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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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期,不可不知,智慧測繪,智慧城市,控制測量2018/8/9行動新服務-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行動版從『e化服務』出發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為本市加密控制測量及圖根測量成果之管理機關,為建置符合應用需求之控制測量資料管理平臺、增進控制點管理之完善,進而達到提升工作效率、便民服務之目的,於102年建置「臺北市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圖1),103年正式上線提供服務,並陸續增加「控制點線上申購」、「控制測量案件管理」、「控制測量資料精度分析管理」等功能,提供使用者更完整之系統功能。圖1、電腦版系統操作頁面更便捷更即時 – 行動新服務 隨著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蓬勃發展,在人手一機的情形下,測量所需的圖資訊息逐漸由傳統的紙本轉為使用行動裝置連線至系統,得以獲得更即時的資訊。為提供使用者於行動裝置上能有友善的操作環境,以更有效率的方式查詢控制點資料,土地開發總隊再進一步開發行動版網頁,於107年9月正式上線。 簡潔的頁面:為使圖面資訊於行動裝置畫面上完整呈現,功能選單均能透過折疊方式隱藏或展開,以方便使用者瀏覽資訊(圖2)。圖2、行動版網頁功能列之隱藏及展開 便利的點位展示:使用者除了透過實地位置定位顯示固定距離範圍內之控制點外,亦可特別顯示所在位置鄰近之3個控制點,以方便測量作業使用(圖3)。圖3、鄰近控制點位展示 點位搜尋之導航:使用者以實地定位位置為起點,欲搜尋之控制點為終點,透過行動裝置內之Google Maps APP進行導航,進而提升搜尋控制點的正確性及效率(圖4)。圖4、點位搜尋導航 圖資套疊及基本資料即時查詢:透過系統所提供的各式圖資(地籍圖、地形圖及航拍影像等)進行套疊並查詢控制點及土地基本資訊,可節省資料的攜帶,提升資料即時更新的可靠性,及落實減紙減碳政策目標。未來展望 除現有已陸續開發完成之功能,行動版網頁未來規劃加入更多圖臺量測工具,例如控制點間距離量測、圖上面積之計算等功能,期望提供各界測量人員於現場測量時,能有相關資訊輔以檢核,有效提升測量精度及作業效率,循序漸進的導入更多智慧測繪,進而使本市邁入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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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8新成屋三維建物謄本,房屋好讀易了解建物謄本立體化,房地權益更保障 傳統二維建物測量成果圖僅呈現單一建號之平面資訊,無法呈現內部格局,也沒有記載樓層高度資訊,不易與實際空間相互對應。然而透過三維地籍建物測量成果圖,建物所有權人不僅能夠了解該建號位於整棟建物中之樓層位置,亦能理解該建號之內部格局、產權之形狀、範圍及其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各別的空間位置。另因現今大多數新成屋係屬區分所有建物,建物所有權人藉由三維地籍建物模型之資訊(圖1)即可清楚了解其專有部分及其所屬共有部分之空間位置與分配情形,保障自身權益,減低後續管理利用之困擾。圖 1.三維地籍建物模型資訊三維謄本創全國,有賴你我齊推廣 隨著現代都市的高密度發展以及建築物更為巨大,建物空間產權資訊日趨複雜,以三維空間角度來建置權屬資料與建物標示之「三維地籍建物」已成為地籍管理的新趨勢。「三維地籍建物」係整合傳統二維建物測量成果圖(圖2),並加入門、窗、柱子等內部資訊,再進行外觀細緻處理,產出與實際建物相似之三維建物細緻模型,再進一步製作具立體視覺觀感之「三維地籍建物測量成果圖」(圖3),以立體化技術來表現三維立體空間。目前本市於106年已完成信義區信義段一小段至三小段之「三維地籍建物測量成果圖」計6,405建號。更全國首創自106年7月起,凡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本市該地區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即可併同列印「三維地籍建物測量成果圖」,免費發給民眾,「加料不加價」!三維建物新成屋,士林北科首建置 加速三維地籍建物之建立,本局與內政部合作辦理「106年度新成屋產權登記同步建置三維建物成果試辦案」,並選定本市士林北投科技園區之專案住宅為試辦區,於新成屋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測量與登記時,同步建置三維地籍建物模型,並在公告期滿核發建物所有權狀時,一併產製三維地籍建物測量成果圖予建物所有權人,共計662個建號。讓建物所有權人能更快速清楚地了解產權的空間位置與權屬類型,以及與其他建號或他棟建物之相對關係,為新成屋三維建物謄本之發展邁出全國第一步,也為本市智慧城市之推展跨進一步。圖 2. 傳統二維建物測量成果圖圖 3.三維地籍建物測量成果圖三維地籍為基底,多元應用更加值 三維地籍建物主要是提供地籍管理使用,可清楚呈現產權分布形狀及其空間位置,並可做為本市智慧城市之基礎元件及未來提供三維謄本之基礎,同時可節省目前二維建物測量成果圖之修正、更新與管理成本並提升資料的可流通性。由於三維地籍建物資訊有較高之流通性與共享性,在與其他資訊結合下可達到更便捷多元的加值應用,例如在不動產市場層面,能夠進行建物內部細部導覽,讓消費者即時了解建物之內部格局及空間配置等相關資料;在公寓大廈管理面,可將每棟建物的消防逃生路線、公共安全設備、每戶住家之隔間情形,整合保全系統進行管理,及時做出最完善的處理,三維建物整體建置後,亦可配合高程模型或IOT,可用於日照分析、交通及防災都市規劃,實現聰明的智慧城市。建築資訊模型與三維建物共築智慧城市 另因三維地籍建物的製作,最基礎之步驟係以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圖,以權利區分範圍劃分繪製。故竣工圖若已具備前項圖層,可節約產製三維地籍建物的時間。新成屋或公共工程如規定申請使用執照需繳交建築資訊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簡稱BIM)成果,且其圖層包含權利區分範圍,除了可快速有效的製作三維建物,其權利區分範圍之面積,亦可節約製作建物測量成果圖程序,未來或可成為產權登記基礎,民間單位更可感受三維地籍建物用以實現設計、建造、營運、管理一次到位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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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第三十七期,土地複丈,土地鑑界2018/8/7土地複丈品質再升級,再鑑界作業要點修正報哩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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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第三十七期,建物第一次測量2018/7/18臺北市辦理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作業規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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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期,不可不知,法規修正2018/6/28臺北市自辦重劃作業程序修正發布 107年6月29日生效配合內政部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地政局依該辦法及實務作業需要,於107年6月22日修正發布「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並自107年6月29日生效。 本次主要修正調整籌備會、重劃會任務及自辦市地重劃程序,提高重劃業務透明度,加強政府監督責任,及強化民眾權益保障。詳細內容請至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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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9租賃住宅專法6/27上路租賃專法保權益 六大重點報您知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107年6月27日生效實施,全篇共46條。其內容包含總則、健全住宅租賃關係、租賃住宅服務業及罰則等。適用對象為以出租供居住使用的建築物(不包含供休閒或旅遊目的、由政府或政府設立專責法人或機構經營管理、由合作社經營管理或租賃期間未滿30日等租賃住宅),先可分為六大重點:一、權利義務有規範 以往租賃雙方須為消費關係才能適用消保法與「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紀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法實施後,若非屬消費關係就可適用新法並搭配「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即使房東不是企業經營者,租賃雙方也有規範。二、押金總額有限制 押金最高不得超過月租金兩個月總額。三、契約終止可提前 租賃雙方在特定情形下,如房客毀損不修繕、遲付租金、未經同意就轉租;或房客如因疾病意外需要長期療養、住宅不合居住使用等,可檢附相關事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提前終止租約。四、房客轉租有限制 房子若由二房東轉租,轉租時須經原房東書面同意並向房客出示相關文件。五、糾紛處理有管道 以往房客、房東若有租屋糾紛處理不易,新法實施後若有糾紛,可向政府輔導的非營利團體尋求專業諮詢,或向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六、租賃管理有幫手 租賃住宅包租代管業正名納管,目前經濟部公司營業項目已新增「租賃住宅代管業」、「租賃住宅包租業」(圖一),由房東將屋子委託或出租予業者,業者主要業務將包括: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等;房客若有需要修繕或詢問其他項目可逕洽業者,房東也能受租稅優惠。 地政局提醒,如民眾、業者想了解更多新法資訊,歡迎至內政部地政司「租賃條例專區」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hotnewsall.asp?cid=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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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9臺北地政雲4.0 智慧服務網路世代大家面臨的問題不再是「找不到資料」而是如何找到「正確」、「即時」、「完整」的資訊。「臺北地政雲」自106年4月上線後,每月平均有3萬6,000使用人次,民眾可以輕鬆找到所需的地政資訊。在這短短1年間,「臺北地政雲」歷經下列3大變革:地政雲1.0〜3.01. 地政雲1.0 單一窗口服務(106年4月) 介接15個中央暨市府機關、70項屬性資料及22項空間資料,針對「三端」民眾端、會員端、公務端族群,設計「三軸」服務。2. 地政雲2.0 行動服務(107年1月) 配合手機螢幕,自動調整畫面大小,再加上手機定位訊號,民眾可輕鬆查詢附近相關資訊,亦可直接導航至服務據點。3. 地政雲3.0 互動服務(107年4月) 突破單向資訊傳輸的模式,民眾可於平台分享想法或提供資訊,落實民眾參與及公私協力。未來4年 地政雲4.01. 4D GIS服務 配合中央3D基本底圖建置期程,並結合時間序列資料,擴充「臺北地政雲」成為4D GIS平台。2. 空間分析 決策支援 建置空間分析模組,提供空間分析功能、原始資料及分析工具,讓使用者將數據進行轉換,立即取得地籍、地價、公有土地、土地開發等資訊,解決特定問題。另藉由空間圖層套疊、結合屬性資料、時間序列資料比對及分析,提供決策支援。3. 地理空間資料網路服務 目前「臺北地政雲」對外係由Open Data平台;對內透過介接資料庫的方式提供網路服務。未來4年將以「網路地圖服務(WMS)」/「網路圖徵服務(WFS)」的機制,提供不同系統、平台直接介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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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期,不可不知,智慧地所2018/5/8智慧地所 上線滿月 案量大躍進線上申辦案件量大躍進臺北智慧地所系統從3月29日上線,至4月29日屆滿1個月,在這1個月中,經過4月初清明節5天連續長假,但不影響24小時均可透過線上申辦登記及測量案件,與106年全年利用「內政部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網路申請案件3件比較之下,臺北智慧地所線上申辦單月案量已突破500件,佔全市案件量1萬6千多件的3.4%,逐步邁向107年底設定占比8.3%的目標。配合既有習慣-優化系統本市申辦土地及建物登記、測量案件大多係委託地政士辦理,而大多數的地政士都會使用代書軟體申辦及管理案件。為方便地政士使用且無需改變原有之使用習慣,臺北智慧地所系統提供標準匯入檔案格式供代書軟體公司修改代書軟體,地政士即可利用原代書軟體匯出申辦資料再轉入本系統,可避免重複登打。目前已有王代書軟體、大贏家代書作業系統及點象專業代書管理系統等3家代書軟體公司完成資料產製匯入本系統功能,歡迎地政士多加使用代書軟體轉檔上傳資料介接使用智慧地所系統。你pay了嗎?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已提供臨櫃行動支付地政規費服務,只要透過智慧型手機感應,就可完成各項地政規費繳納。目前各地政事務所已提供現金、信用卡、悠遊卡、匯款、ATM轉帳及晶片金融卡等多元繳費方式,因此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將目前最夯的3pay(Apple Pay、Android Pay或Samsung Pay)「行動支付」功能導入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凡具NFC感應功能智慧型手機經綁定信用卡帳號,至櫃台繳費時以手機感應,即可輕鬆便利完成繳費。目前提供信用卡繳納地政規費之32家發卡銀行均提供免計收手續費之優惠(相關訊息可至聯卡中心網站查詢),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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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913億補償費沒人領?歸國庫?依據地政局統計,目前臺北市政府保管之徵收補償費,累計達13億元仍待民眾領取,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政府保管之徵收補償費逾15年未領取即歸屬國庫。補償費存專戶裡 繼承領取也可以 臺北市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內尚未領畢的2,700多件保管款,保管總金額高達13億元,多數是應受補償人已死亡,繼承⼈眾多,準備繼承資料手續繁雜,或是被徵收土地設定有抵押權、地上權等他項權利,以致擱置未領。 如果您或是您的長輩有土地被徵收,可以掃描保管款速查GO QRcode進入「徵收補償費保管款速查GO」網頁,只要輸入應受補償人姓名或統一編號及驗證碼,即可查詢是否有保管款未領取;如要申請領取保管款,請掃描領取保管款應備文件QRcode即有詳細說明相關應備文件,並可下載相關申請書表。徵收補償設專區 主動通知好貼心 為提醒民眾儘速辦理領款手續,地政局於104年5月起於本局網頁設置「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將屆繳庫期限之保管案件資訊持續上網公布,並主動再行寄送通知,藉由上網公布及主動通知,統計至今已有5成民眾辦理申領保管款手續;並自106年9月起在查詢專區新設「徵收補償費保管款速查GO」查詢系統,只要輸入應受補償人姓名或統一編號及驗證碼,即可查詢是否有保管款未領取,提醒民眾儘速領款。 92年度通知領取但仍未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總計有21件,總金額達500萬元,將於今(107)年12月屆滿15年,民眾如仍未領取,依規定須歸屬國庫則無法再領取,請民眾多加利用本局網頁「服務園地」之「查詢服務」內「徵收保管款查詢」,或逕洽地政局(02)2728-7499詢問,別讓自身權利睡著了。簡化使用印鑑證明 通信申請更加便利 為提供民眾更方便申領服務,地政局除了提供臺北在地到府或醫療院所收件服務,跨縣市合作代收申請案外,並已開放全面通信申請服務,領取金額在15,000元以下可免附印鑑證明。另自106年9月20日起推出「簡化使用印鑑證明」,委託他人或通信申請,如申請人已在臺北市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得免附印鑑證明,各項便民服務說明置於「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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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9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給你一把抓想要找你家附近的控制點,或想知道臺北市地圖有哪些套繪圖資嗎?土地開發總隊開發建置的「衛星定位基準網」、「控制測量」及「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於107年3月19日起在「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裡全部可以一窺究竟(圖1)。▲圖1 我在土地開發總隊首頁的「圖資查詢」連結內三個系統 單一入口本市測繪計畫、成果、資訊、永久測量標登錄及管理之專責機關為本府地政局,而地政局管轄下的土地開發總隊為執行機關,因應土地開發總隊各項業務使用需要及業務特性,陸續建置了「衛星定位基準網」、「控制測量」及「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等3個系統,從控制點成果管理,到後續加值應用測量的成果管理,此3個系統在本市的測量作業間相輔相成(圖2)。為了消除使用者四處費時搜尋網頁,還要記憶多個帳號密碼之困擾,同時落實系統整合概念,故將3個系統設置在單一入口,一個網頁,一鍵點選。▲圖2 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3個主要系統間關係圖衛星定位基準網(Taipei CORS)衛星定位基準網是藉由全天候不間斷接收衛星訊號獲得高精度定位成果,提供使用者靜態觀測資料下載與動態定位服務,藉由基準網所提供的高精度測量成果,可節省在臺北市測量作業的時間,亦可解決臺北市各單位測量成果不一致的問題。高精度定位資料更可供各政府機關及民間業者結合各項服務進行加值應用,奠定臺北市發展智慧城市的基礎。衛星定位基準網使用者服務項目豐富(圖3),而基準網更涵蓋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等11個衛星基準站(圖4)。▲圖3 衛星定位基準網頁面 使用者服務項目示意圖▲圖4 11個衛星基準站分布位置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土地開發總隊於103年建置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提供各應用測量單位查詢及列印所需各級控制點資訊,且得輔以套疊各式圖資加值應用,並提供民眾線上申購圖根點資料(圖5)。▲圖5 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功能示意圖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系統以臺北市電子地圖為底圖,可使用大範圍版面套繪地形圖、1/1000航拍正射影像及地籍圖,同時收納本府各機關之應用測量計畫及應用測量成果,並提供民眾線上查詢。106年度新增多項參考圖層,民眾於圖台上可瀏覽臺北市地籍圖套繪地形圖資,並利用定位功能,讓使用者能快速定位到所在位置之土地。系統另提供行動版網頁及行動裝置定位服務,方便使用者利用行動裝置查詢使用。(圖6)▲圖6 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功能示意圖以上3個系統的資料內容、應用方式及申請系統帳號方式,統整於表1。▼表1 3個系統的資料內容、應用方式及申請系統帳號方式相關連結 完整掌握只有上面3個系統想必還不夠吧,想查詢本市的土地使用分區、歷史圖資、都市計畫樁位、門牌地址、建築物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號碼嗎?這個平台讓你不用再眼花花頭昏昏的找遍每個局處每個網站,1次全部將本市相關的測繪資訊連結放在平台內,簡單明瞭的使用介面,一定讓你用一次就上手。說了這麼多,快來逛逛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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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期,多元退費不麻煩貼心提醒3件事,不可不知2018/2/27規費退還有智慧 貼心提醒3件事第1件事:事前檢查證件申請退還地政規費管道多,送件申請前確實檢視附繳3證件,即可免奔波,1次就OK,退費SO EASY。檢視1─是否附具地政規費收據聯?如收據遺失,請檢附切結書(或於退還申請書備註欄切結)。檢視2─是否附具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退費申請⼈應為收據聯內之全部繳款人,如委託他人代理,應檢具委託書(原登記、測量案之受任地政士得為退費申請人,免附委託書)。檢視3─是否附具土地登記、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書正本? 圖一、退費應備文件第2件事:選擇方式 便利客製申請─可選擇郵寄或就近地所臨櫃親辦(現金退還者請至收費所,隨到隨辦)退還─可選擇現金(未超過3萬元者)、匯款、支票(臨櫃刷信用卡繳費者僅限當天刷卡退還)。通知─可選擇簡訊或行文郵寄。 圖二、退費申請流程第3件事:智慧地所 邁向線上本市各地政事務所106年度受理民眾申請退還地政規費計有1,322件,退費金額高達5,397,287元,省麻煩保權益小妙招報您知:申請退還地政規費,應於駁回、撤回或其他依法令應予退還之次日起5年內為之。申請撤回者得同時申請退費,一次搞定。本市各地所提供退費申請預約服務,可節省等候時間(詳各所官網預約服務專區)。另外,為了讓您免出門能辦天下事,107年3月29日智慧地所服務系統正式上線,申請退費除了郵寄或親辦之臨櫃方式,預計107年下半年即可線上退費,E指搞定真輕鬆享便利,敬請期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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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6地籍清理真貼心 流水編號清理保權益臺灣光復初期辦理總登記時,由於當時人民不諳我國法令,且地政機關人員法制觀念未臻健全,致遺留有土地產權未能妥適解決等情形,因該等情形存在已久,不僅影響土地之有效利用,亦妨礙民眾財產權利之行使。內政部為澈底解決上述地籍問題,爰制定「地籍清理實施計畫」,將應清理之土地及建物分年分類辦理清理,第1期辦理期程至102年12月31日止。後又發現如早期登記之登記名義人登記資料未記載統一編號,故不利土地賦稅及其他行政業務之推動,亦亟待進行清理,爰再擬具「地籍清理第2 期實施計畫」。流水編號重新查 財產安全多一層 早期登記之登記名義人登記資料未記載統一編號,於民國88年為全面辦理地籍資料電子化作業,暫由電腦自動化編配流水編號登錄。惟依該登記方式,易造成當事人申請「財產總歸戶」時,因統一編號未釐正,而遺漏造成權益損失,故為釐正地籍資料,保障所有權人財產權益,本市各地政事務所針對所有權人無登記統一編號的地籍資料進行清理作業,主動協助市民查出財產權,亦希望民眾收到通知時,即刻來申辦。市民服務在我心 主動通知來辦理本市地籍資料初估採流水編者計有12,156筆棟,自102年6月11日開始清查,預計108年底清查完畢。各地政事務所查明所有權人現戶籍地址後,主動通知所有權人申請統一編號更正登記(截至107年1月底已通知4,086筆,公告現值約為1,009億6,100萬 5,200元);如所有權人已死亡,則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截至107年1月底已完成繼承有611筆,公告現值為1億1,369萬100元)。繼承人倘自繼承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事務所即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於每年4月1日公告並再次通知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截至107年1月底合計有3,888筆,公告現值為3億9,527萬3,800元)。圖一流水編號清查作業流程申辦說明有專區 登記產權so easy 截至107年1月底已清理地籍資料公告現值達1,014億,為提供民眾更簡便的查詢服務,臺北市政府建置網路申辦單一窗口網站─ 「臺北市民e點通」系統,您可於網站上搜尋欲申辦之更正登記及繼承登記作業程序、書證表單、應備證件及各地政事務所登記課聯絡資訊,歡迎上網查詢。若有任何疑問,亦可直接至各地政事務所服務檯洽詢,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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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期,規費退還不麻煩貼心提醒3件事,不可不知2018/1/24規費退還不麻煩 貼心提醒3件事申請退還地政規費不麻煩,只要注意附繳證件3件事,即可免奔波保權益,1次OK。申請前檢視3法寶 退費SO EASY 法寶1─檢視是否附具地政規費收據聯,如收據遺失,請檢附切結書(或於退還申請書備註欄切結)。 法寶2─檢視是否附具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退費申請人應為收據聯內之全部繳款人,如委託他人代理,應檢具委託書(原登記、測量案之受任地政士得為退費申請人,免附委託書)。 法寶3─檢視是否附具土地登記、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書正本。 圖一、退費應備文件多元選擇方式便利客製 申請─可選擇郵寄或就近地所臨櫃親辦(現金退還者請至收費所,隨到隨辦)。 退還─可選擇現金(未超過3萬元者)、匯款、支票(臨櫃刷信用卡繳費者僅限當天刷卡退還)。 通知─可選擇簡訊或行文郵寄。 圖二、退費申請流程 本市各地政事務所106年度受理民眾申請退還地政規費計有1,322件,退費金額高達5,397,287元,如何省麻煩保權益,最後再提醒下列3件事:1、申請退還地政規費,應於駁回、撤回或其他依法令應予退還之次日起5年內為之。2、申請撤回者得同時申請退費,一次搞定。3、為節省您等候時間,歡迎利用本市各地所退費申請預約服務(詳各所官網預約服務專區),即可免奔波,1次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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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政雲,第三十期,不可不知,新年新服務,都更預審,陽臺補登,不動產諮詢2018/1/192018新年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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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保管款,第二十七期2017/10/16申領徵收保管款的新服務!為擴大便民服務並提昇服務品質,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自106年9月20日起提供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得簡化使用印鑑證明服務,另於本局網頁「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新增更便捷的查詢系統,方便民眾查詢利用。申領服務再進級 為了方便民眾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地政局再推出得免附印鑑證明的便民服務,自即日起,民眾如需委託他人或通信申領保管款,只要已在臺北市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者,得於申請書適當欄位註明「使用臺北市OO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該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等所蓋用之印鑑印文經地政局以「數位印鑑比對系統」查詢並核驗相符者,得免附印鑑證明。保管查詢更easy 另為了提醒民眾儘速辦理領款手續,地政局自104年5月開始在該局網頁設置「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首先將屆繳庫期限之保管案件資訊持續上網公布,並主動再行寄送通知提醒民眾領款,又於105年9月陸續新增各年度存入保管專戶尚未領取的保管款相關資訊,表列供民眾查閱。 現為提供民眾更簡便的查詢服務,地政局已在「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新設查詢系統,民眾可以輸入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姓名或統一編號,即可查詢自89年度存入保管專戶之案件資訊,另為了保障應受補償人隱私,查詢結果會隱匿部分資料,民眾不用擔心個資外洩。▲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畫面 地政局已將各項服務說明置於「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方便民眾上網查詢保管資訊,歡迎多加利用,希望大家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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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民眾申辦好簡便 七一新制有夠讚地政局積極推動簡化各項申請案件所應檢附的證明文件,政府機關如可以透過資訊作業系統查詢取得者,簡化不要再要求申請人檢附。自106年7月1日起臺北市辦理不動產登記可免檢附印鑑證明新措施,讓實施至今已長達65年的此一制度即將走入歷史,(詳情請見:地政印鑑比對系統123、數位印鑑比對系統-防偽尖兵保產權、七一新制不動產登記免附印鑑證明!)免附印鑑證明好簡便(1)項目:不動產登記案件(2)條件: A.已在臺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 B.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使用OO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 (詳情請見:全國首創不動產登記免附印鑑證明QRcode專區、免附印鑑證明Q&A專區)免附印鑑證明臺北市民優先適用 本措施目前僅限戶籍在臺北市並已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才能享有的貼心服務;如不動產所在地位於其他縣市,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因其他縣市地政機關尚未與本市戶政事務所建立連線查詢機制,目前無法選擇本項免附印鑑證明措施。你申辦我送禮! 從10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符合上開條件,並使用免附印鑑證明措施完成登記者,即可獲得各所致贈之精美神秘小禮物,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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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屋簷雨遮產權測繪登記大變革-邁向實坪制附屬建物測繪大變革 提醒您,附屬建物之測繪登記規定有重大改變!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建物虛坪買賣及交易計價爭議,內政部於本(106)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針對107年1月1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僅有「陽臺」得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屋簷」及「雨遮」則被刪除,無法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哪些附屬建物可以登記? 您手中的建物所有權狀是否有「附屬建物」的記載?其中又有哪些項目呢?附屬建物得測繪及登記之項目,依各時期法令規定而有不同;內政部71年訂定的「建物測量辦法」(現已廢止並併入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即規定竣工平面圖上標明屋簷、雨遮及陽臺者,以附屬建物辦理產權測繪登記。至於露臺、平臺、裝飾牆、花臺、栽植槽等其他項目,亦曾因不同之時空及法令背景,得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如表1)。相關規定變革至今,得測繪及登記之附屬建物,以符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8條之規定者為主。表1 附屬建物測繪登記之重要沿革花錢買虛坪? 時至今日,由於建物形態的改變及相關法規(例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技術規則等)的增修,使得上述附屬建物,和電樓梯間、蓄水池、管委會使用空間等共有部分(俗稱公設)占建物登記總面積的比例相對提高;又以附屬建物來說,陽臺可成為實質生活空間的一部分,但屋簷及雨遮雖有其建築上的功能,卻沒有供人員生活、停留的實質效用,過去相關法令對於雨遮的範圍亦無明確規定,便有部分建商設計過多雨遮,又計入銷售坪數,因而產生買賣糾紛。 為了避免消費者買到這種實用上沒有太大效益的「虛坪」,內政部於100年5月1日起實施預售屋「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措施,建商所提供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均應載明屋簷、雨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之條款;同時並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中明定雨遮的形式(如圖1)。圖1 內政部訂定的雨遮參考圖例新制107年上路,之前建物不受影響 由於內政部最新修正發布的「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刪除了屋簷、雨遮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因此也無法再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但107年1月1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已報核,並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期限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仍得以修正前規定辦理。也就是說,107年1月1日前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以及都市更新案件依上述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於107年1月1日前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並依期限申請建造執照者,不受這次法規變動的影響。結語&陽臺補登小叮嚀 107年1月1日後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其屋簷、雨遮即無法再測繪及登記,但陽臺仍屬可登記之標的;所以,已登記之建物,如果發現陽臺面積未登記,民眾只要按著「先測量,再登記」的步驟(圖2),就可以補辦登記,拿到增加陽臺面積的新權狀,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囉!圖2 陽臺補登記流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陽臺補登記前,別忘了先向本市建管處申請竣工平面圖上加註「陽臺」喔!申請流程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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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預審,都市更新,地價改算,第二十五期,建物測量2017/9/8實施者照過來 都更加速有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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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4不動產定型化契約統一裁罰基準8/1上路地政局為健全房市,維護交易安全,近年致力推動各項管理制度之精進,因不動產交易過程中使用之契約種類眾多,影響民眾權益其鉅,為管理業者使用符合內政部公告之各類不動產定型化契約,乃積極研訂統一裁罰基準,並自8月1日起生效,以確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統一裁罰已訂法 累犯違規加重罰 不動產交易之定型化契約種類眾多,舉凡預售屋買賣、成屋買賣、預售停車位買賣、不動產委託銷售及房屋租賃等皆屬之,為規範不動產交易類定型化契約之違規行為,及因應消費者保護法第56之1條增訂裁罰規定,地政局率全國之先,研訂完成「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處理違反不動產定型化契約規定統一裁罰基準」,將前述5類定型化契約之違規行為,依照「違規查獲次數」及「限期改正次數」等情形課以不同罰鍰,期符合比例原則,並期能在法制面上與時俱進,符合社會需求,裁罰基準已於7月11日發布並自8月1日起生效。分級裁罰併累進 提醒業者勿僥倖 地政局研訂之裁罰基準採用「分級裁罰」,也就是「次數越多、罰鍰越高」的累進裁罰方式,例如第一次查獲甲建商A建案違規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第二次再查獲甲建商B建案即處新台幣5萬元至20萬元,最高可處30萬元,同一建商違規被查獲次數越多,罰鍰越高;另外,裁罰甲建商A建案時亦會同時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改善後仍不符規定者)則按次累加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亦就是限期不改善亦會因限改次數累罰到改善為止。故統一裁罰基準上路後,不動產業者違反次數越多,罰越重,限期改正不改正,加重處罰,不動產業者勿存僥倖規避的心態。結語 健全房市之目的,在於保障合法業者的營業環境與消費者的權益,並導正不法業者的行為,故藉由統一裁罰基準之發布實施及落實執行,希創造公平良善的房地交易市場,造就業者與消費者之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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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7徵收撥用法令新知為期政府公共建設得以順利推展,對於工程用地範圍所需之公地撥用、私地徵收之用地取得前置作業,須審慎處理,將有助於後續工程之進行。為支援市政建設,地政局積極宣導徵收撥用相關法令新知,於106年3月30、31日於本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舉辦106年度「工程用地取得研習班」,課程內容包含「土地徵收概論與作業法令」、「土地徵收前置作業與徵收計畫書圖製作」、「土地徵收行政爭訟及實務案例分析」、「國有不動產撥用法令實務」(圖一),使各用地機關承辦人員更了解用地取得之法令規定。圖一:106年度「工程用地取得研習班」剪影撥用文件再簡化文資撥用再加速 財政部於105年10月17日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配合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及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及實務作業需要,修正部分規定。依修正對照表記載本次修正內容分為三部分,其一為增訂未繳交有償撥用價款之註銷撥用規定,其二為廢止撥用退還原繳撥用價款規定。其三為各機關為保存維護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申請撥用時無須檢附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加速文化資產撥用作業時程。徵收程序更嚴謹用地機關更審慎 因土地徵收對於民眾之財產權有重大影響,內政部於105年6月24日修正「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記載本次修正內容包含用地機關辦理協議價購會通知時應有更嚴謹的程序,徵收土地計畫書中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及必要性提出亦應提出更詳盡之說明,以及規定用地機關應於網站登載徵收土地計畫書、徵收土地圖說與土地使用計畫圖等資料,管控徵收計畫進度概況及使用情形。徵收資訊全掌握 民眾權益有保障 另為加強管理徵收土地的使用情形,本府網站已建置「徵收查詢專區」,整合建置各工程計畫目的、計畫範圍、計畫進度、核准徵收、公告徵收及後續工程進度(含照片)等相關資料,對外可供民眾下載查閱,對內可敦促用地機關依原定興辦事業及計畫期限使用徵收土地。結語 本次工程用地取得班研習課程講座積極宣導土地徵收相關行政程序,並向各用地機關說明,各級政府機關為公務或公共使用目的擬撥用其他機關管理之公有土地,應先釐清撥用目的、撥用法令依據,並確認符合法定之撥用要件後,再循規定程序申請撥用公地。經由本次研習課程,對內使本局及本府各用地機關參加人員可掌握徵收及撥用法令新知,進而有助於用地取得作業之推動,提升行政效能;配合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修正,本府網站建置徵收查詢專區,對外可使民眾掌握各徵收工程資料及辦理進度,有助於提升民眾權益,對內用地機關辦理徵收程序將更審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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