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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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之許可及管理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不動產,程序一次看懂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購置不動產,主要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簡稱《許可辦法》)規範,必須經內政部許可,始得辦理登記,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以下幫大家整理重點!基本取得流程(3步驟)一、申請許可:依許可辦法第6條,填具申請書及文件,向不動產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申請審核,再報內政部核發許可函。二、辦理過戶:內政部許可後1年內,持許可函及過戶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登記。三、列管使用:登記後須依核准用途自用,不得出租或供非住宅之用,直轄市或縣(巿)政府會稽查取得後之使用情形。核心限制事項(記住這3點)一、限1戶自用住宅:每人單獨取得1戶住宅建物,不得出租或供非住宅之用。二、3年移轉禁令:依許可辦法第7條,登記完畢後3年內不得移轉、處分或預告登記。三、總量管制:同一棟或社區大陸地區人民戶數不得超總戶數10%,另有年度總額土地13公頃,建物400戶之限制。贈與禁令提醒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將臺灣地區不動產物權以買賣、設定或贈與方式移轉給大陸地區配偶及一等親。購屋之路,法規先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置產,務必先確認身分資格、辦理許可手續,並嚴守每人1戶自用、3年禁轉讓等核心限制。若涉婚姻、繼承或未來規劃,建議及早諮詢相關專業,避免踩雷。合規操作,方能安心安家,圓滿實現置產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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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5接軌國際,落實廉政倫理之行為守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及清廉印象指數一、《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against Corruption,簡稱UNCAC)》於2003年10月31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2005年12月14日生效,目前共有177個締約方,是目前全球簽署會員國最多,影響力最大的一項反貪腐公約,指導各國政府制定反貪腐法規制度和政策。我國非聯合國會員國,為使「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在我國具有法律效力,以因應國際廉政發展趨勢與挑戰,法務部制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104年5月20日公布,104年12月9日生效施行,成為我國反貪腐法制和措施的法源依據。二、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簡稱 CPI)是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簡稱TI)自1995年開始,針對世界各國公部門貪腐的情況進行評比,是目前全球最廣泛用來衡量各國整體清廉度的社經參考指標,主要調查的對象包括外商人士、學者專家以及一般民眾等,對於各國公務人員和政治人物的實質感受,反映出主觀的印象評價。三、我國2024 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CPI)排名第 25,為受評以來最佳清廉印象指數(CPI)作為公部門有無貪腐情況,及民間與公部門之間往來互動的主觀印象指標,國際透明組織(TI)於2025 年 2 月 11 公布 2024 年全球評比結果,丹麥以 90 分再度蟬聯第1,臺灣以 67 分在全球180 個受評國家當中排名第 25,較前一年上升 3 個名次,為受評以來最佳,超過全球 86%受評國家。在亞太地區 31個受評國家與地區中,排名僅次於新加坡、紐西蘭、澳大利亞、香港、不丹及日本等國,高居亞太第 7 名。這也代表近年來,政府及所有公務同仁於「廉」、「能」方面之表現及努力,已獲得人民及國際最大肯定,著實體現「有政府、會做事」的理念。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之行為守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CAC)》第8條明定公職人員行為守則,要求各締約國應對公職人員提倡廉正、誠實和盡責。為符合公共服務者的倫理要求之世界潮流,我國於97年訂定「公務員廉政廉理規範」,本府更早於89年訂定「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廉理規範」,明定「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出席演講」等各類行為之原則、標準及程序,且舉凡涉及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前述行為,應予拒絕或退還。顯見我國對於公務人員之廉潔操守觀念,不僅符合世界潮流更走在世界潮流前端。相關規範簡要的判斷步驟如下: 先確認對象與公務員之間是否有「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 次依明定之各類行為規範,判斷應採行之舉措及應遵循之內容。 如仍有疑義,可洽各機關政風單位諮詢。 結語廉政是一場沒有終點的旅程,只有開始,沒有結束,每一步都需要公私部門的的支持與參與。從接軌國際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因應符合公共服務者倫理要求之世界趨勢,將「廉潔、公正、效率與專業」等核心價值,明定並落實於公務員廉政倫理之行為守則,遵循相關原則、標準及程序,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傳遞廉潔價值,共創廉能政府與清廉社會。 -
2025/10/6雲消霧散,地利共享地籍清理,持續向前為了兼顧因時代所遺地籍權利內容不全土地的有效利用,以及此類土地真正權利人的權益,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令、計畫一直不斷進行滾動式修正與精進。為了回應「還地於民」的訴求,地籍清理條例於112年修法,針對未能標售而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增訂了「發還土地為原則、發給價金為例外」的新規定,真正權利人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仍得申請發還土地,對於人民權利的保障更臻完整。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團隊,近年來除了積極推動清查作業釐清權屬外,亦配合法令修正與民眾需求,持續精進各項服務,有關地籍清理的古往今來,過去也曾經在電子報與大家分享。領地領錢,注意期限在此仍要提醒有申辦需求的民眾,無論是申請發給價金或返還土地,皆有10年的期限,千萬不要錯過!為便於查詢,經標售的不動產價金存入保管款專戶或不動產經囑託登記為國有土地,已屆滿或即將屆滿10年者,都可以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的「地籍清理專區:申請發給價金/發還土地」確認最後的申請期限。申辦好複雜,資訊一把抓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設置的「地籍清理專區」除了標的相關資訊,也整理了詳盡的QA說明,欲申請發給土地價金或發還土地,除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第22條、第23條、第27條至第30條及第31條之1另有規定外,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二、權利人已死亡者,應檢附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及繼承系統表(繼承系統表之訂定,應依民法有關規定自行訂定之,註明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並簽名)。三、權利書狀。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證明文件。在臺北市政府台北服務通更能下載相關書表及範例,若有進一步需求,亦可來電向土地所在的地政機關諮詢,地籍清理條例已走過18個年頭,相信不久的將來,權屬不明的地籍內容都將雲消霧散,每一塊我們駐足的土地都能地盡其利、地利共享。 -
2025/9/17跨域合作,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民眾需要申請在外縣市的土地建物登記,有時或許想說「明明我申請的事情不是很複雜的案件類型,還需要親自到外縣市地政事務所,或者從附近的地政事務所將登記申請案轉寄到外縣市嗎?」,其實某些情況,您是可以直接就近在不同縣市的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的,究竟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是什麼?有哪些登記項目?如何申請及辦理期限?哪些情況不得跨縣市辦理?有何優點?以下就為您說分明。什麼是「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土地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條規定,原則是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內政部為了加強有感的便民服務,提升地政業務的便利和效能,於民國107年間增訂土地登記規則第3條第4項規定:「但該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在轄區內另設或分設登記機關者,由該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辦理。經中央地政機關公告實施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得由全國任一登記機關辦理。」為內政部推動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邁出重要一步。嗣後內政部於民國109年間實施「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跨縣市收辦作業要點),公告可以跨直轄市 、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至此,如果是內政部公告的登記項目,民眾可以就近到全國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而不用將案件移送至當地縣市辦理。有哪些登記項目內政部於109年公告可以跨直轄市 、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包括:(一)住址變更登記。(二)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三)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四)門牌整編登記。(五)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六)預告登記。(七)塗銷預告登記。(八)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九)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十)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民眾於申請登記時應注意各登記項目之限制,其中第8項至第10項為試辦項目,目前依內政部113年6月12日台內地字第1130262534號公告已延長試辦至114年12月31日,基於政府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的目標,將來很有可能繼續延長試辦。如何申請及辦理期限目前跨縣市登記案件,僅限於向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規定,申請土地登記,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提出下列文件:(一)登記申請書。(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三)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四)申請人身分證明。(五)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故申請人應提出土地登記申請書,所謂土地登記申請書非僅限於土地,包括土地、建物及他項權利之地政登記均有適用,其格式是由內政部統一訂定,故各地政事務所均可使用;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除了土地登記規則第35條規定之情況免檢附(某些情況如抵押權塗銷可附切結書);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則是依不同登記原因分別檢附。另各項登記如涉及權利設定、移轉需繳納登記規費,如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如拍賣),須按權利價值(土地按申報地價,建物按房屋現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如為抵押權設定或內容變更登記,則為權利價值(或其增加部分)的千分之一;另如須繕發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則按每張新臺幣80元計收。內政部同時規定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處理期限,依不同登記原因分別訂定處理期限,詳情可參考附件1。哪些情況不得跨縣市辦理按跨縣市收辦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跨直轄市、縣(市)登記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一)檢附資料為重測、重劃、逕為分割前之原權利書狀。(二)登記名義人為無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為流水編。(三)屬祭祀公業條例或地籍清理條例公告清理之標的。(四)土地或建物所有權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有欠繳相關費用情形。(五)金融機構之委託書及印鑑證明文件未送受理所存查。(六)屬信託財產之標的。故民眾申請案件前,應先注意有無上述情形,常見的情況是不動產管轄所已辦竣地籍圖重測、土地重劃、土地逕為分割,但申請人仍檢附原土地所有權狀,及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之抵押權設定或塗銷,但部分金融機構未將委託書及印鑑卡送受理所備查,此時案件無法辦理,將導致案件駁回,駁回後至管轄所送件反而花費更多時間;但此類案件如經申請人同意,得改以跨直轄市、縣(市)代收地政類申請案件方式處理,民眾可填具代收申請單並繳納郵資,將登記申請案臨櫃交給收件櫃臺轉寄至管轄機關辦理。有何優點節省時間與交通成本:民眾可就近申辦,大幅縮短辦理時間,減少交通奔波。提升申辦便利性:服務範圍涵蓋全國地政事務所,讓申辦過程更為彈性與便利。◎貼心提醒→跨縣市收辦登記案件,如須辦理退還登記規費、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跨縣市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均向受理所提出申請。◎貼心提醒→跨縣市收辦登記案件,如不服行政處分提起行政救濟、因登記錯誤或遺漏須依土地法第69條辦理更正時,由受理所辦理,涉及土地登記損害賠償者,也以受理所為窗口。到這裡,您是否也躍躍欲試想要去附近的地政事務所送件呢?趕快來體驗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的便利吧! -
2025/9/16認識《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制定吹哨者保護專法源起 小章擔任基層公務員,負責財務工作,其任職單位的上級長官常虛報公帳,挪為私用,開不實單據報帳,傳承下來一直是這樣,他沒有太大的警覺就奉命行事。後來因其他案子查察,發現核銷方式跟自己單位很像的案件,竟然就是貪污!思考了數日後,小章最後還是決定自首,並舉發長官。 在未有專法制定前,類似小章的揭弊、吹哨者,不但要面對被免職開除、被提告、甚至被攻擊的不利處境屢見不鮮。當案子被爆出後,不論是部門單位、當事人、甚至社會大眾運用人肉搜索方式去追查揭弊者究竟是誰,甚至加以報復。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主要內容 為了正視這些阻礙在體制內為正義發聲的吹哨者,破除疑慮勇敢揭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下稱本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並於2025年7月22日正式施行後,作為首部吹哨者保護專法,對於泛公部門(含公部門、特定事業、團體或機構)的揭弊者強化揭弊者身分保密、禁止不利措施之工作保障、提供必要諮詢與協助、法定救濟程序與人身安全保護的請求途徑告知,及洩密責任免除、共犯刑責減免等應有的權益保障,日後如因此遭受不利對待,揭弊者得依本法請求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對於不具公務員身分之揭弊者,如復職顯有困難,則可請求終止勞動契約,雇主得給付一定數額之待業補償金等權益。 為提供揭弊者安心吹哨的環境,若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新法適用範圍及如何因應(一)五個基本要件: 揭弊者具備特定身分關係:公務員、在泛公部門上班的人、與泛公部門有契約關係的企業或團體員工等。 被揭弊對象為泛公部門人員。 揭弊者必須「具名」。 向本法規定的「受理揭弊機關」提出揭弊:包括內部主管、首長、檢察機關、監察院等揭弊,若向民意代表等外部人士揭弊,也應轉由受理機關處理。 揭弊內容是本法第3 條所列的「弊案」 :考量弊案類型多元、案件結構錯綜複雜,不僅包含公部門之刑事貪瀆不法與重大行政不法,又涉及金融、食安、環保、水土保持、勞動、醫療、社會福利等與大眾生活息息相關且具公益性不法事項。(二)提醒:不是每種情況㇐律給予保護,排除惡意造假或明知已公開 的情況。(三)如何因應: 受理揭弊單位或人員,相關權責包括: 在受理揭弊20日內,給揭弊者受理調查通知。 在受理揭弊6個月內,給揭弊者調查結果通知。 如果判定揭弊內容非主管事項時,應即將案件移送權責機關,並通知揭弊者。 對於揭弊內容,應予保密,對揭弊事由,應為調查。 結語 隨著吹哨者專法通過及正式施行後,作為體制內維護公共利益的舉報者,也是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在這個過程中,不僅要關注揭弊者的法律權益,也需提供必要的關懷與支持。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邁向廉潔透明的現代政府,建構懲治不法的清廉社會。 -
2025/7/16「電子產權憑證系統」正式上線1周年目前內政部已運用區塊鏈相關技術建置「電子產權憑證系統」,提供線上取得電子產權憑證與查驗服務。自「電子產權憑證系統」113年7月1日正式上線至今已屆滿1周年,讓我們簡單介紹「電子產權憑證系統」,一併了解上線至今增加的新功能吧!什麼是電子產權憑證? 112年1月1日後取得紙本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者,會一併提供電子產權憑證。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得以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登入系統線上免費下載電子產權憑證。 電子產權憑證類似電子形式的權狀,可代替出示紙本權狀,方便有驗證需求的承租人、銀行或地政士等可以快速線上查驗。 未取代紙本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僅以查驗功能輔助確認產權。電子產權憑證包含哪些內容? 所載內容與紙本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相同,但沒有地政事務所關防及主任章。 包含土地/建物標示、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權利範圍、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字號等。 輸入驗證碼或掃描右上角QRcode可於系統線上查驗,快速驗證資料真實性及有效性。電子產權憑證的使用時機? 除上述使用時機外,內政部地政司「抵押權線上申辦系統」自113年11月1日起提供金融機構抵押權線上申請試辦服務,該系統可介接電子產權憑證系統,於申辦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權利內容變更時,附件上傳勾選標的檢附電子產權憑證並輸入驗證碼,可免檢送紙本權利書狀。電子產權憑證使用期限? 電子產權憑證具有一定效期(原則為3天),且會在右上角的QRcode下方顯示,以避免長期、重複使用的風險。提供線上下載電子產權憑證的平臺有哪些? 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 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 113年9月9日起,也可透過數位發展部MyData平臺線上下載電子產權憑證,直接於「找文件」於關鍵字搜尋「電子產權憑證」,選擇所需文件名稱,填寫相關資料並經驗證後,即可下載。 其他常見問題Q.以後不會核發紙本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A.並非直接以電子產權憑證取代核發紙本權狀,僅於112年1月1日以後取得紙本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者,一併提供電子產權憑證。Q.電子產權憑證可以回溯產製嗎?A.電子產權憑證無法回溯產製,需為112年1月1日以後取得紙本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者,才會有電子產權憑證。紙本權狀與電子產權憑證提供1+1免費加值服務,減少權狀遺失風險,輔助確認查驗產權快速、便利又安全。您是否對「電子產權憑證系統」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呢?如果您想知道更多詳細資訊,歡迎至內政部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查看相關內容。 -
2025/6/3新一代「臺北地政雲」 要來囉!!更直覺、更強大、更便利的新一代「臺北地政雲」,預計於114年6月底與您見面!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隆重預告,全新升級的「臺北地政雲」服務即將正式上線!為了持續提升服務品質,並因應科技發展與使用者需求的轉變、資訊安全的挑戰,我們致力於打造更優質的地政服務平台。 新一代的地政雲將以更直觀化的使用者介面、更強大的地圖功能及更便捷的操作流程,為市民及專業人士提供全方位的地政資訊查詢體驗。隨著新版地政雲上線,我們也將與原來的地政雲告別。請大家先來熟悉未來的操作介面,趕快試用地政雲Beta體驗版吧。新一代臺北地政雲亮點功能搶先看: 全方位地圖中心介面,更好用的圖台分析功能,更直觀的操作介面:新版服務強調「全版面地圖服務」,地圖將成為操作核心,讓您更直觀地探索地政資訊。另兼顧新舊用戶使用習慣,將使用者界面設計更加親切,一次網羅土地、建物、環境資訊、公地及現場街景資料,讓用戶能夠輕鬆操作功能與系統互動。 以視覺化數據分析,呈現最新不動產趨勢:關鍵不動產相關數據,以視覺統計圖表呈現,輔助判斷臺北市不動產趨勢;不動產相關價格查詢結果將依地圖比例尺聚合顯示,數據分布關係一目了然。 路線導航功能:想知道你怎麼到達所查詢土地或建物?在地圖上直接告訴你。 不動產價格查詢再進化: 類購物車比價清單:如同網購般,可將感興趣的房產標的加入比價清單,方便個人化比較分析。 更便利的土地增值稅試算:新版地政雲開放免登錄會員直接使用,並使用新式查驗機制,兼顧效率及資安防護。 更清楚的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範圍:全面瀏覽全市開發區域範圍,還可以依照選擇的開發區定位,套疊相關圖層,了解四周環境。 二維地圖升級三維模型:新增3D地圖切換功能,提供多樣化的三維地圖資料和GIS工具,讓地政資料更立體,閱覽分析更具體。 歷程操作紀錄隨點隨存,不要的資訊一次清除:系統將詳細記錄您的操作步驟,方便隨時回溯、清除或查詢過往資料。保留原有地政雲好用的特色除了令人期待的新功能,新一代「臺北地政雲」仍維持原有建置的初心,實現從找房地、查價格到輔助分析的全方位資訊服務 ,提升房地產市場的透明度,並為使用者提供一站式的便捷資訊獲取途徑。原有的核心服務,包括地籍圖查詢、地價查詢、買賣實價查詢、租賃實價查詢、預售屋實價查詢及公有土地查詢等,都將在新版地政雲中持續提供,並且保留原有的目標查詢功能(利用地號、建號、門牌、地位查詢),在地圖中不迷路。敬請期待!我們相信,新一代「臺北地政雲」這些革新將大幅提升您查詢及分析地政資訊的效率與便利性,為您帶來更卓越的服務體驗!敬請密切關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的最新消息,大家可以先使用地政雲Beta體驗版,熟悉使用介面喔。 -
2025/4/18地政密技大公開 防阻詐騙保錢財詐騙手法日日新防不勝防難安心 「詐騙」已成為臺灣嚴重的社會問題,除了不時會有利用投資名義或假冒公務機關設局詐騙的案件外,就連不動產也成為詐騙集團覬覦的標的,尤其是誘騙被害人將房產拿去設定抵押權貸款,貸款金額又流入詐欺集團囊中,落得房財兩空。因不動產價值高,民眾持有的不動產遭受詐騙,不但會造成財產上重大損失,亦會對被害者的心理、情緒等造成嚴重影響。地政密技大公開 防阻詐騙保錢財 地政機關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益,陸陸續續推出各項政策,您知道政策內包含三招防阻詐騙的密技嗎?第一招「地籍異動即時通」,掌握動態當先知,申辦後,名下登記之不動產權利如有申請買賣、拍賣、贈與、配偶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及和解移轉等情形時,系統將於「收件」及「異動完成」時,主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或指定之通知對象,讓您即時掌握不動產異動的最新動態,以防範不動產遭到偽冒辦理時能及早因應;第二招「住址隱匿」,保護個資是王道,將所有權人住址做部分隱匿,避免他人藉由請領二類謄本取得完整地址,降低不肖仲介業者及詐騙集團之侵擾;第三招「指定送達處所」,信送哪裡主權在您,申請指定通訊送達地址,避免錯失地政機關重要文件。保持警覺避陷阱 守護財產更安心 隨著詐騙手法層出不窮,直接威脅民眾的財產安全,也逐漸瓦解人們互信的基礎,除了要時時保有警覺心,還要積極參與政府推出的各項防護措施,避免因疏忽或貪念而蒙受損失,以上提到的三招密技,完全免費,歡迎踴躍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或數位櫃臺線上申請,維護自身財產權益。 -
#不可不知,#地政局,預售屋2025/4/16329預售屋熱檔開跑 臺北市地政局啟動聯合稽查 9建案2案違規 將依法查處因應預售屋329熱銷檔期,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主動聯合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及建築管理工程處等單位,於本(114)年3月28日至4月1日,連3天展開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本次查核9個建案,有2案有違規事項,其中1建案契約審閱期未依規定給足5日,1建案未製作不動產說明書,將依法查處,並輔導強化業者自律,保障消費者權益。新制重點全把關,杜絕紅單契約違規及資訊不實炒作 為杜絕「業者未備查就偷賣」、「紅單、契約內容違反規定」與「廣告、實價登錄資訊不實與誤導炒作」問題,讓業者知道「契約備查只是開始,合規執行才是底線」,本次聯合稽查重點包括:1、銷售資訊及契約是否於銷售前申報備查。2、紅單及契約內容是否符合規範以及是否違規轉售。3、執行業務是否涉不動產炒作行為。4、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是否按規定申報。5、不動產經紀業營運、廣告、建照核發情形、樣品屋(接待中心)等是否合乎法令規定。9建案接受查核,多數合規僅2案未過關 本次稽查本市「毅聯WIN」、「潮中山」、「沅陞青芷」、「中研硯」、「和暘夏灣」、「松玥學」、「長虹MVP」、「連雲雲恆」及「大安ONE」等9個建案,均依規定於申報備查後銷售,且現場使用之紅單、契約皆與地政局備查版本相符,另抽查之廣告、實價登錄資訊、建照申領、樣品屋使用等亦無違規情形。其中,僅2案稽查項目未全數過關,違規事項如下,地政局除於現場加強輔導,並將依法查處:(一) 1建案抽查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因計算錯誤,致提供消費者審閱之期日不足5日。(二) 1建案代銷業者未依規定製作不動產說明書。王瑞雲局長呼籲:買方要覺察,賣方要自律! 地政局王瑞雲局長提醒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別忘了用手機打開臺北地政「Hi Landy」,透過拍照、口說方式,看懂契約爭議條文,問懂規定,保障自身權益,簽約更安心;也特別呼籲業者,銷售方的任務不只是將紅單、契約送到地政局備查,更需在實務執行上自我警惕,除了要確實使用完成備查符合規定的紅單、契約,每一次帶看、說明過程,也都是法律責任的一環,共同維護預售屋交易秩序,落實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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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4地政士必看!「臺北地政總管+」全新業者專區3/28正式上線!地政士必看!「臺北地政總管+」業者專區3/28正式上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推出全新數位服務——「臺北地政總管+」業者專區,專為地政士量身打造,提供24小時不間斷的案件查詢服務。透過這個全新平台,地政士可以快速掌握案件進度、執業紀錄等關鍵資訊,讓業務管理更加高效便利。一站式整合並歸戶,地政士的超強助手以往地政士在處理案件時,可能需要登入不同系統,逐案查詢各項資訊,如案件進度、補正、駁回、結案情形等。現在,只需登入「臺北地政總管+」業者專區,所有重要資訊以歸戶方式呈現,一目了然! 地政士執業資料查詢(含執照到期提醒) 代理案件辦理進度即時更新 補正、公告、結案通知登入自動提醒,重要案件不再錯過!📌地政士專屬儀表板,資訊一覽無遺全新推出的地政士專用儀表板,提供三大核心功能,一個附加功能,確保所有關鍵資訊都能即時掌握,提升案件管理效率!1️⃣ 執業基本資料|API 介接內政部不動產業者資料庫地政士的執業資料,透過API技術即時介接內政部不動產業者資料庫,確保資訊正確無誤,並隨時更新最新狀態: 個人執業登記資訊重點揭示(執業證號、事務所名稱、有效期限等)一目了然 執業詳細資料即時更新,確保資訊同步2️⃣ 案件查詢|快速掌握代理案件辦理進度透過「臺北地政總管+」,所有案件資訊一站式查詢! 即時查看代理案件清單,包含登記、複丈等類型 案件可依類型、申請人、案件狀態等條件篩選,提高查詢效率 2年內代理案件清冊,執業紀錄隨時查3️⃣ 通知管理|結案、補正、公告案件不再錯過系統內建智能分類提醒機制,讓每個案件重要變動都能即時掌握: 結案提醒:針對3日內結案案件,系統自動整理提醒 補正通知:系統與地所資料同步,確保業者能迅速處理 公告案件整理:逐案顯示公告起訖期間,隨時掌握進度4️⃣ 附加功能|整理常用網站,提升作業效率許多地政士日常工作需要頻繁切換不同網站查詢資料,現在透過「臺北地政總管+」,所有常用網站直接整合,一鍵直達! 地政櫃檯叫號進度查詢:提供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櫃臺叫號進度 地政局地政士專區:提供地政士法規、獎懲資料等資訊 地政講堂報名入口:重要課程隨時報名📌 資料安全有保障,登入驗證超便利🛡️為確認使用者身分,「臺北地政總管+」提供多元登入方式,使用者可依需求選擇最合適的驗證方式。其中,首推「臺北通帳密登入」與「電信驗證」,門檻最低,手機可直接操作,最快速最方便!多元登入方式,輕鬆使用 臺北通帳號登入(最快速,手機電腦皆可登入):申請台北通帳號後,即可以帳密或掃描QRCODE登入,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 電信驗證(門檻最低,手機電腦皆可登入):免會員註冊、免實體卡,手機門號資料即可驗證 自然人憑證(限電腦登入):透過讀卡機驗證,適用已持有憑證的用戶 行動自然人憑證(手機電腦皆可登入):需先將自然人憑證綁定手機行動自然人憑證APP,後續無需使用讀卡機 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帳號(限電腦登入):搭配讀卡機使用,適用已有健保卡註冊密碼的用戶⏳ 倒數計時!3/28正式上線,地政士及助理員們快來體驗!「臺北地政總管+」業者專區功能將於 114年3月28日正式上線,這將是提升地政士案件管理效率的重要工具!此外,地政士的助理員也可以使用專用儀表板,功能與地政士版相同,提升團隊工作效率! -
2025/3/6採用「建物標示圖」,省時又省錢建物申辦保存登記,應先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平面圖。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建物第一次測量得以轉繪或繪圖簽證簡化方式辦理,以下重點整理分析簡化辦理方式差異。建物第一次測量3種辦理方式之比較 地所轉繪:由地所依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轉繪建物平面圖(地測282-1)。 地政士轉繪:申請人委託開業之地政士或其他與測量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繪測量成果圖(地測282-2)。 專業人員簽證:申請人檢附開業之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繪製簽證之「建物標示圖」,逕申辦保存登記 (地測282-3)。專業人員簽證「最省時」 統計臺北市109至113年間建物產權測繪登記案,案件量以地政士轉繪為最大宗(詳下圖)。再比較三種辦理方式所需平均日數,以專業人士簽證40日最為省時,效率顯優於地所轉繪(131日)或地政士轉繪(108日)。專業人員簽證「最省錢」 再進一步比較三者之規費收費差異。依建物第一次測量收費標準(如下表),費用由高至低依序為地所轉繪、地政士轉繪、專業人員簽證。其中以專業人員簽證免辦第一次測量,無須繳納測量費,為最省錢方案(注意:未依規定檢附電子檔,須另加收費用)。 綜上分析,採用簽證之「建物標示圖」免辦第一次測量,有效節省書圖審查、轉繪之時間及行政成本,係辦理建物保存登記最佳採用方案,歡迎有需求的民眾及業者多加利用。相關資料請參考「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建物標示圖經簽證者)」網站。 另臺北市自113年4月15日起,推出「建物標示圖預先審查」服務。建物起造人於申請使用執照後,即可向建物所在之地所申請建物標示圖預先審查,加速後續申辦保存登記作業,歡迎多加利用。 -
2025/1/22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 買租資訊蛇麼都有農曆春節又來了,除了享受與家人朋友相聚時刻,也可以呼朋引伴一同體驗北市特製版新春桌遊,輕鬆攻略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行情及不動產交易大小事。今年適逢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連續第10年發布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特別加碼統計蟬聯10年交易熱區的中古屋路段,一表盤點最夯路段2015 vs. 2024量價變化。中古屋連十年進榜超夯路段,2015 vs. 2024穿越今昔比一比 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發布自2015年至2024年已連載10年,其中由於中古屋為市場主要交易類型,熱門路段較具延續性,經統計連續10年進榜前40名超夯中古屋交易路段共有22個。觀察2015年與2024年的交易價量變化,這22個熱門路段交易量均呈現增加,增幅最多的路段為忠孝東路五段86.15%,交易價格亦普遍上漲,上漲幅度前3名路段皆位於內湖區,分別為內湖路一段(+40.38%)、康寧路三段(+39.22%)及康樂街(+35.71%),都屬2015年房價相對較親民的路段,其中康樂街為連續10年入榜房價最親民的路段,惟單價已由4字頭躍升至5字頭(詳圖1)。圖1:連續10年入榜臺北市中古屋熱門路段2024新成屋房價市民大道四段最高、中古屋房價忠孝東路五段居冠 地政局針對2024年實價登錄的買賣案例,以屋齡5年為界,分別統計新成屋及中古屋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段,並以平均交易單價排序。除計算各路段交易量及單價,同時呈現與2023年相較之變動幅度及排名升降(詳圖2),讓市民朋友可輕鬆讀懂北市熱門交易路段近1年量價變化。 新成屋熱門交易路段單價前3名依序為市民大道四段(195萬元/坪)、復興南路二段(167萬元/坪)及金山南路一段(166萬元/坪),另外前10名有4條路段位於大安區(詳圖3);中古屋熱門交易路段單價前3名依序為忠孝東路五段(110萬元/坪)、信義路四段(110萬元/坪)及忠孝東路四段(109萬元/坪),另外前10名有7條路段位於信義區,均集中在環境品質、生活機能及交通條件俱佳的市中心。圖2:各路段地圖、街景圖、交易量價排名升降示意圖圖3:2024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新成屋圖4:2024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中古屋2024新成屋指南路一段、中古屋溫泉路房價最親民 新成屋單價相對較親民的路段,依序為指南路一段(65萬元/坪)、稻香路(68萬元/坪)、民和街(71萬元/坪)。中古屋則依序為溫泉路(46萬元/坪)、興隆路三段(52萬元/坪)及中和街(53萬元/坪)(詳圖4)。分析前開路段共同條件,多數距離市中心較遠,但生活機能或環境尚佳,故仍受購屋者青睞。2024出租屋房租市民大道一段最高,月租金單價2,079元/坪 出租屋熱門交易路段月租金單價前3名依序為市民大道一段(2,079元/坪)、忠孝東路四段(2,059元/坪)及農安街(1,965元/坪),另外前10名有6條路段位於中山區;月租金單價相對較親民的熱門路段,分別為中和街(929元/坪)、辛亥路四段(968元/坪)及和平西路三段(1,010元/坪)(詳圖5);其中中和街連續5年皆為租金相對親民之熱門路段。圖5:2024臺北市熱門路段租金索驥─出租屋2023 vs. 2024新成屋熱門路段變化大,中古屋、出租屋較穩定 為方便市民比較買租熱門路段近2年分布及變化,地政局特別製作「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3 vs. 2024』比較表」(詳圖6至圖8),讓近2年變動一目了然。經綜合比較發現,2024年新成屋熱門路段,共有23個路段為新進榜;中古屋及出租屋熱門路段則分別有8個及11個路段為新進榜,變動相對穩定。圖6: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3vs.2024」比較表-新成屋圖7: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3vs.2024」比較表-中古屋圖8: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3vs.2024」比較表-出租屋臺北找房資訊多,四大ICON全攻略 遊戲圖版四大ICON結合買租交易流程、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從「找房起跑」開始了解買房、租房如何評估,並依需求分流,完全攻略買租問題。最新的房市買租價格、最豐富實用的交易資訊,在這裡蛇麼都有,事不宜遲趕快上網2024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 -
2024/9/10多元繳納地政規費,安全又便捷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與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化‚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以「非現金」方式進行交易支付‚人們無須再依賴現金‚多元化支付方式的發展與趨勢‚也反映著人們對非現金支付所帶來便利性之接受度。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地政規費之繳費方式除現金外,自103年起增加悠遊卡作為小額地政規費之支付選項,104年起再增加信用卡支付方式供民眾選擇,106年後陸續建置匯款、郵政匯票、支票、晶片金融卡、線上電子支付及臨櫃電子支付等各項多元繳納方式選項,無論金額大小皆可便利完成,降低洽公民眾須隨身攜帶大量現金繳費的風險,經統計分析,民眾選擇以非現金支付方式繳納地政規費之比例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如下圖),而採用傳統現金支付方式則相對地逐年下降。臺灣自109年新冠疫情爆發後,無接觸之支付需求更是大幅增長,疫情使得人們更加重視健康和安全,非現金支付成為避免病毒傳播的一種有效方式。可以說,疫情助攻了非現金支付行為的迅速成長,並可能會對未來的支付行為產生深遠影響。而現今後疫情時代,非現金支付已經成為金融交易的一個重要趨勢,消費者越來越重視交易的安全性。非現金支付通常配備雙重身份驗證和加密技術,這讓消費者對其安全性更加信任。同時,數位支付的便捷性也推動了其普及化,無需攜帶現金或找零的繁瑣過程,使得交易更加迅速流暢,亦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商業運作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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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電子產權憑證,#權利書狀2024/9/4產權確認好幫手-電子產權憑證好消息!內政部「電子產權憑證系統」113年7月1日正式上線囉!內政部地政司運用區塊鏈相關技術建置「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網址:https://right.land.moi.gov.tw)(下稱本系統),提供線上取得電子產權憑證與查驗服務。自112年1月1日系統上線試營運後取得不動產權狀的所有權人,都可上本系統產製電子產權憑證,提供給有查驗需求的承租⼈、地政⼠或銀⾏等,免費線上查驗確認不動產產權。那麼電子產權憑證如何輔助房東/房客、地政士和銀行確認產權呢?◆房東/房客: 即時查詢與驗證:房東可以透過本系統即時產製、查詢和驗證自己的電子產權憑證,確認自己的產權無誤。 簡化租賃流程:在簽訂租賃合約時,房東可以直接出示電子產權憑證給租客,讓租客能夠即時確認房東的合法產權,提高租賃交易的安全性。◆地政士: 高效驗證:地政士在處理產權登記等業務時,可以透過本系統即時查驗產權憑證,確認客戶產權的合法性。 簡化流程:利用電子產權憑證,地政士可以更快速地完成產權移轉或變更的契約訂立,減少等待客戶交付紙本權狀確認內容之時間。◆銀行: 快速驗證貸款擔保:銀行在處理房屋抵押貸款申請時,可以利用電子產權憑證快速驗證申請人的產權狀況,確認其是否為合法擁有者。 降低風險:由於電子產權憑證的不可篡改性和高安全性,銀行在處理貸款時能夠降低因產權資訊不實或偽造導致的風險。另外提醒讀者,電子產權憑證並未取代紙本權利書狀,民眾申辦各項土地登記仍應依規定檢附紙本權狀正本喔!電子產權憑證和紙本權狀兩者並存,共同保障了產權的合法性和穩定性,雙重確認,讓你更安心!如此省時、安全又便利的服務,請認明網址https://right.land.moi.gov.tw,快來享受、體驗不受服務時間限制的便利吧! -
2024/9/3都更預檢-地籍線與建築線檢測作業建築線與地籍線預檢都市更新案件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實施者為申辦建築執照,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土地鑑界時,若發現建築線與地籍線不一致等地籍疑義需要釐清查處,除增加都市更新案件辦理時程外,倘查處結果須辦理土地面積更正或逕為分割,將影響已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內容。為及早發現本市都市更新案件是否有地籍線與建築線不一致以早期處理,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提供「土地建築線與地籍線預檢」服務。申請時機及方式實施者於都市更新案件事業計畫公開展覽後,事業(或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填寫土地複丈申請書,並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臺北市政府辦理公開展覽及舉辦公聽會函、建築線指示圖、地籍整理計畫表向土地所在轄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請。預檢方式地政事務所將依申請人檢附文件赴現場檢測地籍線與建築線是否相符,若有不符將轉由都市發展局與土地開發總隊查處,並於辦理完竣後函復申請人。降低作業時程,避免申請鑑界後才辦理疑義查處,大幅減少作業時間約45-280日。 -
2024/6/26申請英文不動產權利證明好簡單申請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好簡單何謂「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所謂「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係指地政事務所將土地及建物登記資料翻譯成英文,供需要之民眾申請之證明文件。「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有什麼用途?民眾出國留學、投資、移民或置產等為向國外機關(構)提供財力證明,或外國機構團體向其總公司呈報在臺總資產等之需求,即可向各地政事務所申請核發「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如何申請?臺北市轄區內已登記之土地、建物所有權人(含信託財產之委託人),只要攜帶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影)本、護照影本(無則免附)、印章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填妥申請書(委託他人時另需填具委託書,代理人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並繳納每張新臺幣20元的規費;亦可採郵寄、傳真或網路方式申請。相關申請資訊,歡迎參考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超連結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1310185)。 -
2024/6/12百億遺產待登記,速辦繼承保權益臺北市逾153億元公告現值土地還沒有辦繼承登記!今(113)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723人,土地計2,467筆、建物計576棟,單筆土地價值最高近6億元。主動通知不間斷 攏是為你不覺煩 不動產所有權人過世後,臺北市提供多種主動通知繼承的服務,包含發送簡訊、寄發通知書及在戶政事務所辦畢死亡登記時提供繼承便利包等,提醒繼承人盡速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另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5年起,主動清查年紀超過百歲的地主,如發現戶籍資料已有死亡記事,將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損及權益。截至112年已清查3,637人,其中經通知後完成繼承登記有185人。速戰速決!超過6個月可能有罰鍰! 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逾期申請每超過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罰20倍。繼承人如果無法全體一同提出申請時,可以由任一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未來全體達成協議後,可以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共有型態變更或分割繼承登記。速辦繼承保權益,男女繼承零差異 扶養父母不分性別,民法第1138條也規定,配偶相互有繼承權,不動產繼承沒有性別區分。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經地政事務所查明後,每年4月1日起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請繼承登記;公告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將被地政局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完成標售前仍然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標售後價款將儲存於國庫專戶,繼承人應於10年內依法定應繼分領取價金,逾期未申領之價款歸屬國庫,對權益影響很大喔!未辦繼承專區查詢不費力 辦理繼承登記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如您想知道親人是否遺有位在臺北市,可能尚未辦理繼承登記而被公告或列冊管理的不動產,可以透過「未辦繼承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情形查詢」,選擇案件狀態(公告或列管),並輸入被繼承人資訊,即可快速查得被公告、被列冊管理土地資訊,減少蒐集資料時間。 -
2024/6/11臺北地政總管+ 專屬服務加倍佳以往,要查詢自己的不動產資訊,得申請謄本才能查到。以往,案件辦理進度得知道案件編號才查得到。以往,手機查詢政府網頁總是卡卡卡。以往,擔心不動產被移轉或異動,卻束手無策。以往,登入政府網頁,身分驗證常只能使用自然人憑證。 看過來~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隆重推出「臺北地政總管+」,將傳統的地政服務轉變為個人化服務體驗,同時兼顧效率和安全性,並解決以往使用者遇到的困擾。系統的3大亮點整理如下:1. 我的臺北不動產,查詢All in One 臺北地政總管+以用戶為中心,在「我的產權總覽」功能中,全國首創以儀表板的方式,讓你查看資訊更有效率。各項功能包括: 臺北市產權資訊:即時提供您所擁有的臺北市土地及建物一覽表。 案件管理:將您正在辦理的登記以及測量案件進度以列表呈現,不需要輸入案號也可查詢。 通知:登入後可在通知專欄收到專屬訊息。目前以通知辦理地籍異動即時通或住址隱匿為主,如您未辦理該服務,系統將於登入時即時通知辦理。2.遇到不動產詐騙,即時上網確認 產權資訊中,您可以查到所擁有的土地或建物,是否已經辦理地籍異動即時通、住址隱匿、設定抵押權、是否限制登記等重要資訊。最重要的是,權狀有沒有被申請補發也查得到!未來接到可疑的簡訊或電話時,可立即上本系統查看並確認,並建議養成定期檢視的習慣,以掌握產權情形。3. 單一頁面多元登入,可供行動裝置使用 本系統因整合了個人產權資料,為確保個人資訊之安全,驗證身分時採多因子驗證方式,登入過程需輸入識別資訊確認登入者為本人後,才可提供查詢自身資料。此外,系統採RWD響應式網頁設計,能依所使用的載具調整顯示方式,並提供台北通金質會員、健保卡、自然人憑證、電信驗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等多元登入,讓手機也可以順暢的使用。 專屬服務 Just for You,臺北地政總管+可以讓使用者免費、即時查得自己的不動產,達到產權資料自主管理的實益,更希望透過本系統能快速掌握產權狀況,進而降低受詐騙、財產損失的情形。 看完介紹,是否迫不及待想使用臺北地政總管+了!113年6月28日正式啟用,歡迎您多加利用!。 -
2024/6/11測量新視野:揭開建物地籍套繪資料的面紗地籍測量新規定根據112年1月13日發布並於同年5月1日生效的《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1,建物第一次測量之位置圖若採轉繪作業,需依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合法專業人士所簽證的實地測繪資料進行。這些資料包括建物與土地界址或其他足以確認地籍關係位置的基本控制點、導線點、圖根點等測量標記的相關距離和角度資料。如果申請人未提供這些資料,登記機關將要求補正,若無法補正或涉及越界爭議,則須辦理建物位置測量,以符合規定。建物地籍測繪資料的內容根據規定,建物地籍測繪資料應包括以下幾項內容:1. 測繪基本資訊:包括工程名稱、建築執照字號、簽證建築師或測量技師姓名及其執業證書、測量人員和測量日期等。2. 測點圖例圖說:包含實地測繪建物(參照使用執照附圖)與土地界址或其他確認地籍關係位置的測點、建物區塊與地籍圖的分布情形,並標示土地地號、比例尺及圖例說明。3. 距離角度數據:實地測點的水平距離及角度值。4. 簽證印鑑或執業圖記:執行測繪的建築師印鑑或測量技師執業圖記。測繪資料的提交方式上述建物地籍測繪資料可隨建物第一次測量案件申請時一併附上,或於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上載明(或新增附圖),並依法簽證,以符合建築施工管理實務需求。這樣做不僅有助於精進建物位置圖的轉繪作業,還能確保民眾權益和不動產交易安全。修法背景與實施意義目前使用執照竣工圖上的地籍配置資訊,如地盤圖、配置圖或地籍套繪圖等,雖載有建物投影範圍及地籍圖資,但缺乏相關尺寸標示,是否為實地測量結果尚存疑問。登記機關若據此辦理轉繪位置圖,存在爭議。地籍資料具公信力及公示性,為確保登記機關能依竣工圖說準確辦理轉繪建物位置圖作業,減少時效並免實地測量,有必要揭露專業人員已簽證負責的相關資訊,進一步完善建物施工至產權登記的各項程序及權責。修正後的條文指出,建物位置圖應依經實地測繪且由合法專業人士簽證的建物地籍測繪資料轉繪,以確保其準確性與合法性。透過上述規範,確保建物地籍測繪資料的準確性和合法性,有助於提升地籍管理的效率與透明度,進而保障不動產交易的安全 -
2024/6/5都更預審3.0-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制度都市更新為臺北市市政白皮書之重點政策項目,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為精進都市更新辦理時程,前由各地政事務所實施「地籍線與建築線預檢作業」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作業」,讓實施者能及早發現問題、及早做出應對。另為縮短土地登記後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地價改算作業時間,實施者亦得於土地登記前提供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核准實施公文、核定後權利變換分配結果清冊等資料,由地政局先行辦理核對都市更新前地籍地價資料、建置及改算地價資料等前置作業。 現為再縮短都市更新登記案件辦理時程,協助實施者提前確認權利變換計畫書內容正確性,地政局與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下稱更新處)112年11月1日起合作試辦「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登記預先審查試辦作業計畫」,提供登記預先審查服務,以縮短未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案件之進行。申請時機 實施者於完成「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標準作業程序」後,向更新處申請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時,於申請函表明「申請地政事務所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登記預先審查」(每一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案以1次為限)。地政事務所作業 地政事務所接到更新處公文後,依相關法令及規定就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之土地登記清冊表、建物登記清冊表、他項權利登記清冊表、限制登記清冊於10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先審查(如內容複雜、標的眾多者,得再延長10個工作日),並於審查完成後,地政事務所將預先審查結果函復更新處並副知實施者。預期效益 預審時程的提前,不外乎是希望能夠節省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產權登記的時間,協助民眾早日完成都市更新。但除了省時之目的外,更重要的是,在過去業經核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之土地建物登記清冊,實施者直到囑託至地政機關登記審查時,才發現登記清冊內容有誤進而向更新處申請採簡化作業程序釐正圖冊之案件,導致其他都市更新參與者質疑面積增減影響權益等問題,透過「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作業」可望經由地政機關協助提前確認都市更新後所能分配到的確切建物面積外,再加上第2層預先審查「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登記預先審查試辦作業計畫」,由實施者即早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內所涉土地建物登記清冊變更,藉此消弭爭議。地政局透過都市更新相關預檢制度希望可以達到及早釐正相關資料,有效縮短都市更新處理期程,以協助加速都市更新案件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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