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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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1臺北地政總管+ 專屬服務加倍佳以往,要查詢自己的不動產資訊,得申請謄本才能查到。以往,案件辦理進度得知道案件編號才查得到。以往,手機查詢政府網頁總是卡卡卡。以往,擔心不動產被移轉或異動,卻束手無策。以往,登入政府網頁,身分驗證常只能使用自然人憑證。 看過來~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隆重推出「臺北地政總管+」,將傳統的地政服務轉變為個人化服務體驗,同時兼顧效率和安全性,並解決以往使用者遇到的困擾。系統的3大亮點整理如下:1. 我的臺北不動產,查詢All in One 臺北地政總管+以用戶為中心,在「我的產權總覽」功能中,全國首創以儀表板的方式,讓你查看資訊更有效率。各項功能包括: 臺北市產權資訊:即時提供您所擁有的臺北市土地及建物一覽表。 案件管理:將您正在辦理的登記以及測量案件進度以列表呈現,不需要輸入案號也可查詢。 通知:登入後可在通知專欄收到專屬訊息。目前以通知辦理地籍異動即時通或住址隱匿為主,如您未辦理該服務,系統將於登入時即時通知辦理。2.遇到不動產詐騙,即時上網確認 產權資訊中,您可以查到所擁有的土地或建物,是否已經辦理地籍異動即時通、住址隱匿、設定抵押權、是否限制登記等重要資訊。最重要的是,權狀有沒有被申請補發也查得到!未來接到可疑的簡訊或電話時,可立即上本系統查看並確認,並建議養成定期檢視的習慣,以掌握產權情形。3. 單一頁面多元登入,可供行動裝置使用 本系統因整合了個人產權資料,為確保個人資訊之安全,驗證身分時採多因子驗證方式,登入過程需輸入識別資訊確認登入者為本人後,才可提供查詢自身資料。此外,系統採RWD響應式網頁設計,能依所使用的載具調整顯示方式,並提供台北通金質會員、健保卡、自然人憑證、電信驗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等多元登入,讓手機也可以順暢的使用。 專屬服務 Just for You,臺北地政總管+可以讓使用者免費、即時查得自己的不動產,達到產權資料自主管理的實益,更希望透過本系統能快速掌握產權狀況,進而降低受詐騙、財產損失的情形。 看完介紹,是否迫不及待想使用臺北地政總管+了!113年6月28日正式啟用,歡迎您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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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電子產權憑證,#權利書狀2024/9/4產權確認好幫手-電子產權憑證好消息!內政部「電子產權憑證系統」113年7月1日正式上線囉!內政部地政司運用區塊鏈相關技術建置「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網址:https://right.land.moi.gov.tw)(下稱本系統),提供線上取得電子產權憑證與查驗服務。自112年1月1日系統上線試營運後取得不動產權狀的所有權人,都可上本系統產製電子產權憑證,提供給有查驗需求的承租⼈、地政⼠或銀⾏等,免費線上查驗確認不動產產權。那麼電子產權憑證如何輔助房東/房客、地政士和銀行確認產權呢?◆房東/房客: 即時查詢與驗證:房東可以透過本系統即時產製、查詢和驗證自己的電子產權憑證,確認自己的產權無誤。 簡化租賃流程:在簽訂租賃合約時,房東可以直接出示電子產權憑證給租客,讓租客能夠即時確認房東的合法產權,提高租賃交易的安全性。◆地政士: 高效驗證:地政士在處理產權登記等業務時,可以透過本系統即時查驗產權憑證,確認客戶產權的合法性。 簡化流程:利用電子產權憑證,地政士可以更快速地完成產權移轉或變更的契約訂立,減少等待客戶交付紙本權狀確認內容之時間。◆銀行: 快速驗證貸款擔保:銀行在處理房屋抵押貸款申請時,可以利用電子產權憑證快速驗證申請人的產權狀況,確認其是否為合法擁有者。 降低風險:由於電子產權憑證的不可篡改性和高安全性,銀行在處理貸款時能夠降低因產權資訊不實或偽造導致的風險。另外提醒讀者,電子產權憑證並未取代紙本權利書狀,民眾申辦各項土地登記仍應依規定檢附紙本權狀正本喔!電子產權憑證和紙本權狀兩者並存,共同保障了產權的合法性和穩定性,雙重確認,讓你更安心!如此省時、安全又便利的服務,請認明網址https://right.land.moi.gov.tw,快來享受、體驗不受服務時間限制的便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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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3都更預檢-地籍線與建築線檢測作業建築線與地籍線預檢都市更新案件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實施者為申辦建築執照,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土地鑑界時,若發現建築線與地籍線不一致等地籍疑義需要釐清查處,除增加都市更新案件辦理時程外,倘查處結果須辦理土地面積更正或逕為分割,將影響已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內容。為及早發現本市都市更新案件是否有地籍線與建築線不一致以早期處理,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提供「土地建築線與地籍線預檢」服務。申請時機及方式實施者於都市更新案件事業計畫公開展覽後,事業(或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填寫土地複丈申請書,並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臺北市政府辦理公開展覽及舉辦公聽會函、建築線指示圖、地籍整理計畫表向土地所在轄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請。預檢方式地政事務所將依申請人檢附文件赴現場檢測地籍線與建築線是否相符,若有不符將轉由都市發展局與土地開發總隊查處,並於辦理完竣後函復申請人。降低作業時程,避免申請鑑界後才辦理疑義查處,大幅減少作業時間約45-2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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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6申請英文不動產權利證明好簡單申請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好簡單何謂「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所謂「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係指地政事務所將土地及建物登記資料翻譯成英文,供需要之民眾申請之證明文件。「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有什麼用途?民眾出國留學、投資、移民或置產等為向國外機關(構)提供財力證明,或外國機構團體向其總公司呈報在臺總資產等之需求,即可向各地政事務所申請核發「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如何申請?臺北市轄區內已登記之土地、建物所有權人(含信託財產之委託人),只要攜帶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影)本、護照影本(無則免附)、印章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填妥申請書(委託他人時另需填具委託書,代理人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並繳納每張新臺幣20元的規費;亦可採郵寄、傳真或網路方式申請。相關申請資訊,歡迎參考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超連結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131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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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2百億遺產待登記,速辦繼承保權益臺北市逾153億元公告現值土地還沒有辦繼承登記!今(113)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723人,土地計2,467筆、建物計576棟,單筆土地價值最高近6億元。主動通知不間斷 攏是為你不覺煩 不動產所有權人過世後,臺北市提供多種主動通知繼承的服務,包含發送簡訊、寄發通知書及在戶政事務所辦畢死亡登記時提供繼承便利包等,提醒繼承人盡速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另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5年起,主動清查年紀超過百歲的地主,如發現戶籍資料已有死亡記事,將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損及權益。截至112年已清查3,637人,其中經通知後完成繼承登記有185人。速戰速決!超過6個月可能有罰鍰! 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逾期申請每超過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罰20倍。繼承人如果無法全體一同提出申請時,可以由任一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未來全體達成協議後,可以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共有型態變更或分割繼承登記。速辦繼承保權益,男女繼承零差異 扶養父母不分性別,民法第1138條也規定,配偶相互有繼承權,不動產繼承沒有性別區分。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經地政事務所查明後,每年4月1日起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請繼承登記;公告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將被地政局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完成標售前仍然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標售後價款將儲存於國庫專戶,繼承人應於10年內依法定應繼分領取價金,逾期未申領之價款歸屬國庫,對權益影響很大喔!未辦繼承專區查詢不費力 辦理繼承登記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如您想知道親人是否遺有位在臺北市,可能尚未辦理繼承登記而被公告或列冊管理的不動產,可以透過「未辦繼承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情形查詢」,選擇案件狀態(公告或列管),並輸入被繼承人資訊,即可快速查得被公告、被列冊管理土地資訊,減少蒐集資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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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1測量新視野:揭開建物地籍套繪資料的面紗地籍測量新規定根據112年1月13日發布並於同年5月1日生效的《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1,建物第一次測量之位置圖若採轉繪作業,需依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合法專業人士所簽證的實地測繪資料進行。這些資料包括建物與土地界址或其他足以確認地籍關係位置的基本控制點、導線點、圖根點等測量標記的相關距離和角度資料。如果申請人未提供這些資料,登記機關將要求補正,若無法補正或涉及越界爭議,則須辦理建物位置測量,以符合規定。建物地籍測繪資料的內容根據規定,建物地籍測繪資料應包括以下幾項內容:1. 測繪基本資訊:包括工程名稱、建築執照字號、簽證建築師或測量技師姓名及其執業證書、測量人員和測量日期等。2. 測點圖例圖說:包含實地測繪建物(參照使用執照附圖)與土地界址或其他確認地籍關係位置的測點、建物區塊與地籍圖的分布情形,並標示土地地號、比例尺及圖例說明。3. 距離角度數據:實地測點的水平距離及角度值。4. 簽證印鑑或執業圖記:執行測繪的建築師印鑑或測量技師執業圖記。測繪資料的提交方式上述建物地籍測繪資料可隨建物第一次測量案件申請時一併附上,或於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上載明(或新增附圖),並依法簽證,以符合建築施工管理實務需求。這樣做不僅有助於精進建物位置圖的轉繪作業,還能確保民眾權益和不動產交易安全。修法背景與實施意義目前使用執照竣工圖上的地籍配置資訊,如地盤圖、配置圖或地籍套繪圖等,雖載有建物投影範圍及地籍圖資,但缺乏相關尺寸標示,是否為實地測量結果尚存疑問。登記機關若據此辦理轉繪位置圖,存在爭議。地籍資料具公信力及公示性,為確保登記機關能依竣工圖說準確辦理轉繪建物位置圖作業,減少時效並免實地測量,有必要揭露專業人員已簽證負責的相關資訊,進一步完善建物施工至產權登記的各項程序及權責。修正後的條文指出,建物位置圖應依經實地測繪且由合法專業人士簽證的建物地籍測繪資料轉繪,以確保其準確性與合法性。透過上述規範,確保建物地籍測繪資料的準確性和合法性,有助於提升地籍管理的效率與透明度,進而保障不動產交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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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5都更預審3.0-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制度都市更新為臺北市市政白皮書之重點政策項目,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為精進都市更新辦理時程,前由各地政事務所實施「地籍線與建築線預檢作業」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作業」,讓實施者能及早發現問題、及早做出應對。另為縮短土地登記後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地價改算作業時間,實施者亦得於土地登記前提供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核准實施公文、核定後權利變換分配結果清冊等資料,由地政局先行辦理核對都市更新前地籍地價資料、建置及改算地價資料等前置作業。 現為再縮短都市更新登記案件辦理時程,協助實施者提前確認權利變換計畫書內容正確性,地政局與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下稱更新處)112年11月1日起合作試辦「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登記預先審查試辦作業計畫」,提供登記預先審查服務,以縮短未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案件之進行。申請時機 實施者於完成「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標準作業程序」後,向更新處申請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時,於申請函表明「申請地政事務所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登記預先審查」(每一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案以1次為限)。地政事務所作業 地政事務所接到更新處公文後,依相關法令及規定就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之土地登記清冊表、建物登記清冊表、他項權利登記清冊表、限制登記清冊於10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先審查(如內容複雜、標的眾多者,得再延長10個工作日),並於審查完成後,地政事務所將預先審查結果函復更新處並副知實施者。預期效益 預審時程的提前,不外乎是希望能夠節省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產權登記的時間,協助民眾早日完成都市更新。但除了省時之目的外,更重要的是,在過去業經核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之土地建物登記清冊,實施者直到囑託至地政機關登記審查時,才發現登記清冊內容有誤進而向更新處申請採簡化作業程序釐正圖冊之案件,導致其他都市更新參與者質疑面積增減影響權益等問題,透過「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作業」可望經由地政機關協助提前確認都市更新後所能分配到的確切建物面積外,再加上第2層預先審查「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登記預先審查試辦作業計畫」,由實施者即早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內所涉土地建物登記清冊變更,藉此消弭爭議。地政局透過都市更新相關預檢制度希望可以達到及早釐正相關資料,有效縮短都市更新處理期程,以協助加速都市更新案件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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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標示圖,預審,建物第一次登記2024/6/4標示圖預審 產權登記特快車以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流程 內政部於102年間修正土地登記規則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的相關規定,自102年10月1日後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物,可以直接檢附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並簽證的「建物標示圖」後,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無須再申請第一次測量,節省登記流程。標示圖預審加速後續登記作業 以上述方式持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仍需等待領得使用執照後,才能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當地政事務所發現相關圖說需備查或標示圖需修正時,則要由申請人補正完竣後,才能完成產權登記。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自113年4月15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試辦「臺北市建物標示圖預先審查」服務措施,建物起造人向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申請使用執照時,即可向建物所在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標示圖預先審查,加速後續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作業。預審作業受理方式 申請使用執照後,無需等待領得使用執照,即可填寫建物測量申請書,於申請原因勾選「其他」選項,加註「標示圖預審」,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建物所在地轄區登記機關申請建物標示圖預先審查。每建物(號)預審以1次為限,且不另計收規費。 預審符合者,地政事務所將函復申請人預審結果,倘有待修正處,即依補正規定通知申請人補正,以進行相關圖說備查及標示圖修正事宜。藉由建物標示圖預審及早發現及釐正錯誤,節省後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作業補正時間,預估可縮短取得建物所有權狀等候時間約15至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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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9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多元申領指南您或您的家人有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可以領,但不知道如何申領嗎?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特地提供了以下多種申領方式,來哦,存起來!想要出門辦~1、親自到場申領備妥國民身分證、印章、土地所有權狀及有關文件,親自或委託代理人至地政局辦理領款手續。經相關作業流程審核無誤後,得以開立支票或電匯之方式領取。2、通信申請凡於戶政機關有登記印鑑,並於國內金融機構有開立存款帳戶者,得以通信方式,將印鑑證明(以1年內核發者為限, 領取金額在15,000元以下或在臺北市戶所設有印鑑者可免附),連同申請書表等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地政局提出申請。3、跨縣市代收申請如果住在外縣市,可以攜帶申請案件至居住地之縣市地政機關(除連江縣外)審核身分並代收代寄(仍須自行負擔郵資),以解決民眾交通往返不便,節省申辦時間與金錢。想要宅在家~1、線上申請只要是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之土地所有權人本人,且其被徵收土地未設有他項權利或限制登記,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臺北智慧地所網站線上提出申請,以電匯方式領取。2、到府收件凡居住於臺北市、有意思表示能力且於國內金融機構有開立存款帳戶或可委託他人代領支票之年滿65歲長者、行動不便、或5人以上可集中一處收件之民眾,可以預約專人到府到院核對身分及收件。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好康服務愈來愈多,歡迎多加利用!相關服務細節請至地政局網站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內「便民服務小提示」查詢,或來電洽詢地政局地用科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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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7開標啦!!! 輕鬆了解地籍清理標售程序為有效利用土地,全國自97年起開始積極辦理土地清查作業,經清查無法釐清權屬的土地,即會排期公告標售。「我可以參加投標嗎?投標要準備什麼文件?什麼時候開標?」,都是民眾常見的疑問,就讓我們透過這篇報導了解地籍清理標售程序,輕鬆投標免煩惱!什麼樣的地籍清理土地會排期標售呢? 「未依有關法令清理的神明會」、「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之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非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登記之募建寺廟名義登記」4類土地,若土地權利人未於期限內申請登記,臺北市政府就會依規定排期標售,但以上土地不包括公共設施用地!我要從何處得知地籍清理土地標售資訊呢? 除了可以在標售不動產的現場看到公告外,臺北市政府、土地所在地的區公所、地政事務所、村(里)辦公處等地一樣可以看到標售公告;如果您是網路或手機一族,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的「地籍清理專區之代為標售資訊」專區也可以一指查閱完整的標售資訊!我可以參加投標嗎?要準備哪些文件呢? 依法得在中華民國領土內取得土地及建物的公、私法人及自然人,都可以參加投標,但如果是外國人,或是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的公司參加投標,都需要受到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及相關規定的限制!投標要準備的文件可參考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業務專區中的代為標售公告網頁。我可以主張優先購買權嗎?要怎麼辦理呢? 如果有下列幾種情形,預繳相當於保證金之價款,依業務專區中的地政問答網頁說明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臺北市政府主張優先購買權:(1)地上權人、典權人、永佃權人、農育權人;(2)基地或耕地承租人;(3)共有土地之他共有人;(4)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已占有達10年以上,至標售時仍繼續為該土地占有人。要特別注意的是,優先購買權人需在決標後10日內主張,逾期不主張承買則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此外,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中均有投標須知、填寫範例等詳細資訊可供參考,亦有清楚的聯絡資訊可供詢問,希望在行政程序簡政便民、便捷專業的服務前提下,讓有意投標民眾均可輕鬆投標免煩惱!封面圖片來源:Freepi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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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2地籍異動即時通 安全服務再升級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自2016年推出以來,截至2023年9月底,已累計近15萬人申請使用!近期申請量更是大幅增加,顯示民眾對產權保障日漸重視。財產安全守門員 保障更周延 「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針對不動產常見的買賣、拍賣、贈與、配偶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及書狀補給,於辦理「收件」與「異動完成」時,由系統主動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申請本項服務的民眾;多一道把關機制,財產保障更安心。產權騙術多 防詐好輕鬆 詐欺案件逐年攀升,不動產詐騙五花八門,有疑似偽變造登記案件因透過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通知不動產所有權人而被發現,讓所有權人得以及時提出異議,成功避免產權移轉登記完成造成重大損害。新北市有一名詐欺通緝犯佯裝調解委員,向 8 旬阿嬤騙取身分證影本,再假冒阿嬤的代理人,最終取得房屋移轉過戶文件,所幸家人機警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詐欺通緝犯辦理房屋過戶時,家人接收到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立即報警逮人,成功守住價值約1700萬元的房子。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保障財產權益,節省時間和精力的同時,也加強對詐騙及偽冒的打擊。通知多一組 服務再升級 原本通知對象只限於所有權本人,考量家中長輩或民眾可能沒有經常注意手機簡訊或郵件的習慣,內政部為即時保障民眾財產權益,自2023年11月起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再加碼提供1組通知對象!將通知對象增為兩組,讓所有權人或指定對象,在不動產登記異動時能即時收到通知,及早因應。此外,地籍異動即時通的申請方式相當多元,除本人帶身分證就近到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外,在新取得不動產時,可一併提出申請,或者也可以用自然人憑證在「數位櫃台」網站線上申請,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想要了解更多訊息,請參閱內政部地政司「地籍異動即時通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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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5新春同樂瘋桌遊 買租資訊龍虎哩 2023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上線配合新春期間歡樂氣氛,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為您獻上特製版桌遊。地政局依照前一年度實價登錄案例,整理出不動產買賣及租賃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段,推出「買房版」新成屋、中古屋,以及「租房版」出租屋等三種版本的「2023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大富翁桌遊,並以臺北找房SOP的概念,將買租交易流程、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串聯於遊戲圖版的4個ICON,同時納入地政局近一年房市交易新資訊,如臺北地政找房+平台全新推出的「建物實價履歷」功能等,讓市民朋友新春歡聚玩桌遊,輕鬆攻略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行情及不動產交易大小事。新成屋房價復興南路二段最高、中古屋房價仁愛路四段連5年居冠 地政局針對2023年實價登錄的買賣案例,以屋齡5年為界,分別統計新成屋及中古屋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段,並以平均交易單價排序。除計算各路段交易量及單價,同時呈現與2022年相較之變動幅度及排名升降(詳圖1),讓市民朋友可輕鬆讀懂北市熱門交易路段近1年量價變化。圖1:各路段地圖、街景圖、交易量價排名升降示意圖 新成屋熱門交易路段單價前10名有5條路段位於大安區,前3名依序為復興南路二段(163萬元/坪)、敦化南路一段(162萬元/坪)及信義路二段(151萬元/坪)(詳圖2);中古屋熱門交易路段單價前10名有8條路段位於信義區,前3名依序為仁愛路四段(109萬元/坪)、忠孝東路五段(104萬元/坪)及復興南路一段(103萬元/坪);其中仁愛路四段已蟬聯中古屋單價冠軍路段5年(詳圖3)。新成屋指南路三段、中古屋中和街房價最低 新成屋單價相對較低的路段,依序為指南路三段(65萬元/坪)、康樂街(68萬元/坪)、環河南路二段(72萬元/坪)。中古屋則依序為中和街(49萬元/坪)、溫泉路(49萬元/坪)及萬大路(54萬元/坪)(詳圖3)。分析前開路段共同條件,多數距離市中心較遠,但生活機能或環境尚佳,故仍受購屋者青睞。圖2:2023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新成屋圖3:2023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中古屋出租屋房租民生東路一段最高,月租金單價2,223元/坪 出租屋熱門交易路段月租金單價前10名有7條路段位於中山區,依序為民生東路一段(2,223元/坪)、忠孝東路四段(2,180元/坪)及農安街(2,164元/坪);月租金單價相對較低的熱門路段,分別為中和街(959元/坪)、萬大路(1,083元/坪)及民權東路六段(1,171元/坪)(詳圖4);其中中和街連續4年皆為租金相對親民之熱門路段。圖4:2023臺北市熱門路段租金索驥─出租屋2022 v.s. 2023新成屋熱門路段變化大,中古屋、出租屋較穩定 為方便市民比較買租熱門路段近2年分布及變化,地政局特別製作「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2 v.s. 2023』比較表」(詳圖5至圖7),讓近2年變動一目了然。經綜合比較發現,2023年新成屋熱門路段,共有20個路段為新進榜;中古屋及出租屋熱門路段則分別有6個及10個路段為新進榜,變動相對穩定。圖5: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2v.s.2023」比較表-新成屋圖6: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2v.s.2023」比較表-中古屋圖7: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2v.s.2023」比較表-出租屋臺北找房資訊多,四大ICON全攻略 遊戲圖版四大ICON結合買租交易流程、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從「找房起跑」開始了解買房、租房如何評估,並依需求分流,完全攻略買租問題,內容豐富實用。此外,地政局於臺北地政找房+平台全新推出「建物實價履歷」功能,將全市近26萬筆房地買賣實價登錄資訊,整合出超過4萬棟建物實價履歷,透過地圖視覺化呈現全市各棟建物成交資訊,大至百戶社區、小至獨棟的四、五層公寓,無論滑動地圖或輸入地址都好查,讓民眾找房查價和使用google地圖一樣簡單便捷,歡迎大家多多利用。 最新的房市買租價格、最豐富實用的交易資訊,一次打包龍虎哩,趕緊上網體驗2023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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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2繼承登記便利包,資訊完整有夠好當民眾遇到家人臥病已久最終離開,或是突如其來地離世,在辦理身後事過程充滿了重重考驗,造成家屬心力交瘁。尤其需要至政府相關單位辦理行政流程,經過繁複的程序,究竟繼承登記是什麼?誰有權益?需要準備什麼?去哪裡辦理?會不會被罰錢?依我國民法第1147條及第1148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民法第759條規定,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是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將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及義務。而繼承人因繼承取得之不動產,必須先向地政機關辦竣繼承登記後,才得以辦理買賣或設定等處分行為。繼承登記是什麼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民法第1174條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所以在繼承事實發生時,各繼承人已承受被繼承人一切權利及義務。另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部分繼承人代全體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惟各繼承人合意訂立分割協議書或透過司法請求分割遺產,得申請為分別共有登記。倘欲拋棄其繼承權,應於知悉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表示為之。誰有權益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貼心提醒→民法規定繼承人不分性別,男女都有繼承權。需要準備什麼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及第119條規定,申請繼承登記應提出下列文件:(一)土地登記申請書。(二)登記清冊。(三)戶籍謄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四)繼承系統表。(五)遺產稅繳納或免稅證明文件。(六)權利書狀(如無法檢附者,應由繼承人出具切結書)。(七)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去哪裡辦裡戶政事務所-請領戶籍資料或印鑑證明申請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等相關戶籍資料,以利製作繼承系統表,俾後續申報遺產稅及申辦繼承登記。倘欲申辦分割繼承登記,需申請全體繼承人印鑑證明(或全體繼承人於申辦分割繼承登記時,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如無法親自到所,可以先到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或以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擇一辦理)。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42條規定,地政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其不能繳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故未檢附遺產稅繳清(或核定免納、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地政機關不得據以辦理所有移轉登記。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欠地價稅、房屋稅依土地稅法第51條及房屋稅條例第22條規定,欠繳地價稅及房屋稅之不動產,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所以申請繼承登記前,必須持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證明書等,可跨縣市至全國任一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經承辦人員加蓋查無欠繳地價稅及房屋稅之後,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倘辦理分割繼承登記者,應按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可向郵局購買印花稅票,並依規定銷花;如應稅憑證之應納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以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開給繳款書繳納,但應於限繳期限前繳納完畢,並將證明聯黏貼於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上代替印花稅票)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經至戶政機關(申請戶籍謄本)、國稅局(核定之遺產稅證明書)及稅捐稽徵處(查欠或繳印花稅)後,並依申請繼承登記應備文件,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不動產所在地申辦繼承登記。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繼承登記案件皆全面開放跨所登記,民眾可就近選擇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申請登記,而無需再回到原本的轄區地政事務所,可省您寶貴時間與交通成本。另申請繼承登記時,按不動產價值(依被繼承人死亡當期之土地申報地價或房屋現值計算)繳納千分之一登記費及書狀費(每張新臺幣80元整)。會不會被罰錢依土地法第73條規定,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又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並以書面通知繼承人;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貼心提醒→繼承登記申辦期限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逾期加計登記罰鍰。超過1年未申辦繼承登記,經地政機關查明後,公告3個月後,仍未聲請者,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繼承登記公告、列管查詢專區《未辦繼承專區》)◎貼心提醒→相關辦理繼承登記資訊,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依機關分類〉地政局〉土地建物繼承登記,歡迎您多加利用。因時事俱進、繼承樣態多元,且常涉及跨機關及規定,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您可先洽當地所在地之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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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9地政規費收入憑證電子化,查詢使用更方便!規費收據電子化,隨時使用任您行!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核發地政規費收據有新措施囉!自112年8月21日起,申請人向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及測量案件,地政規費已改為電子方式開立收入憑證,並提供線上查詢服務,一指查詢輕鬆又方便!圖1 電子收入憑證節能減紙不怕丟,電子憑證好處多! 節能又減紙:原有收入憑證以特殊規格紙張列印,成本高且耗能,電子化後無需列印,申請人可自行留存檔案,也減少政府成本。 遺失零風險:原有收入憑證若遺失僅能向地政事務所調閱原案查詢,電子化後得以申請人身分直接上網查詢,不必擔心遺失風險。 查詢真方便:便於地政業務之專業代理人下載電子化收入憑證,輕鬆歸納各項案件規費內容,免去紙本整理的手續。 查驗真可靠:對於委由專業代理人申請的一般民眾,只需案件號或憑證序號即可上網確認案件收費金額及電子收入憑證真偽。一指查詢真方便,使用方式報您哉!步驟1:可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掃描案件收據下方QRCODE或上臺北市地政電子收據查詢網站查詢案件收入憑證。(網址:https://ioffice.land.gov.taipei/TPC_RECEIPT/)圖2 人民申請案件收據步驟2:可選擇輸入案件號查詢或依憑證序號查詢。 案件號查詢:需先選取受理所(本市6所)及案件種類(登記或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案件),並輸入收件年字號及申請人、代理人、義務人或權利人統一編號,最後再輸入隨機驗證碼,即可登入查詢案件收入憑證。 憑證序號查詢:在有紙本或電子收入憑證情況下,可同樣選擇受理所,並依收入憑證上憑證序號及收據檢核碼直接查詢該收入憑證,即可驗證該收入憑證內容是否與系統相符。 圖3 依案件號查詢 圖4 依憑證序號查詢步驟3:查詢結果可以顯示案件號、開立件數、申請事由、開立日期、繳費金額及是否援用前案規費等資訊,也可以透過查詢詳細資料或下載電子收入憑證做後續應用。電子收入憑證可下載存檔或列印使用,內容與原地政事務所紙本核發之收入憑證並無差異。圖5 查詢結果及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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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9審還要更省-預檢預審先搞定 都更期程再精進都市更新的期程與作業效率,關乎城市的發展與民眾的生活品質。現行都市更新案件,實施者為申辦建築執照,須依規定向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申請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土地鑑界,然而經地政事務所實地測量後,可能會發現地籍線與建築線不一致的問題,此類地籍疑義釐清查處時,除增加都市更新案件辦理時程外,倘查處結果須辦理土地面積更正或逕為分割,將嚴重影響已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內容,影響民眾權益甚鉅。都市更新建物完成建築並經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後,實施者尚須向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申請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倘經地政事務所測量完成後發現依相關法令測繪計算之各區分所有建物面積,與原先核定之權利變換計畫內建物分配面積不符時,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3條規定,實施者須依建物第一次測量計算之面積,釐正權利變換相關圖冊資料,向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申請釐正圖冊後,方能據以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此釐正作業時程至少耗費半年以上時間,將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及增加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的困擾。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為精進都市更新辦理時程,由各地政事務所實施「地籍線與建築線預檢作業」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作業」,讓實施者能及早發現問題、及早做出應對。土地預檢作業-提早檢測、雙線合一為提早發現本市都市更新案件土地是否涉及地籍線與建築線不一致等疑義,以便盡早處理,實施者於事業計畫公開展覽後,得填具土地複丈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線與建築線預檢,經地政事務所審認案附資料及現場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規定後函復實施者。倘涉及地籍疑義時,由地政事務所檢送相關資料,循臺北市政府府地政局疑義通報機制,函請臺北市政府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及都市發展局查處,經查處完竣後,再行函復實施者。每件都市更新案件處理時程藉由地籍線與建築線預檢作業,可減少因地籍疑義等候查處時間約60日至280日,亦使都市更新實施者及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地主能提早確認更新範圍土地面積,有助於減少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因地籍疑義處理對都市更新案件推動之影響。建物預審作業-及早發現、及早釐正都市更新建物倘經地政事務所辦竣建物第一次測量後發現,其面積與權利變換計畫清冊所載面積不同時,實施者應製作釐正權利變換圖冊資料並向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申請釐正,該作業時程耗費時間將長達半年以上。為讓實施者提前知悉各區分所有建物測量面積,以提早準備申請釐正權利變換之相關圖冊資料,實施者自都市更新建物屋頂版申報勘驗完成日起至建物使用執照核發日前,得填具建物測量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圖說,向本市地政事務所申請都更預審,由地政事務所依案附圖說辦理轉繪作業,並將建物面積清冊函送實施者,如實施者發現該面積與權利變換計畫清冊所載面積不同時,能及早釐正,將可節省至少6個月以上作業時間。提早檢測勝過事後查處,及早知悉都市更新建物面積,方能及早釐正相關資料。藉由地籍線與建築線預檢及都更預審等作業,都市更新實施者得以提早發現問題,有效縮短都市更新處理期程,以協助加速都市更新案件之推動,讓都更作業更佳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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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期,電子產權憑證2023/6/13電子產權憑證-查驗防偽新選擇地政便民服務新選擇 內政部為新增不動產產權查驗新管道,自今(112)年1月1日起,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登記後,除核發紙本權狀外,也可取得電子產權憑證,未來就可線上免費查驗不動產產權,有效降低攜帶紙本權狀遺失的風險,安全、快速又方便,就讓我們來認識「電子產權憑證」吧!什麼是「電子產權憑證」? 電子產權憑證是電子化的地籍資料,類似電子形式的權狀,方便有驗證需求的人可以快速在線上查驗,輔助確認產權。電子產權憑證v.s.紙本權狀〈相同處〉包括所有權人/權利人、不動產標示、權利範圍及權狀字號/ 證明書字號等等,但是沒有地政事務所的關防及主任章。〈不同處〉增加驗證碼QRcode,供他人於系統查驗專區,快速驗證權狀 資料的真實及有效性。電子產權憑證可以運用在什麼情形?〈範例一〉租房子時,房東出示以表明為房屋所有權人: 承租人可掃描QRcode或於專區輸入驗證碼確認。〈範例二〉向銀行貸款,證明自己是擔保不動產所有權人: 銀行人員可掃描QRcode或於專區輸入驗證碼確認。〈範例三〉委託地政士辦理不動產案件,佐證為權利人: 地政士可掃描QRcode或於專區輸入驗證碼確認。如何取得及查驗電子產權憑證? 【取得】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 〈步驟一〉備妥自然人/工商憑證,登入電子產權憑證系統。 〈步驟二〉選擇標的點選產製。 〈步驟三〉下載電子產權憑證及驗證碼。 〈步驟四〉提供予需用者查驗(效期3天,避免長期重複使用風險)。 【查驗】需用者:掃描QRcode或網站輸入驗證碼,即會顯示查詢結果。電子產權憑證優點大公開產權查驗不受時間限制,上網即可核發及查驗: 更安心-電子化資料降低遺失及遭冒用風險。 更便利-線上查驗免帶紙本權狀出門。 更安全-區塊鏈技術線上查驗資料難竄改。想了解更多資訊歡迎至內政部電子產權憑證系統查看,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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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支持洗錢防制─讓不動產交易更安全支持洗錢防制─讓不動產交易更安全民眾請地政士(代書)辦理不動產過戶時,為什麼須配合洗錢防制法規定審查身分?因為不動產有價高、保值及可流通等特性,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人頭或公司法人透過不動產買賣交易漂白贓款,成為洗錢防制之漏洞,故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依據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辦理不動產買賣交易時,應進行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的身分確認程序。購買不動產時,不能用現金交易了嗎?不動產買賣交易金額龐大,大額現金收付具有保存及交易的風險,因此,以非現金的方式給付比較合理。又不法資金持有者,如欲藉由不動產買賣進行洗錢,通常會以現金支付全部或大部分價金,以避免追查,故對於以現金購買不動產者,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會加強客戶的身分審查或依法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疑似洗錢交易,以避免其利用買賣不動產進行洗錢。購買不動產時,買方要提供資金來源證明嗎?依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規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對客戶之交易進行詳細審視,確保該交易與客戶之業務特性與洗錢及資恐風險相符,必要時並應瞭解其資金來源;對於客戶或其交易涉及國家或地區,屬高洗錢或資恐風險者,應採取合理措施以瞭解客戶資金來源。因此,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辦理洗錢防制工作時,可能會向您徵詢瞭解資金來源或請您提供資金來源證明,或於認為有疑似洗錢交易或資恐情事時,逕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在那些情況下,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客戶有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9條各款所定情形之一。 交易金額源自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或支付予該國家或地區之帳戶或人員,而無合理說明。 客戶或資金來源或去向疑似與恐怖活動、恐怖組織、資恐或資助武器擴散有關聯。 交易金額與客戶年齡、身分或收入顯不相當,且無合理說明資金來源。 客戶要求以一定金額以上現金或其他無記名工具作為定金或各期價款,且無合理說明者。 客戶無正當理由,自行或要求多次或連續以略低於一定金額之現金或其他無記名工具支付定金或各期價款。 客戶要求將不動產權利登記予第三人,未能提出任何關聯或拒絕說明。 不動產交易資金來自第三人,或價金給付給第三人,且無合理說明。 不動產成交價格明顯異於市場行情且要求在相關契約文件以不實價格記錄。 其他疑似洗錢交易或資恐情事。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在何種情況應辦理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其申報程序為何?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經手之不動產買賣案件,如該次給付款項有使用超過50萬元以上現金時,業者應於10日內填具「大額通貨交易申報表」後逕行寄送至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即可;申報量較大業者則可採用媒體(線上)申報。代收款項於收受時已依規定辦理申報者,再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代為將同款項存入信託專戶或賣方金融帳戶時,免辦理申報。想知道更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相關資訊嗎?可至內政部地政司防制洗錢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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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4速辦繼承保權益 男女繼承零差異臺北市逾126億元公告現值土地還沒有辦繼承登記!今(112)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704人,土地計1,879筆、建物計510棟,本年度公告單筆土地價值最高達5億餘元。主動通知繼承登記服務 那ㄟ呷甘心 不動產所有權人過世後,臺北市提供多種未辦繼承主動通知的服務,包含發送手機簡訊、寄發通知書,在戶政事務所辦畢死亡登記時提供繼承便利包等,提醒繼承人記得辦理不動產繼承過戶。另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5年起,主動清查年紀超過百歲的地主是否已有死亡記事,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損及繼承人權益,且讓地籍資料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截至111年12月底已清查3,291人,其中完成繼承登記有173人。登記罰鍰不要來!把握黃金6個月! 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申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罰20倍。繼承人如果無法全體會同申請登記時,可以由任一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未來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分割繼承登記。繼承速速辦,避免逾期申請產生登記罰鍰喔!兒女共同撫養父母,繼承不分男女 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相互有繼承權,不動產繼承沒有性別區分。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如果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經地政事務所查明後,每年4月1日起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請繼承登記;公告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將被地政局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但是公開標售前仍可以隨時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如經完成標售,所得價款於國庫專戶儲存,繼承人仍然可以於10年內依法定應繼分領取價金,如逾期還是無繼承人申領,價款即歸屬國庫,對權益影響很大喔!未辦繼承公告、列管查詢好便利 相關辦理繼承登記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如您不知道親人在臺北市遺留下來未辦繼承被公告、列冊管理的土地、建物有哪些,透過「未辦繼承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情形查詢」,選擇案件狀態為公告或列管,並選擇輸入被繼承人姓名、地所別查詢或行政區查詢,即可快速取得被公告、被列冊管理土地資訊,減少蒐集資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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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0從標售領價到還地於民-地籍清理標售的過往今來還地於民的政策趨勢,加之實務上常有原權利人提出返還已囑託登記國有土地之訴求,立法院112年2月12日三讀通過「地籍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地籍清理標售的推動歷程吧!全國一致 積極推動清查標售地籍資料權利內容不完整之土地長期影響土地有效利用,自97年地籍清理條例發布施行起便由各級主管機關積極推動清查作業,經釐清權屬者重新辦理登記;未能釐清權屬者予以標售,2次標售未能標脫者收歸國有,權利人或其繼承人10年內得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土地價金。臺北市推動重新清查 尋找真地主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設立之保管款專戶用於保管代為標售或代為讓售土地之價金,但該專戶並無登記國有土地之價金收入,許多權利人於完成囑託國有登記後,始檢具原權利書狀及相關繼承證明文件申領價金,致保管款專戶價金及利息長期不足支應。考量前期清查數量龐大、缺漏在所難免,故本市自107年起陸續針對已辦竣(申請價金前且國有財產管理機關尚無處分、收益或使用規劃者)或即將辦理囑託國有及尚未辦理標售之土地進行重新清查,經確認非屬本條例規定應清理土地者,予以撤銷或改列,以保障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益。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落實還地於民112年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修正並新增第15條之1規定後,針對囑託登記為國有者,未來將以「發還土地為原則、發給價金為例外」: 權利人自囑託國有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得檢附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還原登記名義人全部權利範圍之土地。應發還土地之權利人已死亡者,得由部分繼承人提出,經審核無誤、公告期滿囑託登記為全體繼承人所有。國有財產管理機關並得請求權利人返還其為管理土地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應發還之土地已為公用財產、處分或有其他無法發還之情事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該土地最後1次標售底價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並加計自登記國有之日起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應收利息發給權利人土地價金。但該土地因不可抗力滅失致無法發還者,不發給價金。應發給土地價金之權利人已死亡者,得按部分繼承人之應繼分發給土地價金。標售程序僅是達成地籍清理的手段之一,尚非以土地囑託登記國有為主要目的。未來除了落實健全地籍、促進地用的立法宗旨外,相信更能順應還地於民的政策趨勢,保障權利人既有土地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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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7內政部數位櫃臺,E化服務零距離!省時省力揪甘心!數位時代轉型趨勢 身處在日新月異的數位化時代,各種雲端服務、資訊創新層出不窮,未來紙本文件終將被數位科技所取代,為了因應時代變遷,服務轉型勢在必行。由內政部地政司創立的「數位櫃臺」提供各式不動產網路申辦服務,將政府與民眾間的距離躍上雲端,突破場域框架,隨時隨地不受限。數位櫃臺有什麼優點呢? 安全性: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錄系統,可搭配「線上聲明登錄」及「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授權查驗(MyData查驗當事人身分)」,確保使用者身分及真意。線上電子簽章送件取代紙本用印,不必出門也能申請不動產登記、地籍異動即時通及住址隱匿,有效防範不法人士的詐騙及資料洩漏。 便利性:數位櫃臺24小時不打烊,隨時隨地為您服務,在家也能輕鬆申請。另內政部於今年2月11日開放由地政士或律師申請的非全程式登記案件簡化做法—「申請人無法併同電子簽章,得採行電子及紙本登記申請書混合檢附」,有效加速專業代理人的送件流程。 高效性:申請流程簡單易懂,操作介面直覺明瞭,您可以隨時查看申請進度,掌握最新案件處理狀況,並可線上繳納各項規費及連結各式政府線上申辦系統,如「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及內政部與財政部共同推動的「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將實體紙本轉化為電子文件,線上申報及查驗,大幅減少時間及人力成本。數位櫃臺網路申辦服務有哪些?一、數位櫃臺主要項目除了申辦案件登錄系統外,尚包含以下6種功能連結:二、申辦案件登錄系統包含以下8種申請項目:三、網路申辦登記及測量案件「全程式」及「非全程式」: 全程式:本人、代理人(地政士或律師)皆可申請,全程案件免紙本,線上登錄即送件。 非全程式案件:限代理人(地政士或律師)申請,申請項目則為所有民眾可申請之登記原因,申請書表可線上送出,紙本附件(如契約書、所有權狀等)再郵寄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也可於系統操作頁面選擇郵寄到家,案件辦結直接將相關文件寄送回府。數位櫃臺操作說明及影音解說 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網站「下載專區」提供各類「圖解式線上操作說明」及各別系統「使用手冊」,也可至「相關連結」的「數位櫃臺教學影音檔」,有更詳細的實體操作介面講解,電腦新手也不怕,帶您一步步完成系統操作。E化服務零距離!省時省力揪甘心 數位櫃臺是一個安全、方便、快速的不動產網路申辦平臺,結合最新的區塊鍊技術應用,並不斷根據用戶的需求進行系統增修及服務延伸,帶您免去往返機關的勞碌奔波,打破傳統政府的臨櫃服務,享受全新的智慧雲端平臺,竭誠的邀請您一起來體驗內政部數位櫃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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