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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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6地籍清理真貼心 流水編號清理保權益臺灣光復初期辦理總登記時,由於當時人民不諳我國法令,且地政機關人員法制觀念未臻健全,致遺留有土地產權未能妥適解決等情形,因該等情形存在已久,不僅影響土地之有效利用,亦妨礙民眾財產權利之行使。內政部為澈底解決上述地籍問題,爰制定「地籍清理實施計畫」,將應清理之土地及建物分年分類辦理清理,第1期辦理期程至102年12月31日止。後又發現如早期登記之登記名義人登記資料未記載統一編號,故不利土地賦稅及其他行政業務之推動,亦亟待進行清理,爰再擬具「地籍清理第2 期實施計畫」。流水編號重新查 財產安全多一層 早期登記之登記名義人登記資料未記載統一編號,於民國88年為全面辦理地籍資料電子化作業,暫由電腦自動化編配流水編號登錄。惟依該登記方式,易造成當事人申請「財產總歸戶」時,因統一編號未釐正,而遺漏造成權益損失,故為釐正地籍資料,保障所有權人財產權益,本市各地政事務所針對所有權人無登記統一編號的地籍資料進行清理作業,主動協助市民查出財產權,亦希望民眾收到通知時,即刻來申辦。市民服務在我心 主動通知來辦理本市地籍資料初估採流水編者計有12,156筆棟,自102年6月11日開始清查,預計108年底清查完畢。各地政事務所查明所有權人現戶籍地址後,主動通知所有權人申請統一編號更正登記(截至107年1月底已通知4,086筆,公告現值約為1,009億6,100萬 5,200元);如所有權人已死亡,則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截至107年1月底已完成繼承有611筆,公告現值為1億1,369萬100元)。繼承人倘自繼承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事務所即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於每年4月1日公告並再次通知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截至107年1月底合計有3,888筆,公告現值為3億9,527萬3,800元)。圖一流水編號清查作業流程申辦說明有專區 登記產權so easy 截至107年1月底已清理地籍資料公告現值達1,014億,為提供民眾更簡便的查詢服務,臺北市政府建置網路申辦單一窗口網站─ 「臺北市民e點通」系統,您可於網站上搜尋欲申辦之更正登記及繼承登記作業程序、書證表單、應備證件及各地政事務所登記課聯絡資訊,歡迎上網查詢。若有任何疑問,亦可直接至各地政事務所服務檯洽詢,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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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期,規費退還不麻煩貼心提醒3件事,不可不知2018/1/24規費退還不麻煩 貼心提醒3件事申請退還地政規費不麻煩,只要注意附繳證件3件事,即可免奔波保權益,1次OK。申請前檢視3法寶 退費SO EASY 法寶1─檢視是否附具地政規費收據聯,如收據遺失,請檢附切結書(或於退還申請書備註欄切結)。 法寶2─檢視是否附具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退費申請人應為收據聯內之全部繳款人,如委託他人代理,應檢具委託書(原登記、測量案之受任地政士得為退費申請人,免附委託書)。 法寶3─檢視是否附具土地登記、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書正本。 圖一、退費應備文件多元選擇方式便利客製 申請─可選擇郵寄或就近地所臨櫃親辦(現金退還者請至收費所,隨到隨辦)。 退還─可選擇現金(未超過3萬元者)、匯款、支票(臨櫃刷信用卡繳費者僅限當天刷卡退還)。 通知─可選擇簡訊或行文郵寄。 圖二、退費申請流程 本市各地政事務所106年度受理民眾申請退還地政規費計有1,322件,退費金額高達5,397,287元,如何省麻煩保權益,最後再提醒下列3件事:1、申請退還地政規費,應於駁回、撤回或其他依法令應予退還之次日起5年內為之。2、申請撤回者得同時申請退費,一次搞定。3、為節省您等候時間,歡迎利用本市各地所退費申請預約服務(詳各所官網預約服務專區),即可免奔波,1次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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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政雲,第三十期,不可不知,新年新服務,都更預審,陽臺補登,不動產諮詢2018/1/192018新年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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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保管款,第二十七期2017/10/16申領徵收保管款的新服務!為擴大便民服務並提昇服務品質,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自106年9月20日起提供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得簡化使用印鑑證明服務,另於本局網頁「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新增更便捷的查詢系統,方便民眾查詢利用。申領服務再進級 為了方便民眾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地政局再推出得免附印鑑證明的便民服務,自即日起,民眾如需委託他人或通信申領保管款,只要已在臺北市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者,得於申請書適當欄位註明「使用臺北市OO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該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等所蓋用之印鑑印文經地政局以「數位印鑑比對系統」查詢並核驗相符者,得免附印鑑證明。保管查詢更easy 另為了提醒民眾儘速辦理領款手續,地政局自104年5月開始在該局網頁設置「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首先將屆繳庫期限之保管案件資訊持續上網公布,並主動再行寄送通知提醒民眾領款,又於105年9月陸續新增各年度存入保管專戶尚未領取的保管款相關資訊,表列供民眾查閱。 現為提供民眾更簡便的查詢服務,地政局已在「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新設查詢系統,民眾可以輸入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姓名或統一編號,即可查詢自89年度存入保管專戶之案件資訊,另為了保障應受補償人隱私,查詢結果會隱匿部分資料,民眾不用擔心個資外洩。▲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畫面 地政局已將各項服務說明置於「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方便民眾上網查詢保管資訊,歡迎多加利用,希望大家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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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民眾申辦好簡便 七一新制有夠讚地政局積極推動簡化各項申請案件所應檢附的證明文件,政府機關如可以透過資訊作業系統查詢取得者,簡化不要再要求申請人檢附。自106年7月1日起臺北市辦理不動產登記可免檢附印鑑證明新措施,讓實施至今已長達65年的此一制度即將走入歷史,(詳情請見:地政印鑑比對系統123、數位印鑑比對系統-防偽尖兵保產權、七一新制不動產登記免附印鑑證明!)免附印鑑證明好簡便(1)項目:不動產登記案件(2)條件: A.已在臺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 B.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使用OO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 (詳情請見:全國首創不動產登記免附印鑑證明QRcode專區、免附印鑑證明Q&A專區)免附印鑑證明臺北市民優先適用 本措施目前僅限戶籍在臺北市並已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才能享有的貼心服務;如不動產所在地位於其他縣市,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因其他縣市地政機關尚未與本市戶政事務所建立連線查詢機制,目前無法選擇本項免附印鑑證明措施。你申辦我送禮! 從10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符合上開條件,並使用免附印鑑證明措施完成登記者,即可獲得各所致贈之精美神秘小禮物,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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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屋簷雨遮產權測繪登記大變革-邁向實坪制附屬建物測繪大變革 提醒您,附屬建物之測繪登記規定有重大改變!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建物虛坪買賣及交易計價爭議,內政部於本(106)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針對107年1月1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僅有「陽臺」得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屋簷」及「雨遮」則被刪除,無法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哪些附屬建物可以登記? 您手中的建物所有權狀是否有「附屬建物」的記載?其中又有哪些項目呢?附屬建物得測繪及登記之項目,依各時期法令規定而有不同;內政部71年訂定的「建物測量辦法」(現已廢止並併入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即規定竣工平面圖上標明屋簷、雨遮及陽臺者,以附屬建物辦理產權測繪登記。至於露臺、平臺、裝飾牆、花臺、栽植槽等其他項目,亦曾因不同之時空及法令背景,得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如表1)。相關規定變革至今,得測繪及登記之附屬建物,以符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8條之規定者為主。表1 附屬建物測繪登記之重要沿革花錢買虛坪? 時至今日,由於建物形態的改變及相關法規(例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技術規則等)的增修,使得上述附屬建物,和電樓梯間、蓄水池、管委會使用空間等共有部分(俗稱公設)占建物登記總面積的比例相對提高;又以附屬建物來說,陽臺可成為實質生活空間的一部分,但屋簷及雨遮雖有其建築上的功能,卻沒有供人員生活、停留的實質效用,過去相關法令對於雨遮的範圍亦無明確規定,便有部分建商設計過多雨遮,又計入銷售坪數,因而產生買賣糾紛。 為了避免消費者買到這種實用上沒有太大效益的「虛坪」,內政部於100年5月1日起實施預售屋「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措施,建商所提供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均應載明屋簷、雨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之條款;同時並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中明定雨遮的形式(如圖1)。圖1 內政部訂定的雨遮參考圖例新制107年上路,之前建物不受影響 由於內政部最新修正發布的「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刪除了屋簷、雨遮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因此也無法再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但107年1月1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已報核,並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期限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仍得以修正前規定辦理。也就是說,107年1月1日前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以及都市更新案件依上述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於107年1月1日前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並依期限申請建造執照者,不受這次法規變動的影響。結語&陽臺補登小叮嚀 107年1月1日後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其屋簷、雨遮即無法再測繪及登記,但陽臺仍屬可登記之標的;所以,已登記之建物,如果發現陽臺面積未登記,民眾只要按著「先測量,再登記」的步驟(圖2),就可以補辦登記,拿到增加陽臺面積的新權狀,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囉!圖2 陽臺補登記流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陽臺補登記前,別忘了先向本市建管處申請竣工平面圖上加註「陽臺」喔!申請流程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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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預審,都市更新,地價改算,第二十五期,建物測量2017/9/8實施者照過來 都更加速有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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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4不動產定型化契約統一裁罰基準8/1上路地政局為健全房市,維護交易安全,近年致力推動各項管理制度之精進,因不動產交易過程中使用之契約種類眾多,影響民眾權益其鉅,為管理業者使用符合內政部公告之各類不動產定型化契約,乃積極研訂統一裁罰基準,並自8月1日起生效,以確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統一裁罰已訂法 累犯違規加重罰 不動產交易之定型化契約種類眾多,舉凡預售屋買賣、成屋買賣、預售停車位買賣、不動產委託銷售及房屋租賃等皆屬之,為規範不動產交易類定型化契約之違規行為,及因應消費者保護法第56之1條增訂裁罰規定,地政局率全國之先,研訂完成「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處理違反不動產定型化契約規定統一裁罰基準」,將前述5類定型化契約之違規行為,依照「違規查獲次數」及「限期改正次數」等情形課以不同罰鍰,期符合比例原則,並期能在法制面上與時俱進,符合社會需求,裁罰基準已於7月11日發布並自8月1日起生效。分級裁罰併累進 提醒業者勿僥倖 地政局研訂之裁罰基準採用「分級裁罰」,也就是「次數越多、罰鍰越高」的累進裁罰方式,例如第一次查獲甲建商A建案違規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第二次再查獲甲建商B建案即處新台幣5萬元至20萬元,最高可處30萬元,同一建商違規被查獲次數越多,罰鍰越高;另外,裁罰甲建商A建案時亦會同時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改善後仍不符規定者)則按次累加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亦就是限期不改善亦會因限改次數累罰到改善為止。故統一裁罰基準上路後,不動產業者違反次數越多,罰越重,限期改正不改正,加重處罰,不動產業者勿存僥倖規避的心態。結語 健全房市之目的,在於保障合法業者的營業環境與消費者的權益,並導正不法業者的行為,故藉由統一裁罰基準之發布實施及落實執行,希創造公平良善的房地交易市場,造就業者與消費者之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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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7徵收撥用法令新知為期政府公共建設得以順利推展,對於工程用地範圍所需之公地撥用、私地徵收之用地取得前置作業,須審慎處理,將有助於後續工程之進行。為支援市政建設,地政局積極宣導徵收撥用相關法令新知,於106年3月30、31日於本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舉辦106年度「工程用地取得研習班」,課程內容包含「土地徵收概論與作業法令」、「土地徵收前置作業與徵收計畫書圖製作」、「土地徵收行政爭訟及實務案例分析」、「國有不動產撥用法令實務」(圖一),使各用地機關承辦人員更了解用地取得之法令規定。圖一:106年度「工程用地取得研習班」剪影撥用文件再簡化文資撥用再加速 財政部於105年10月17日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配合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及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及實務作業需要,修正部分規定。依修正對照表記載本次修正內容分為三部分,其一為增訂未繳交有償撥用價款之註銷撥用規定,其二為廢止撥用退還原繳撥用價款規定。其三為各機關為保存維護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申請撥用時無須檢附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加速文化資產撥用作業時程。徵收程序更嚴謹用地機關更審慎 因土地徵收對於民眾之財產權有重大影響,內政部於105年6月24日修正「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記載本次修正內容包含用地機關辦理協議價購會通知時應有更嚴謹的程序,徵收土地計畫書中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及必要性提出亦應提出更詳盡之說明,以及規定用地機關應於網站登載徵收土地計畫書、徵收土地圖說與土地使用計畫圖等資料,管控徵收計畫進度概況及使用情形。徵收資訊全掌握 民眾權益有保障 另為加強管理徵收土地的使用情形,本府網站已建置「徵收查詢專區」,整合建置各工程計畫目的、計畫範圍、計畫進度、核准徵收、公告徵收及後續工程進度(含照片)等相關資料,對外可供民眾下載查閱,對內可敦促用地機關依原定興辦事業及計畫期限使用徵收土地。結語 本次工程用地取得班研習課程講座積極宣導土地徵收相關行政程序,並向各用地機關說明,各級政府機關為公務或公共使用目的擬撥用其他機關管理之公有土地,應先釐清撥用目的、撥用法令依據,並確認符合法定之撥用要件後,再循規定程序申請撥用公地。經由本次研習課程,對內使本局及本府各用地機關參加人員可掌握徵收及撥用法令新知,進而有助於用地取得作業之推動,提升行政效能;配合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修正,本府網站建置徵收查詢專區,對外可使民眾掌握各徵收工程資料及辦理進度,有助於提升民眾權益,對內用地機關辦理徵收程序將更審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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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數位印鑑比對實施漸有成簡政便民昰現代政府重要施政原則,地政局也積極推動簡化各項申請案件所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尤其是可透過資訊作業系統查詢取得者,應優先簡化不再要求申請人檢附。 自106年7月1日起臺北市辦理不動產登記得免檢附印鑑證明新措施,讓實施至今已長達65年的此一制度邁入新歷程,(詳情請見:全國首創不動產登記免附印鑑證明QRcode專區、免附印鑑證明Q&A專區、地政印鑑比對系統123、數位印鑑比對系統-防偽尖兵保產權、七一新制不動產登記得免附印鑑證明!)推動數位印鑑得免附印鑑新措施 為落實行政院政府服務躍升方案之目標「便捷服務遞送」,具體措施為「擴大單一窗口業務涵蓋範疇,減除申辦案件所需檢附之書表謄本,提高業務申辦便捷度」及「推動跨單位、跨機關服務流程整合及政府資訊資源共用共享,提供全程整合服務」,以提升民眾生活便利度。因此本局經詳細研擬後推動不動產登記得免附印鑑證明措施,於105年6月訂定專案執行計畫,並多次邀集本府研發考核委員會、資訊局、民政局及各地政事務所研商規劃推動試辦作業,自105年12月31日開始試辦申請案件檢附印鑑證明,併同介接使用數位印鑑比對系統查詢雙軌作業;再賡續邀請內政部、本府相關單位、業者及專家學者舉辦市政顧問座談會,廣納多方意見,嗣經本局報奉內政部106年5月31日同意簡化得免附印鑑證明。 本市自1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地政士及仲介人員代理申請案件,如委託人有檢附印鑑證明之需要,亦可選擇使用新制免附印鑑證明措施或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的其他免附印鑑證明措施,讓申請人與相關從業人員多一種選擇。新制上路有配套 公私協力齊努力 針對免附印鑑證明措施的風險管理,本局亦詳加規劃相關配套措施預做準備,如人員管控風險部分,將加強資安訓練、透過建立使用者帳號清冊,留存使用紀錄並產製報表稽核並訂定使用稽核規定加強管理,又如駭客入侵系統風險部分,數位印鑑系統係建置於戶役政封閉型網段,地政機關僅為介接使用,並將印鑑資料加密保存於資料庫。針對網路安全風險的部分,設有安全閘道、防火牆等多項網路安全機制,每季進行安全弱點檢測作業;此外,並訂定緊急應變措施以因應系統當機之作業方式。 新制實施,必須經過持續的精進與改善,這個漫長的過程不僅需要政府機關的推動,更加依賴專業從業人員的支持及共同努力。尤其不動產交易首重交易機制穩定,免附印鑑證明措施雖改變既有交易習慣,唯有透過買賣雙方、相關從業人員之的專業知識、職業道德及努力,加上政府機關政策配合,方能讓不動產交易制度更加進步,安全又便民。便民安全服務 廣納意見再精進 不動產登記得免附印鑑證明的推動,主要訴求能節省民眾往返戶政及地政機關之時間、交通成本、申請印鑑證明成本及洽公成本等。新制免附印鑑證明措施自施行日開始辦理至106年9月30日止,服務案件數已累積逾200件,累計比對張數逾250張,相較於八月份的累積數據,皆有小幅成長。由此可知,新措施的正式實施,使用端的民眾及從業人員正在逐漸地適應及調整交易習慣,本局將持續追蹤政策推動成效,參採各方建言並適當調整。資料數位化 邁向智慧地所 臺北市全國首創使用科技數位印鑑比對系統,透過連接民政資料庫,減少資料重複建置成本,更是全國唯一推動申請案件得免附印鑑證明的縣市。自106年7月1日起,申請不動產登記案件可免附印鑑證明項目高達50項,日後繼續檢討增加申請案件免附印鑑證明項目,服務再升級。面對電子化的網路時代,政府機關也應當與時俱進,因此本局力行推動以科技建立安全的數位印鑑比對機制,全面提升行政效率,讓不動產交易制度更加進步,變得安全又便民,努力達到簡政便民、智慧地所之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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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社區不動產諮詢,簡政便民2017/6/2逗陣來參與-社區不動產諮詢服務為了切合民眾所需,協助解決問題,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局)延續105年亮點計畫「公私協力促公益」,與本市地政士、里辦公處及本市地政士相關公會或志願服務協會等共同協力,推動「社區不動產諮詢服務試辦計畫」,秉持「走入社區」、「在地服務」的理念,將不動產諮詢服務與鄰里中心結合,為民眾提供在地免費地政業務諮詢服務。民眾免費問什麼舉凡常見的買賣過戶、繼承、信託登記等法令問題,或較複雜的判決移轉、共有物分割登記、都市更新、地籍清理甚或各項節稅規劃需求,透過各服務據點駐點地政士專業的回答,民眾的地政問題都將獲得解答,3月起已開始試辦,至8月底止,為期6個月,目前推出11個服務據點,為民眾提供免費服務(各服務據點服務時段表)。這些服務據點的產生,是經過本局徵詢有服務熱忱、有合作意願的里辦公處及地政士,在此特別感謝他們的熱心參與及付出。圖1 本市不動產諮詢服務據點示意圖3月至5月試辦良好 3月起至5月下旬,有2個服務據點總服務人次已經高達25人以上,目前全市11個服務據點總服務人次已逾100人,且多數民眾對於本服務整體滿意度給相當高的評價。而民眾諮詢的內容多集中在詢問地政登記業務,另外也有民眾詢問稅務規劃、測量業務,此外,更有民眾詢問有關房屋糾紛、法律訴訟案件等其他相關問題。圖2 截至5月下旬服務據點諮詢內容圓餅圖召募具有服務熱忱、專業的地政士 社區諮詢網絡計劃將從目前11個服務據點繼續延伸,經本局徵詢本市各里辦公處,目前已有超過60個里辦公處有合作意願,這些里辦公處願意開放合作的地點及時段資訊,均已提供給本市地政士公會及地政士志願服務協會,未來希望建置綿密的諮詢服務網絡,帶給民眾更貼心、更貼近需求的服務。 所以,無論是想問的或是被問的,歡迎一起來參與社區不動產諮詢服務! 想加入諮詢服務行列熱心又專業的本市開業地政士們,自即日起至8月15日前,歡迎向所屬地政士公會或地政士志願服務協會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報名(報名窗口),就已公布有合作意願的里辦公處,選擇適合的服務地點及時段,或者亦可自行與本市其他名單外的里辦公處協調服務地點與時段一併報名;又如未及於8月15日前報名,仍可持續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報名,有關本市不動產諮詢服務相關訊息均可上本局網站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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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便民,不可不知,第二十二期2017/6/1地籍圖資清楚看,便民服務真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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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智慧測繪,第二十二期2017/6/1測量儀器有履歷大家有信心儀器進步就能放心嗎?隨著測繪技術與日漸進,人們常用圖資由早期的手繪地圖到現今數位圖籍;測繪空間資料不可缺少的測量工具也從皮尺、測繩演進至電子光波測距經緯儀及全球衛星定位儀等高規格電子儀器,透過這些電子儀器,測量員觀測的視野不僅是二維的點、線、面,亦包括三維的高程資訊,將龐雜的測量資料整理後即為地籍圖、地形圖及google map等常見的圖籍,縱使電子儀器再進步,使用者心中難免仍存有疑問,測量工具值得信賴嗎?測繪的圖資精確嗎? (延伸閱讀 測量儀器精確嗎??)校正≠維修地政機關辦理土地複丈以釐定經界,其測量成果關係人民土地財產權益,而測量成果好壞取決於儀器的良窳,作業常用測量儀器(如電子光波測距經緯儀及全球衛星定位儀等)經過長時間的搬運使用,可能產生精度上的變化,必需定期實施校正,以確保成果符合品質要求。那需如何辦理校正呢?一般只要能夠檢測儀器是否符合出廠時的精度規格,都是適宜的校正方式,像是透過簡易基線場確認距離精度或是送交合格的校正實驗室等方式進行。校正主要係為驗證儀器之精度規格是否與出廠時精度相當,而維修主要係指儀器校正時發現精度不符或零件損壞等情況時,將儀器修理整治為正常狀態。透過定期校正與適時維修,方能保證儀器的準確性與測量成果的正確性。測量儀器履歷QRcode農產品有產銷履歷,讓消費者買的放心、吃的安心,現在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的測量儀器也有專屬的履歷囉,以往每臺儀器雖然有定期校正,但厚重的校正報告難以帶至測量現場供民眾參閱,僅能透過儀器上張貼「校正合格」字樣的貼紙來得知儀器辦理過校正,但無法得知校正內容,現在透過國土測繪中心「測量儀器履歷管理平臺」建置測量儀器電子履歷,有以下幾項優點:1、管理者便於管理及調配自有測量儀器,並可依各廠牌故障維修率,做為未來採購測量儀器之參考。2、可即時查詢儀器檢校資訊,以掌控所有儀器是否定期作維護、檢校、修繕及保養。3、可產製電子履歷條碼(QRcode),並將每臺儀器專屬QRcode黏貼在電子儀器上(圖2),方便測量人員辦理外業測量時,免於攜帶儀器定期維護、保養之相關資料,且可隨時供民眾查詢閱覽,提升測量員及受測者對測量成果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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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圖根點清一清,省時精準真方便啥米是圖根點? 圖根點(如圖1)是地籍測量控制點的一種,每個點位都有其編號及坐標,下次走在路上看到地面上各式各樣的標誌時,請放慢腳步看一下,它有可能就是圖根點喔!圖根點有多重要? 測量員外業測量前,透過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WEB版(以下簡稱WEB版)地籍圖(如圖2)尋找距離測量地號最近之圖根點,測量當天則以圖根點作為起始基準架設經緯儀,依各類作業程序辦理土地鑑界、土地分割等各項複丈案件,由此可見圖根點之重要。但圖根點常因道路修補、挖設下水道、馬路拓寬等工程開發,或一般民眾不知道圖根點的重要性,反而視其為絆腳石而任意破壞,使得圖根點滅失頻繁發生。圖根清理計畫緣起 當測量員到達測量現場才發現事前在WEB版上看到之圖根點已經滅失了,或是被掩蓋難以發現,需額外耗費許多時間尋找附近尚存的圖根點,因而增加了民眾等待時間。為了改善WEB版地籍圖上之圖根點與現況不相符的情形,爰訂定圖根清理計畫,由測量員主動且定期清查轄區內圖根點,藉此縮短現場測量時間,提升外業施測效率,進而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圖根清理作業方式1.實地勘查圖根清理以大段為單位,外業小組實地勘查作業範圍內所有圖根點存在或滅失情形,存在之圖根點拍照(如圖3),以利後續製作成果表;滅失之圖根點則加以註記,並每週回報予管理人員。2.資料彙整管理人員彙整後,於WEB版中刪除已滅失之圖根點,使WEB版與現況相符,另於滅失嚴重區域補設導線補助點。3.存檔並集結成冊另外業小組將存在之圖根點照片和點位資料建檔,依坐落地段、地號、樁號、樁標種類、坐標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臺北市OO地政事務所圖根點成果表」(如表1),置於專區(如圖4),並存入平板電腦,供外業測量同仁使用。圖根清查的好處? 圖地相符:經測量員實地仔細清查圖根點後,WEB版中圖根點與現況即可相符。 快速尋點:另測量員外業前可先至圖根及導線補助點專區,透過近照及遠照了解欲使用圖根點粗略位置。 查詢快速:將圖根點成果表電子檔存入平板電腦,外業測量時便可以直接從平板電腦中查詢圖根點相關資料及位置。 成果交流:每半年將清查成果分享予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以下簡稱總隊),可以避免總隊重複清查,並且更新臺北市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http://cp.taipei.gov.tw/cp/default.aspx)圖根點資料,民眾可以藉由此網站查詢住家附近哪裡有圖根點喔!清查圖根點不僅減少測量員尋找圖根點時間,還可以縮短民眾測量案件等待時間(平均1件約縮短30分鐘),加速測量案件辦理流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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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繼承登記,第二十一期,簡政便民,地籍清理2017/3/22速辦繼承保權益,地籍清理產權明不辦繼承恐被罰,別讓權益睡著了 依據土地法第73條規定,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聲請,每逾1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得處20倍。若繼承人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超過1年,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地政事務所每年清查並統一於4月1日公告及通知繼承人,公告期間為3個月,逾期仍未聲請者,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爾後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之價款存於國庫專戶,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惟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則歸屬國庫。貼心服務最周道,多元管道提醒您 為貫徹服務一條龍,與戶政機關合作,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即主動提供「繼承便利包」,並積極以手機簡訊方式通知,另就戶政機關按月提供之除戶資料,以雙掛號方式通知繼承人。繼承登記不麻煩,跟著流程SO EASY 苦惱繼承登記不知從何著手嗎,跟著下列步驟就能輕鬆完成。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繼承登記而需委託地政士辦理的話,也記得要找有開業執照且有加入地政士公會的地政士喔!地籍清理有價金,申請發給別忘記 臺灣光復之初,有以日據時期會社、組合、神明會名義登記等地籍登記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情形,現依據「地籍清理條例」陸續辦理清查作業。能釐清權利內容或權屬即重新辦理登記,未能釐清者,則代為標售。 土地權利價金設有專戶保管,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可以檢附證明文件向市府申請發給價金,經審查無誤,公告3個月,期滿無人異議時,按代為標售土地之價金扣除應納稅賦後之 餘額,並加計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實收利息發給,如果保管款逾10年未申領,將歸屬國庫。臺北市截至105年底止,計有970筆土地已完成登記,共計約新臺幣40億的土地價金尚未請領,符合條件之申請人快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網站有專區,疑難雜症看這裡 地政局網站建置「未辦繼承登記專區」及「地籍清理專區」(下方設有網頁連結),提供相關法規、列冊管理、清理情形、公告資訊,歡迎上網查詢。若有任何疑問,亦可直接至各地政事務所服務檯洽詢,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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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第二十期,控制點2017/3/13控制測量543,冷知識報哩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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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第十七期2016/12/27廢除地目等則,回歸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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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智慧生態社區公益論壇,不可不知,智慧生態社區,第十七期2016/12/16臺北智慧生態社區公益論壇各界建言-市府高比例採行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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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預審,都市更新,建物第一次測量,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以建照收件第一次測量,第十六期,都更2016/11/18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審-省時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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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8不要讓您的53億繳庫了!!臺北市目前民眾尚未領畢的徵收補償費,經存入保管專戶的金額高達13億元,另依地籍清理條例代為標售或囑託國有的土地價金更高達40億元,總計53億元待領,地政局提醒民眾務必於保管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領,否則就會歸屬國庫。徵收保管款13億待領 查詢新服務 地政局李得全局長表示,臺北市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內尚未領畢的2,600多件保管款,多數是應受補償人已死亡,繼承人眾多,準備繼承資料手續繁雜,或是被徵收土地設定有抵押權、地上權等他項權利,以致擱置未領。 依土地徵收條例等相關規定,未受領徵收補償費應存入國庫專戶保管,經通知應受補償人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即歸屬國庫,本局為提醒民眾儘速辦理領款手續,於104年5月開始即在本局網頁設置「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將屆繳庫期限之保管案件資訊持續上網公布,並主動再行寄送通知,藉由此上網公布再通知,已有四成民眾辦理申領保管款手續。 為擴大服務範圍,除了公布屆期即將解繳國庫之保管款案件外,「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新增各年度存入保管專戶尚未領取的保管款相關資訊,以保障民眾自身權益,歡迎查詢並主動申領,以免保管款逾15年未領取而繳庫。便民服務小提示 方便又快捷 有鑑於應受補償人或其繼承人可能居住在全國各地,為了方便民眾申領徵收保管款,除了提供臺北在地到府或醫療院所服務,另提供全面通信服務、跨縣市合作代收申請案等便民服務,並將各項服務說明置於「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民眾可上網查詢保管資訊,另申領徵收保管款應附申請書表可於網頁點選徵收補償類下載填寫,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希望大家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地籍清理價金40億待領 有獎徵答 臺北市日據時期或光復初期遺有許多權屬或權利內容不清的土地及建物,經市府依地籍清理條例陸續公告清理各類型土地及建物,凡土地登記權利內容不完整或與現行規定不符之地籍登記,均加以清查。經清查釐清權利內容或權屬者,則重新辦理登記;其未能釐清者,則分年、分批公告代為標售或囑託國有,被標售或二次流標囑託國有登記的土地及建物之土地價金設有專戶保管,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可以向市府申請發給土地價金,如果保管款逾10年未申領,將歸屬國庫。 臺北市目前計有970筆土地已標售或囑託國有的土地,共約新臺幣40億的土地價金待權利人或繼承人申領,詳細資料可上本局網頁建置之「地籍清理土地及建物清理狀態查詢系統」查詢並依申領價金流程辦理。另為擴大宣導並鼓勵民眾申領,於9月9日至9月29日舉辦網路有獎徵答活動,歡迎民眾上本局網站查閱相關訊息並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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