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費退還不麻煩 貼心提醒3件事
發表時間
2018/01/2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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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9
作者
蘇淑美
申請退還地政規費不麻煩,只要注意附繳證件3件事,即可免奔波保權益,1次OK。
申請前檢視3法寶 退費SO EASY
- 法寶1─檢視是否附具地政規費收據聯,如收據遺失,請檢附切結書(或於退還申請書備註欄切結)。
- 法寶2─檢視是否附具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退費申請人應為收據聯內之全部繳款人,如委託他人代理,應檢具委託書(原登記、測量案之受任地政士得為退費申請人,免附委託書)。
- 法寶3─檢視是否附具土地登記、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書正本。
圖一、 退費應備文件
多元選擇方式 便利客製
- 申請─可選擇郵寄或就近地所臨櫃親辦(現金退還者請至收費所,隨到隨辦)。
- 退還─可選擇現金(未超過3萬元者)、匯款、支票(臨櫃刷信用卡繳費者僅限當天刷卡退還)。
- 通知─可選擇簡訊或行文郵寄。
圖二、退費申請流程
本市各地政事務所106年度受理民眾申請退還地政規費計有1,322件,退費金額高達5,397,287元,如何省麻煩保權益,最後再提醒下列3件事:1、申請退還地政規費,應於駁回、撤回或其他依法令應予退還之次日起5年內為之。2、申請撤回者得同時申請退費,一次搞定。3、為節省您等候時間,歡迎利用本市各地所退費申請預約服務(詳各所官網預約服務專區),即可免奔波,1次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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