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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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臺北地政週,地政雲,系列報導,第四十期2018/11/212018臺北地政雲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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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期,智慧地所,2018臺北地政週,系列報導2018/11/21智慧地所 名人開講地政週是全體地政人員的大日子,除了展示分享成果,也藉機交流經驗,為了照顧白天要上班的同仁及朋友,我們特別於晚上時段安排一場名人開講,以方便民眾、地政士及地政相關公務人員參與。緣起 社會經濟急速的發展,除造成不動產問題日形複雜外,亦使不動產爭議事件驟增。惟任何不動產爭議如僅能透過司法途徑才能解決,除曠日廢時,徒增社會成本外,亦有礙不動產經濟利用。是以為疏減訟源,本市前依內政部訂頒之「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自92年4月成立「臺北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為讓民眾更進一步了解不動產糾紛調處,本次2018臺北地政週智慧地所名人開講,我們特別洽請社團法人台北市地政士公會邀請擔任行政院政務顧問、本市市政顧問及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的黃志偉老師來為我們講授不動產糾紛調處實務及案例解析。圖1 李副秘書長得全開場致詞 圖2 黃志偉老師開講不動產糾紛調處類型多元 各級地政機關為處理土地法規定之土地、建物權利糾紛事件,及除土地法外,尚包含租賃住宅、地籍清理相關土地登記事宜等,必須設置「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其成員由地政、營建、民政、法律及地方公正人士等組成,內政部於107年4月2日台內地字第1071302552號函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據以實施辦理,該辦法對於得調處範圍、調處程序、委員設置及其開會要件、申請調處時應附文件及應繳交調處費用,都有詳細規定。 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或其指派人員兼任主任委員,其餘委員分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業務、營建業務、民政業務、法制業務主管各1人、地政事務所主任1人、地政士公會代表1人、具有地政、營建、民政或法律等專門學識經驗人士3至5人及地方公正人士1人擔任,共計11至13人。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2年,期滿得續聘,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老師的耳提面命-不動產糾紛調處類型、程序及效力一、案件類型 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第2條規定之案件。二、辦理程序 包含收件、計收調處費用、審查、召開調處會議、作成調處結果及函送調處紀錄表。三、調處效力 依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第19條規定: 當事人依前條試行協議未成立或任何一造經2次通知不到場者,本會或區域性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應就有關資料及當事人陳述意見,予以裁處,作成調處結果。 申請調處之案件,已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者,應依調處結果,就申請登記案件為准駁之處分。 第1項調處結果,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通知書應載明當事人如不服調處結果,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以對造人為被告,訴請法院審理,並應於訴請法院審理之日起3日內將訴狀繕本送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逾期不起訴或經法院駁回或撤回其訴者,經當事人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以書面陳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調處結果辦理。 本次講座黃老師除介紹上述內容,前後亦舉10項案例,不動產糾紛調處案例複雜樣態多,爭執雙方都各有堅持,甚至流於不理性或表述空泛源遠流長,而黃老師精闢的解析引發全場共鳴,聽眾無不心有戚戚焉。而後黃老師針對相關判決及裁定案例、最新相關函釋等 一一剖析,課程內容深入淺出,讓參與本次講座的地政士、民眾更容易理解相關爭點及應注意事項,也讓大家受益良多。圖3民眾參與熱烈 圖4張樂平理事長致詞結語 講座尾聲,由社團法人台北市地政士公會張樂平理事長作總結,聽眾藉機瀏覽成果展後,帶著滿足的微笑,踏著星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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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臺北地政週,第四十期,臺北地政雲,地政雲網識古今,地政咖啡廣場2018/11/15地政雲網識古今/地政咖啡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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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第四十期、2018臺北地政週,衛星定位2018/11/13D-GNSS應用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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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第四十期,臺北地政週,智慧生態社區2018/11/12智慧生態社區現場體驗-蜆仔港公園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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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期,衛星定位2017/11/9衛星很遠,服務很近-臺北市即時定位與市政空間資訊整合服務成果及DGNSS設備發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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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公民咖啡館,第十七期,地政公民咖啡館2016/12/16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施政架構地政局於去(104)年11月28日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喝咖啡,聊地政」,就「施政架構」主題,與民眾一同檢視地政局的施政架構及施政重點,並討論「臺北地政維新」如何推進回應對台灣土地政策有殷切期盼的團體與公民。施政架構獲認同行政機關的施政架構就像建築的主要結構,有安全穩健的結構,再加上紮實的施工,才能蓋出令人信任、安心居住的建築。為了讓臺北市成為「宜居永續城市」,104年度地政局以「智慧、公義、生態、大臺北」為施政願景,訂定「公私協力合作、活化土地利用、智慧開放政府」等16項施政重點,以4年為期程,逐步建構宜居永續城市,獲得公民咖啡館現場來賓的認同。政策方向更明確 經過3回合的討論,來賓們對於土地政策的期待作出以下結論:一、訂定明確的土地政策,在國土規劃裡上與願景、目標做密切配合,改善土地的利用方式。二、提升政府資訊使用便利性,加強推廣地政業務及訊息。三、加強清查公有閒置土地,配合社會需求加強運用,達到活化土地利用。四、都市更新、社區規劃加強生態工程環節。持續推動再精進 本(105)年度地政局施政架構中,四大核心價值中由「參與」替代原來的共享,期望多方接收外界的聲音,強化民眾參與。施政重點則增加「增進民眾滿意」及「增進公共關係」2項策略,讓施政更加全面。活化公有土地方面,累計近2年地政局取得無償撥用公設地面積是過去4年總和的6.37倍,大幅增加本府各機關可運用的土地資產,加速推動市政建設。在開發建設中,也不忘將智慧運用及生態工法導入整體開發地區,已將北投士林科技園區規劃為標竿型智慧生態社區。 此外今年度積極舉辦各式論壇講座加強與產官學界的互動,更將11月訂為「地政月」,推出「地政嘉年華 公私協力GO」、「臺北休閒輕旅行」等活動,讓地政業務更加親善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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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智慧測繪,第十六期2016/11/18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智慧測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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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期,主題報導2016/11/8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土地估價過往,政府為單純公共服務的供應者,但在民眾需求日益增加而政府資源有限下,推動公共服務應有所轉型,例如透過建立「公私協力」的模式(PPP,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結合公部門與私部門,共同合作與分享彼此的資源,創造社會福利最大化。為此,本局於去(104)年11月28日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活動,就「土地估價」部分希望導入「公私協力」模式,以提高估價品質,進而保障民眾資產權益。公私齊協力 估價更合理 民國101年土地徵收進入了以市價補償的新紀元,為精進查估作業,內政部於104年修正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用之「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表」及「影響地價個別因素評價基準表」。本局為使影響地價區域及個別因素評價基準明細符合時宜,汲取外部專業經驗,落實民眾權益保障,委託極具專業經驗的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協助修訂新版的評價基準明細表,歷經5個月的討論及模擬實證,並廣邀學者、公部門相關單位及業界之估價專家,共同提供專業諮詢意見,彙整各方對影響地價因素及其修正率建議,完成「影響地價區域及個別因素評價基準明細表」研究報告,以此研究報告為基礎修訂臺北市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明細表。 之後更進一步結合前開明細表修訂經驗,於105年3月完成修訂辦理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用之「臺北市住宅、商業、工業、農業用地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明細表」,使地價查估更形合理。評價修基準 民眾保權益 本次修訂包含臺北市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影響地價區域及個別因素評價基準明細表17類,及臺北市住宅、商業、工業、農業用地影響地價區域因素評價基準明細表11類,共修訂28類用地明細表,修正前後價格接近市價程度模擬分析結果,修正後價格差異率低於修正前價格差異率,顯示修正後基準明細表之優劣級距更能提高估價之精確度,查估地價更為合理。並使未來地價評估更具實務性與客觀性,避免公、私部門間對調整率認知的差異,進而保障人民資產,也開啟了公私部門專業合作與交流的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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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第二十四期2016/11/8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土地開發土地開發是城市發展重要的一環,為更加了解學界及民眾對相關政策的看法,本局於去(104)年11月28日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喝咖啡,聊地政」,就民眾參與機制、安置制度、開發公益性及必要性等議題,廣納民眾意見,使本市未來開發流程可以更加完善。經過三階段的熱烈討論後,獲得3點結論:1.民眾參與時機應提前。2.安置制度更貼切民眾居住需求。3.開發公益性及必要性提前於都市計畫階段討論。民眾參與時機應提前 土地開發規劃關係著土地所有權人權利,建議應於都市計畫研擬階段即納入民眾參與,儘早蒐集開發區內地籍、戶籍資料,展開逐戶訪談,了解民眾關於土地使用類別及強度、開發方式、財務分析等規劃意見,本局亦已將此建議提供本府都市發展局參採。安置制度更貼切需求 一、建議市地重劃納入安置措施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分屬不同制度,因市地重劃的土地配回率高於區段徵收,無多餘建地可供安置,故開發如有安置規劃時,目前建議採區段徵收模式辦理。另為順應市民所提居住需求,本局已建請內政部考量各地區特性,將安置措施納入重劃制度中。 二、建議興建中繼住宅現行臺北市區段徵收採建築專案住宅方式安置拆遷戶,取得配售資格之拆遷戶,於等候配售專案住宅期間,市府會發給房租津貼補助。未來市府將朝向興建中繼住宅之目標努力,以尋求比發給補助房租津貼更實質的照顧。開發公益性及必要性提前於都市計畫階段討論 現行開發案中公益性及必要性學界仍有多方看法,以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為例,臺南都委會專案小組召集人陳彥仲(2016)認為都市計劃強調的是全體市民的公共利益,而政治大學徐世榮教授(2016)認為,公共利益是指由公平公開的參與、討論,尊重民意及踐行審議式民主下,最後所獲得的共識,林旺根副教授(2016)亦主張重大都市計畫案,應辦理聽證,而由地方政府還是由中央辦理,應予以究明。歸納這些意見的共同部分即在公益性及必要性應於都市計畫階段充分討論。 另現行都市計畫法並無明文規範應將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納入評估送審;實務執行程序上,主要計畫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時,需用土地人始依土地徵收條例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規定,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前,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惟為使一般社會大眾就都市計畫規劃採行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充分表達意見,並兼顧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以避免大埔事件重演,使徵收過程更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建議中央主管機關修正都市計畫法,於擬訂都市計畫階段即增加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之評估作業。1.陳彥仲(2016年9月6日)。以理性對話取代對立南鐵案才有解。蘋果日報。取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906/37372433/2.徐世榮(2016年9月7日)。誰才是「正確」及「理性」呢。蘋果日報。取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907/37373882/3.林旺根(2016年8月25日)。重大都市計畫案,應該辦理聽證。Facebook。取自:https://m.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667917066698688&id=10000441201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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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第十三期2016/11/8新思維:新治理模式下的土地整理協議※本文係參採「Agreement based land consolidation – In perspective of new modesof governance (Niels Otto Haldrup,2015)」,反饋我國土地開發制度。 新治理模式於歐盟體制運作下,廣泛運用在立法過程與各領域政策上,讓非政府組織或私人參與決策過程,發揮專業知識和達到資源整合,其公共政策的形成是「由下而上」的,展現出多數民眾的偏好與選擇。丹麥將之具體實踐在土地整理制度上,成功解決土地產權調整糾紛,尤為典範。丹麥案例學習典範 在丹麥,進行土地整理時,於土地所有權人中選出3-5位代表組成委員會,委員會提供當地資訊與資源,與土地整理規劃師進行溝通,形成土地整理協議,所有權人可自由決定是否簽署,簽署後才受土地整理協議的約束,由於所有權人擁有是否同意的決定權,所以可藉此表現對於補償費或土地交換等結果的偏好性,影響土地整理協議內容的決策。因此,土地整理計畫在運作上具有不確定性,相關參與者在尚未形成共識的狀況下相互協調,決策的形成具相當彈性。 再者,由丹麥案例可知,由下而上、在地發展得以「適地適性、尊重在地」,進而增加土地整理範圍內民眾的參與意願,自主參與整個土地整理協議,由在地居民對土地既有情感,更能以環境保護為出發點,發展在地願景、喚起地區再生,並打破開發制度傳統以大面積填土整地、高密度發展等追求經濟發展的既定印象;而與居民建立共識、順應民情,則可以使開發推動更為順利。五大關鍵創新指標 觀察丹麥案例,土地整理協議的建構須具備下列先決條件:1.土地產權清楚。2.參與者產權登記明確。3.程序具可行性。4.具協調能力的專才。5.財務具可行性。若產權缺乏明確性,將加劇執行土地整理之交易成本;健全的程序、財務可行與充分的協調能力,則是決定土地整理能否順利施行之重要關鍵。參採他國先進思維 反思我國土地政策,雖然土地產權有完整登記制度可稽,開發制度發展完備,惟近年來大面積土地整體開發反對聲浪迭起,借鏡丹麥案例可發現相異處在於「協議」。我國現行土地政策須於都市計畫框架下執行,擬訂過程採委員會式、採由上而下治理型態,較少提供非政府組織、民間團體實質參與決策之機會,故都市計畫往往難以如實呈現當地居民對土地的期望,致難以達成共識,且都市計畫一旦公告實施即拍板定案,決策彈性低,遑論後續執行面的協議過程,造成臺北市辦理中之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案件推展受挫,待變更都市計畫方能解決難題,顯見如都市計畫制定過程未與民充分溝通,將導致開發進度因修正都市計畫而延宕,徒增開發變數與開發成本。開放決策共同協議 近期本市辦理中之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案,諸如文山區第一期市地重劃案、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案、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案及社子島地區擬辦區段徵收案,皆受到新治理模式思潮影響,致力於開發前溝通協調及開發中為民服務,並強化在地居民實質參與開發與決策。 文山區第一期市地重劃案著重便民貼心服務,開發期間與地主長期互動建立良好雙向溝通,並且主動出擊,召開說明會詳盡解說重劃辦理情形,並且參採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嚴謹設計土地分配方案。 南港區第三期市地重劃案則是積極奔走、多方協調,圓滿解決瓶蓋工廠保存及老樹保護等爭議,於衝突發生第一時間即刻製作懶人包、1分鐘動畫及新聞稿,使民眾充分了解事件緣由,此外,與公民團體平等對談會議紀錄全程公開透明放上網路,成為往後開發案公共溝通領域之學習標竿。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案於開發前期已與居民達成共識,強調妥善安置、先建後拆,即於本區段徵收專案住宅完工、拆遷戶遷入後始進行拆遷,順應當地民情,並自103年起逐戶辦理協議價購,提供各式開發資訊、駐點服務、陳情排解等,與拆遷戶建立情感,降低資訊不確定性,減少陳抗事件,凝聚市府與當地共識。 社子島地區擬辦區段徵收案於都市計畫擬訂階段即提出3種開發方向,以i-Voting投票傾聽當地開發意願及開發方向,都市計畫內容亦參考i-Voting結果,由在地居民與臺北市民共同決定朝「生態社子島」發展,並舉辦多次在地座談會、駐點服務、現場訪查等深入了解在地需求。土地開發全新方向 以丹麥之案例,觀我國未來土地開發新方向,似與現階段土地開發制度改革之「合作開發」模式相仿,由在地居民發起對周遭環境的願景,強調與政府合作模式,共同參與開發。是以,未來我國土地整體開發趨勢應努力朝向在地發展、由下而上及公民參與,並期能喚起民眾對生態及環保之意識,建立永續發展之目標。註:「土地整理」,係指透過調整土地利用結構與產權關係來具體實現土地規劃目標的一種土地開發過程,在各國的運用上,依國情、社會經濟發展與文化的不同,而有相異的開發內涵,類似於我國土地重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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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第十三期2016/11/8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生態城市近年來臺北市高溫屢創紀錄,且極端高溫天數有增加趨勢,如此有感的異常氣候變遷,加上天然資源的耗竭、過度擁擠的城市意象,令我們不得不正視這些警訊及衝擊,本局於去(104)年11月28日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喝咖啡,聊地政」,就生態、社子島、永續發展等議題,廣邀各界參與討論,共同描繪綠化、節能、宜居臺北新願景。 願景1:雙向溝通、生活教育 成熟的公民參與體系需要良好的溝通平臺與意見交流機制作為後盾,因此公聽會、聽證會等參與機制格外重要,尤其在地人的聲音及意見更應被重視,因此未來社子島相關工程在環評階段、設計階段及施工前將以公開說明會的方式使民眾瞭解各工程之生態理念,提升政策溝通效果。 此外,生態環境的維護方針應從「事後補救」導向「事前預防」,而對症下藥的良策便是環境教育的普及,唯有內化環境倫理的理念,學習尊重自然,才能使「永續發展的生態城市」水到渠成。願景2:綜整全盤規劃 生態城市不僅是田園城市或城市菜園,更是包含在地物種、特色主題、人文、水文、歷史等面向的全盤規劃。因此,於開發前應對上述各面向進行調查,並透過公開徵求民眾意見方式(明日社子島網站、粉絲團或公開說明會等),作為規劃設計的參考及依據。願景3:問題即是解答-社子島的明日 生態城市的型態沒有統一的標準,而是隨人文、思想及地方特色而呈現不同樣貌,因此如何活化利用在地、現有資源,化危機為轉機,以打造宜居臺北城是現在最重要的課題,故本局參考公民咖啡館3輪熱烈討論之結論,將文山一期與南港三期重劃工程納入生態設施至本局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並以KPI訂定執行目標,期許經由民間與政府的溝通交流,思考不同的解決辦法,以達到政府與民眾雙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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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第十二期,資訊開放,他山之石,公有不動產,公民參與2016/7/18新思維:公有不動產管理系統之善治*本文係參考「Good governance in some public real estate management systems」(Marta Gross & Ryszard Źróbek ,2015),介紹公有不動產管理系統相關革新思維。 公有不動產善治之原則包含:1.資訊開放(Openness)、2.公民參與(Participation)、3.法令連貫(Coherence)、4.善盡責任(Accountability)、5.提升效能(Effectiveness)等元素。以該原則分析歐洲及亞洲共15個國家之公有不動產管理系統結果,瑞典(Sweden)遵守上開治理原則程度最高,斯洛維尼亞(Slovenia)制度e化服務值得參考。公有不動產善治案例 公有不動產管理系統包含客體、主體、程序、流程等項目組成的關連及關係,主體為自然人、法人,以及不動產估價師、經紀人、開發商等操作不動產市場者,客體為不動產所涉及的權利。公有不動產管理是連貫的系統,可視為主、客體中產生的關係或流程,主體及客體的關連牽動管理的成效,可能造成單向或雙向的影響,適當的公有不動產管理可促成合理開發、地適其用。 觀察瑞典案例,由於瑞典政府遵守法治,各公有不動產管理法規明確,不動產資訊透明度高,相關法律間具有連貫性,因此獲得最高分的評價。然而瑞典缺乏網路不動產登記系統及一站式的服務窗口,其e化服務僅提供少數的公共不動產資訊,而斯洛維尼亞則提供公共不動產資訊e化服務,便利民眾查詢。加速辦理資訊開放 參考斯洛維尼亞善治案例,應鼓勵政府建立不動產資訊系統,便利民眾查詢相關資料,結合相關政策與空間資訊建立不動產管理系統,反應公有不動產真實管理狀態,對內便利政府管理公有土地,對外增加政府資訊公開程度。 本局已建立不動產數位資料庫,民眾可從該資料庫民眾端查詢各項地政資訊,104年本局於網站公開臺北市公有土地分布圖,105年已規劃開發地政雲系統,開放民眾查詢公有土地位置及管理機關等資訊,增加行政透明度,提升土地活化及便民服務品質。公民參與合理補償 分析各國善治案例,用地取得應確保公平合理的補償,我國土地徵收條例於101年修正後,內政部已明定市價補償徵收,用地機關辦理用地取得公聽會、協議價購會時,本局除協助說明合理補償之法令,於徵收公告時亦公開補償地價數額供民眾參考,逐步落實公民參與,凝聚公民共識。法令連貫善盡責任 符合善治原則之國家,以瑞典為例,其公有不動產管理系統具備政府管理層級明確、法令明確具有連貫性,類此原則將促使政府善盡責任。我國公有不動產管理雖已訂有相關之法令,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亦明定本府市有土地管理機關,惟法令制度仍有待與時精進。為落實法令連貫性,本局仍將持續主動建議並參與各類公有財產管理相關法令修正,如今年公告地價調漲,本局邀集各界研商因應作為,本府財政局業於本(105)年6月15日、7月1日完成「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臺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之修正發布工作,以降低設定地上權開發案投資人不確定之投資風險,以及減緩市地承租者之租金負擔。另為促使各用地機關善盡責任,本局去年完成清查本市非市有公地後,即協助本府各用地機關訂定無償撥用期程,管控各機關撥用進度,增加本市(非市有)公地資產。公私協力提升效能 政府部門應發展公私協力模式(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此模式在德國與英國相當尋常,公私協力將創造私部門落實公共目標的推行契機,使公私部門得以攜手促進市政建設。本局管理具有開發潛力之公有不動產,亦納入公私協力的精神提升行政效能,本府除已將南港經貿園區部分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由民間開發,收取權利金及地租外,目前針對士林官邸北側及奇岩整體開發地區,相關單位亦分別評估及取得部分本局經管市有可建築土地作為公共住宅基地,以及規劃地上權標租活化土地利用,推動公私協力以提升土地使用效能。另一方面,配合田園城市政策,本局並已規劃將南港車站特定專用區區段徵收賸餘可建築土地投入田園銀行,開放市民認養種植,結合公私部門資源,邁向永續生態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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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公民咖啡館,第十二期,都市更新,土地活化,租稅公平2016/7/15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土地活化土地是萬物生養的母親,也是市政建設重要的資源,為活化公有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發揮土地最適效能,本局於去(104)年11月28日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喝咖啡,聊地政」,透過對話及分享經驗的方式、找尋「土地活化」可能的方式與共識。土地活化2大結論 經3回合熱烈討論公有土地活化獲得2項結論,其一由本局積極推動公地清查,研議標準作業流程。其二由本府召開專案會議,由都市計畫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研議,共同促進公地活化利用,本局已參照公民咖啡館結論積極提出策進作為。主動清查公地發揮土地效能 市有土地歸財政局主管,因此本局主動清查非市有公地,除送都市發展局評估規劃外,並協助評估財務、開發可行性及區域特色,篩選可無償撥用土地,送各用地機關評估使用需求,持續管控無償撥用土地進度及辦理公地撥用。此外,針對活化土地利用課題,本局已參採3項討論意見於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中,並訂定「局管土地活化利用執行率」、「公地撥用完成率」KPI執行目標。截至105年6月,本府各用地機關已申請無償撥用公園綠地、水道堤防、道路、溝渠各類土地面積22.05公頃,以105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約419.02億元,相較於過去,各用地機關依評估結果撥用取得面積已超過過去4年總和的4.21倍(詳如附表),大幅增加本府可無償運用的土地資產,加速推動市政建設。臺北市政府100年至104年申請無償撥用非市有(非市管)公設地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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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創新便民,第十一期,公私協力2016/6/4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創新便民地政服務是關乎人生的資產大事,近年社會各界對於政府施政的期許亦日趨提高,為更貼切了解產、官、民界對於政策的看法,並針對需求評估發展適切的服務,去(104)年11月28日地政局所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喝咖啡,聊地政」,針對「創新便民」主題, 就”地政服務通全國下一步”及”金融機構公私協力”等議題,藉由集思廣益彙整各界觀點與建議,透過共劃藍圖的過程,讓市政與人民更親近。地政創新服務4大建議方向一、行銷(Promotion)多元: 優質的創新服務需推行至使用者始能發揮效用,不應侷限推廣方式,應以開放多元的模式行銷臺北地政,從民眾角度推廣地政便民服務。二、流程(Process)精進: 從民眾角度考量,將複雜作業程序、申請表單簡單化,並應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等電子憑證作為網路識別依據,簡單e化便民。三、無紙化(Paperless): 智慧生活化,減少紙本收據文件印製,e化訊息通知,紙本收據e化(如email、簡訊發送)。四、地政機關與金融機構公私協力: 地政業務與金融機構與社會民眾密不可分,金融機構印鑑卡應朝影像化方向進化,藉由印鑑備查制度利用系統建置雲端連線比對,來提升案件辦理效率。持續創新能量 經過大夥的腦力激盪,針對上列4大地政精進建議,已由本局統籌各主政單位發起推動,其中結論2「流程精進」及結論3「無紙化」與地政局施政重點「創新簡政便民」、「強化地籍管理」兩者相關,參採5項討論建議:「代收他縣市案件數」、「地政稅捐一站式案件率」、「界標現場販售件數」、「電子支付規費百分比」、「繼承登記案件完成率」納入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中,訂定KPI執行目標。除了以更多元方式傳播地政訊息之外,也持續擴大推行以上創新便民措施,至於其餘結論,地政局將秉持本次創新便民的共識,發交各權管單位深入研究規劃,尋求各方合作的契機,期許彙整各界對於地政的意見藍圖,推動更適用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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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第十期,公民咖啡館,健全房市,公義社會2016/5/16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公義社會近年來房價高漲導致居住負擔越益沉重,間接排擠社會資源的正常分配,遏止投機不動產市場,係邁向公義社會刻不容緩的作為。地政局於去(104)年11月28日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喝咖啡,聊地政」,針對「公義社會」主題,就"如何健全房市實現公義社會"議題,透過聊天對話中廣納民眾對於健全房市之看法,並凝聚具體可行之共識。健全房市4面共識一、供給面: 都市更新係促進健全房市的方法之一,但都更後房屋稅提高,造成原住戶無法回歸,故推動都更過程中尚需思考如何協調原住戶與新住戶之間的權利義務,惟都更到底應該怎麼更,實有待進一步研究。二、需求面: 在買不到房子的情況下,建議應透過租賃專法保護承租人權益,並且提供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三、交易安全面: 應加強政令宣導讓民眾知道不動產交易相關法規,並且可由臺北市各里之里長伯協助交易安全宣導事宜,此外,並應加強業者違規查核。四、土地儲備面: 建議保護農地,以安置老年人或弱勢族群。配合修法為民發聲、 交易安全納入策略 針對上述的4面共識中,供給面及土地儲備面業已轉發給權管單位,期許藉由市府各局處分工合作,一起健全房市實現公義社會,而有關需求面及交易安全面,成果分述如下:配合修法為民發聲 需求面的「租賃專法」雖尚處研議階段,但內政部已著手擬訂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已送行政院消保處審查,審查過程中地政局亦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意見,期透過前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企業經營者與承租人雙方之權利義務,並給予承租人於契約上公平之保障。交易安全納入策略 交易安全面之共識已納為地政局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維護交易安全」中,並訂定3項KPI執行目標,於105年以「房市資訊大公開」為亮點計畫。此外,地政局於105年度里鄰長研習活動規劃辦理公民養成課程已提報不動產交易常識相關課程,藉此向里鄰長傳授不動產交易安全常識,進而提高不動產交易安全宣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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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Data,系列報導,臺北地政雲,物聯網,公民咖啡館,雲端運算,巨量資料,第九期2016/4/8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報導-智慧城市隨著物聯網、雲端運算、巨量資料等智慧型科技的發展與應用,已衝擊政府既有施政型態。為此,去(104)年11月28日地政局所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喝咖啡,聊地政」,針對「智慧城市」主題,就"雲端服務"議題,透過對話及分享經驗的方式、找尋可能的方式與共識。智慧城市4大面向10項共識一、資源整合 從中央到地方、跨縣市、跨部門間雲端整合,提供跨縣市雲端服務。 整合各部門圖資,空間資訊共享,避免資源浪費。 提供民間透過 API 介接,以達公私協力。二、平台服務 因應老年化,提供銀髮族智慧地政服務。 導入IoT物聯網概念。三、系統功能 系統具有互動之功能。 可供多載具(個人PC、平版、智慧型手機)使用。四、Open Data 訂定資料格式標準化。 檢討資料更新頻率。 降低Open Data最小提供單元。 服務聯網地政雲、智慧地所上雲端 針對上述4大面向、10項共識,已納入地政局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智慧開放政府」中3項KPI,並反饋於105年「服務聯網地政雲」及106年「智慧地所上雲端」計畫中檢討改進,成果分述如下:「服務聯網地政雲」(詳見第三期智慧服務地政雲): 透過地政資料庫及GIS圖台,整合內政部及本府各部門圖資,共享空間資訊。 圖台除可提供多載具使用外,亦規劃GPS及WIFI即時空間定位,增加載具的功能性。 民眾端設有不動產新訊專區,規劃提供公會或業界以API介接訊息。 公務端所提供的Open Data,將符合標準化格式、定期更新、降低資料最小提供單元等方向規劃。 跨縣市雲端整合部分,因目前各縣市條件有所差異,初期將先朝區域(北北桃)整合方向進行。「智慧地所上雲端」: 地政雲將資料在雲端平台整合後,地政局再規劃於106年接續建置「智慧地所上雲端」提供個人化服務,去民眾或地政士申辦不動產登記相關業務須親臨地所辦理,且過程中或許還需再到稅捐、戶政等其它機關申領證明文件,未來部分業務,從身份辨識、申請、繳費、審查、領取書證,皆於雲端完成。而這項規劃正也反應上述「銀髮族智慧地政服務」、「IoT物聯網」及「互動功能」之中,達到智慧便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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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聯開,估價,容積代金,都更2016/3/18估價嚴審護公益臺北市建城百餘年來,因開發期程不同,各區呈現不同的發展樣貌,部分開發較早的區域,建物老舊、市容窳陋,市府為守護市民的居住安全、提供合宜的生活環境,並改善交通,提升都市動能及加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保存歷史街區及建築物,近年來以都市更新、捷運基地聯合開發或以代金繳納進行容積移轉等不同方式辦理都市再造,增進都市成長與發展的能力。在各種不同的辦理方式中,因應其目的必須進行各項價值評估,而估價的結果直接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投資者及市府等各方之財產分配權益,基此,嚴格審查估價報告書,更顯其重要性。都更權變效益增億 都市更新以權利變換方式進行者,權利變換前各宗土地間權利價值查估結果,將影響更新單元內各土地所有權人間之相對公平性;而權利變換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之權利價值查估結果,則將影響土地所有權人與實施者間分配更新後房地之公平性;另外在估價過程中,公有土地價值屢有低估情形。本局配合市府都市更新審議作業,遴派4位同仁擔任委員及幹事,參與審查報核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估價報告書等,透過估價範本的建立、嚴格的審查作業,大幅提昇估價報告書品質,並如實反應地主權利的合理分配比例及公有地權值,成效卓著,自102年至103年公有土地應分配之土地權值,增加效益共計約20.5億元,經由嚴謹的審查程序,嗣後對於公有土地權值偏低等不合理現象已有逐步改善,故自103年至104年,公有土地應分配之土地權值增加部分降低約為9億元。聯開權配公平合理 監察院曾於101年間糾正新店機廠聯合開發基地權益分配一案,造成市府權益受損,為避免再發生類此事件,本府捷運工程局對捷運開發案制度提諸多精進作為。其中對市有土地參與聯合開發修訂權益分配須知,本局除協助建立聯合開發基地估價作業法制化,以作為後續分配作業之依據外,並自102年8月起參與權益分配審議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會議26次,協助審查估價報告書125本,提高土地貢獻成本,增加地主權益分配比例,使投資者、地主與市府之間權利價值分配結果更為公平、合理。容移代金健全透明 本府為加速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保存歷史街區及歷史建築物,並導正容積移轉衍生利益流向少數私人之弊,訂定容積移轉以代金折繳,將增額容積之利益回歸全體市民。為合理計算代金價額,本局建議都市發展局擬定「臺北市政府容積移轉折繳代金估價報告書範本與製作注意事項」,確立容積移轉代金折繳計價方式及流程,使容積移轉價格透明化,健全容積移轉制度,並自104年3月起參與容積代金審查會議9次,協助審查估價報告書27本,容積代金的繳納除可穩定市府財源,供後續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及公共設施工程開發費使用,並明確開發成本分析架構,降低容積承購者開發風險。嚴審估價 公私雙贏 隨著各項開發案件的推動,不動產價值的估算,關乎其價值的公平、合理,進而影響開發期程,本局於協審估價報告書過程中嚴格把關,使估價結果更為公平,改變以往公有土地參與開發案中之相對弱勢,維護公有土地權益,同時促進估價產業的健全發展,達到公、私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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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2016/3/18地政公民咖啡館系列-智慧生態示範社區地政局在去(104)年11月28日舉辦「2015臺北地政公民咖啡館~喝咖啡,聊地政」,廣邀產、官、學、研、民參與,透過公開對話方式,蒐集各界對臺北地政10個施政重點的意見。此次活動,針對「智慧生態社區」主題,有智慧生態社區示範計畫、以參與式預算推動智慧生態社區之執行策略及社區發展之永續性財務規劃3大討論議題,經3回合熱烈討論獲得9項結論,地政局再參考這些結論提出策進作為,並納入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中,提升行政精準度,讓喝咖啡聊出來的想法與創意,不會在完成會議紀錄後畫下句點,而能落實到地政業務的實作層面,將民眾參與的層次由諮詢(Consult)提升至涉入(BeInvolved)。「智慧生態社區」3大討論議題 智慧生態社區示範計畫:地政局結合生態城市、智慧城市及民眾參與等目標,提出「智慧生態社區示範計畫」,期運用社區營造及創新技術,落實生態城市的目的,將臺北市打造成新一代宜居城市。 以參與式預算推動智慧生態社區之執行策略:在柯市長「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的理念下,地政局推動智慧生態示範社區時積極導入「參與式預算」精神,改變過去抵費地盈餘款基金僅得以機關學校提案,由上而下的地方治理運用模式。 社區發展之永續性財務規劃:在智慧生態示範社區推動的過程中,我們試圖透過地方工作坊的討論互動,媒合各專業者與地方意見,在智慧城市的概念下,利用廣告、行動推撥及雲端、電子商務等新技術,建立可能的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真正實現全面永續的目標。圖1:桌員熱烈討論成果各界熱烈參與,9項結論 都市綠化:希望政府透過鬆綁法令及輔導技術,讓民眾可以正確、安心得作都市綠化及耕種。 海綿道路:希望藉由海綿道路解決洪水氾濫的問題,但有重複挖補修補的效益疑慮。 社區特色:一旦社區有了自身特色,可向公部門、私部門、國際銀行、NGO等爭取經費,政府應協助社區找尋並建立自身特色。 基金專用:建議重劃抵費地盈餘款用於推動智慧生態示範社區,加強生態綠化。 生態綠能:建議引進國外案例,例如收集寵物排泄物作生質能。 機場遷建:建議松山機場遷建並推動附近地區都市更新,發展智慧生態社區。 智慧城市:政府資訊應公開透明,透過分析研擬相關政策,爭取民眾支持。 世代共住:建立跨世代而且長照樂活的生活機制,在社區中營造老中青三代共同生活的環境與空間,達到智慧生態社區的願景目標。 社區指標:用智慧化數據反映北市生態現況,計算出迫切進行改善的項目。圖2:成果發表時間納入策進參考,實踐智慧生態目標針對桌員最終獲共識的9項結論,其中結論2「海綿道路」地政局已請所屬土地開發總隊就辦理中的開發新區評估,優先於適宜路段採納施作;結論4「基金專用」及結論7「智慧城市」與地政局的施政重點「智慧生態社區」、「智慧開放政府」、「社群知識網站」及「法規透明合理」等項目相關,未來也將配合專案計畫辦理;另外有關重劃區抵費地盈餘款用於推動智慧生態社區的建議,地政局已將「智慧生態社區案件執行數」納入策略地圖及平衡計分卡中,以KPI訂定執行目標,規劃在105年以「智慧生態社區」作為指導納入生態工法及智慧設施,與資訊局促進民間參與智慧化公共設施先期規劃案及財政局抵費地基金綜合規劃案合作,盤點位於內湖、南港、文山、士林及信義5個行政區內重劃實證場域的在地特色及民眾需求,建立社區指標,再依指標及民眾需求,合理分配資源,進行舊重劃區再生。其餘各項結論,則轉發給權管單位,期許藉由市府各局處分工合作,一起推動臺北市朝智慧生態城市邁進。圖3:本局施政架構及智慧生態示範區策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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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報導2015/11/10合理查估穩稅基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依法分別為土地增值稅、地價稅之計算基礎,屬於課稅地價,故其調整除攸關民眾土地增值稅、地價稅稅賦負擔與財產權益外,在中央權管稅率不變的情形下,亦扮演影響地方稅收,及評估地方財政健全程度的關鍵角色。為此,推動土地稅基之評定更為公平、合理,將可達到健全房市、量能課稅、穩固地方財政三贏目標。合理稅基,健全房市 為使本市土地稅基的調整更為公平合理,自實價登錄制度實施以來,即積極運用實價登錄及本市住宅價格指數等資訊,精確掌握地價趨勢,除依地價調查結果合理反映地價動態,並逐年調整公告土地現值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如此,可適度提高土地交易及持有稅賦,減少囤地、囤房或不動產炒作等投機情形,進而達到健全房市目標。而本市104年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已達90.43%(全國88.68%),高於全國,並為六都之首。註:1.本表係以104年相關資料製作。 2.課稅地價與市價的差異,主要是課稅地價係依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等法令規定辦理,採區段估價且是針對現況使用進行估價,所查估之價格自與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定,採用宗地估價且是以法定最高最有效使用情況進行估價之土地市價不同。公平稅基,量能課稅 本市近年來並依其發展情形、地價動態與實地勘查結果,劃分都市更新、高級住宅、新興開發、重大公共建設、精華商圈、一般地區等六大區域,每年依地價調查結果進行檢討,其中高級住宅地區因其本身條件優越,加上均位處優質區域,地價漲幅特別明顯。以104年公告土地現值為例,全市平均漲幅10.63%,高級住宅地區平均漲幅為26%,一般地區平均漲幅為8%,地價區段細分後,更能合理反映區域地價水準與動態差異,冀由促進地價區段細緻化及區段地價差異化等積極作為,落實量能課稅原則。穩固地方財政,營造永續發展 為穩固本市財政同時兼顧市民負擔,本市辦理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作業,除依相關法令規定、地價動態查估外,尚將社會經濟狀況、民眾負擔能力及政府財政狀況等面向納入整體考量,以合理穩健的步伐,逐步提高土地稅基,穩固地方稅收,以103年為例,本市土地增值稅、地價稅稅入合計占本市地方稅收高達61.69%,進而帶動自籌財源占歲出比例達77%,兩項比例在六都中均位居第一;且依民間團體針對各直轄市及縣(市)102年度財政狀況(財政昏迷指數)評比結果顯示,本市財政狀況屬於「健康」等級。因此,合理公平查估稅基,亦有助於健全本市財政,並營造本市經濟與建設發展的永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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