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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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8快筆記!速辦繼承保權益逾671億現值土地沒有辦繼承登記!截至109年3月,臺北市仍有17,883筆土地及2,166棟建物因繼承人遲遲沒有辦理繼承登記,被地政局列冊管理。不動產所有人過世後,臺北市提供多種未辦繼承主動通知的服務,提醒繼承人別忘了仍需辦理不動產繼承過戶。繼承登記要趕快,以免日後被標售 當親人離開我們時,繼承人除了要申報遺產稅外,如遺產中有不動產時,記得要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如果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經地政事務所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請繼承登記;公告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但是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該價款歸屬國庫。相關辦理繼承登記資訊,可至本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相關法令、流程及資訊,保障自身權益沒煩惱!登記罰鍰好可怕,最高處罰20倍 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申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罰20倍。如繼承人無法全體會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可由任一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免受罰!主動清查逾百歲地主為了加強清查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5年7月1日起針對年紀超過百歲的地主,主動清查是否有死亡情形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地籍資料長期處於不確定之狀態。截至108年12月底已清查2,274人,其中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辦理公告有87人、辦理列冊管理有1,037人,另完成繼承登記有95人。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地政局持續辦理清查並通知繼承人,以保障繼承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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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4成屋重要資訊報你知!-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及不動產說明書修正重點內政部為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秩序,強化「成屋買賣」重要資訊之揭露,於108年10月31日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109年5月1日起生效。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要修正其附件1建物現況確認書之內容,為了讓消費者更清楚掌握修正的重點,分別整理如下: 建物型態、現況格局以例示方式備註說明:即將建物區分為「一般建物」(即單獨所有權無共有部分之建物,例如:獨棟、連棟、雙拼等)及「區分所有建物」(例如:公寓、透天厝、大樓、華廈及套房等),並應揭示格局(即房廳衛數量)。 修正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標準之備註說明:於備註說明增列104年1月13日修訂公布之檢測標準,容許值含量為0.15㎏/m3。 增列有無住宅火災警報器:建商應於現況確認書加註「非屬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明確提醒民眾應確認住宅是否設置住警器。 增列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等資訊:建商應於現況說明書中揭露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設置樓層,行動電話基地台則僅限設置於建物樓頂平臺。 內政部為因應成屋買賣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事宜,亦同時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二點,規定經紀業者於製作成屋不動產說明書時,亦應說明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等資訊。 消費者若有購買成屋之需求,簽約前除應逐條審閱契約主文外,亦應詳閱建物現況說明書,倘該成屋係透過經紀業介紹,更應確認業者製作之不動產說明書之內容,以避免發生爭議,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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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4109年工程用地取得研習班回顧為使本府各需地機關辦理徵收業務順利、新接或加強撥用人員熟稔土地徵收及撥用之相關法規與作業規定,取得市政建設用地更加順遂有效率,地政局於109年3月30、31日舉辦工程用地取得研習班,課程內容包含「協議價購實務經驗分享」、「細說徵收程序」、「土地徵收後,原地主可以行使什麼權利」、「土地徵收經驗分享及意見交流」、「公地撥用法規及撥用計畫書範例」等5種課程,邀集府內外機關薦派具實務經驗人員、地政局潘副局長玉女及秘書室吳主任盈奮擔任講座,宣導法令及實務作業程序事宜。用地取得多溝通,耐心貼心減陳抗 本次課程中從用地取得原則、策略至協議價購作業程序、簽約應備文件等,多方面帶入,如土地徵收條例等法令面,及協議價購是需地機關先行與所有權人就未來徵收標的以協議方式購買之法定行為,由需地機關依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取得等實務面;在此次本府捷運局之實務經驗及案例與學員分享後,期許承辦人員能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落實協議價購程序,務實處理問題,減少陳抗的情形發生。法令修正順潮流,民眾權益有保障 為充分保障民眾權益,課程中亦宣導內政部於108年12月16日最新公布修正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及新增第57條之1規定,即參照民法第828條第2項準用民法第821條規定意旨,修正可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撤銷或廢止徵收之申請人資格。所以被徵收的土地一旦發生得請求收回、撤銷或廢止徵收情形,被徵收土地原所有權人死亡者,任一繼承人可敘明理由為其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直接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撤銷或廢止徵收,不再需要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請,大幅增加對民眾權益之保障,同時也提醒需地機關土地徵收後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避免被民眾收回、影響市政建設推動之情形發生。結語 本次課程除了詳細講述徵收前置作業、徵收各項流程及徵收後原地主可行使的權利外,更以實務案例解析各程序應注意細節,一方面,協助本府各需地機關及本局辦理徵收人員熟悉相關作業程序、法令規定,將有助於加速市政建設用地取得,另一方面,因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請求收回、撤銷或廢止徵收申請人資格放寬,藉由課程積極宣導、督促需地機關徵收後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掌握徵收工程辦理進度外,並對於徵收土地程序亦應嚴謹處理,減少行政爭訟事件,提升及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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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9智慧地所繳費功能升級更便利增加線上繳費項目 為提供您更便捷之申辦案件方式,落實「多用網路,少用馬路」政策,臺北智慧地所系統自107年3月29日上線,提供土地登記及測量案件網路申辦,及介接「全國繳費網」利用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規費(手續費每筆8元),並持續優化、增修系統功能。而為了擴大便民服務,臺北智慧地所系統自108年12月30日起,不論是使用智慧地所系統送件或親至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之案件,皆可於智慧地所系統線上繳納相關費用(使用前請先洽地政事務所服務人員)及查詢繳費情形,簡單、快速又方便。申請退費e指搞定 如果申請案件經撤回或駁回,現在也可經由智慧地所系統線上申請退費喔!您只要在智慧地所系統的「線上退費作業」裡填寫退費申請資料,並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後送出,經地政事務所受理並完成退費後,系統將自動發送手機簡訊通知您,您也可以直接利用系統內的「地政規費退還查詢作業」功能查詢退費申請進度(如圖1)。圖1 退費查詢作業智慧便捷歡迎體驗 智慧政府是目前各國發展潮流,臺北智慧地所系統精益求精,除了持續收集使用者意見、開發更貼心的申請書表線上填寫功能外,未來將陸續開放更多線上申請項目及繳款方式,讓您免奔波、省時間,安全輕鬆地申辦地政業務,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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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5新春一起玩桌遊 買租資訊馬上有-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上市迎接新年,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再度以前一年度實價登錄案例,整理出不動產買賣及租賃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段,運用大富翁桌遊型式,推出「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買房版-新成屋、中古屋,及租房版-出租屋三種版型,並延續臺北找房SOP的概念將買租交易相關資訊、應注意事項串聯於遊戲圖版的4個ICON中,同時納入地政局近一年房市買租交易新資訊,如實價資訊門牌區間縮小為10號、社區交易履歷棟棟都可查等,讓市民朋友新春團圓玩桌遊,輕鬆攻略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行情及不動產交易大小事。新成屋房價和平東路一段最高、中古屋房價仁愛路四段居冠 本次地政局針對2019年實價登錄的買賣案例,以屋齡5年為界劃分新成屋及中古屋,分別統計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街,並以平均交易單價排序,除計算各路段交易量及單價,同時呈現較2018年的變動幅度與排名升降(詳圖1),讓市民朋友可輕鬆讀懂北市熱門交易路段及其近1年量價變化。其中新成屋熱門路段平均單價前3名均在百萬以上,分別為和平東路一段(137萬元/坪)、中山北路二段(109萬元/坪)及和平西路一段(100萬元/坪)(詳圖2);中古屋單價前3名路段,每坪單價都在85萬元以上,依序為仁愛路四段(91萬元/坪)、忠孝東路四段(86萬元/坪)及忠孝東路五段(85萬元/坪)(詳圖3)。圖1:各路段地圖、街景圖、交易量價排名升降示意圖新成屋崗山路、中古屋溫泉路房價最為親民 全市新成屋及中古屋買賣單價相對親民,未達50萬元/坪的熱門交易路段共有10個,其中新成屋有1個,為崗山路(47萬元/坪)(詳圖2);中古屋有9個,最親民路段為溫泉路(38萬元/坪),萬大路、興隆路四段及康樂街均為42萬元/坪,並列第二(詳圖3)。分析前開路段共同特色,雖距市中心較遠,但生活機能或環境尚佳,故仍受購屋者青睞。圖2: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新成屋圖3: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中古屋租金單價信義路二段、市民大道一段最高,突破2,000元/坪 今年出租屋熱門路段統計,租金單價最高前3名,分別為信義路二段(2,475元/坪)、市民大道一段(2,028元/坪)及瑞安街(1,944元/坪);租金單價相對親民的熱門路段,分別為民權東路六段(1,010元/坪)、瑞光路(1,090元/坪)及八德路四段(1,141元/坪)(詳圖4)。圖4: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租金索驥─出租屋2018vs2019新成屋熱門路段變化大,中古屋、出租屋較穩定 為方便市民比較買租熱門路段近2年分布及變化,地政局特別製作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18 VS 2019」比較表(詳圖5),讓近2年熱門交易路段變動一目了然。經綜合比較發現2019年新成屋熱門路段中,共有26個路段為新進榜;中古屋及出租屋熱門路段變動相對穩定,2019年分別有33個及35個路段連2年上榜,新進榜路段則較少。圖5:臺北市熱門路段新成屋TOP40「2018 VS 2019」比較表臺北找房SOP,租買問題全攻略 此外遊戲圖版四大ICON結合買租交易流程、應注意事項等交易相關資訊,從「找房起跑」開始了解買房、租房如何評估,並依需求分流,完全攻略租買問題,內容豐富實用。地政局推薦五大新亮點:實價資訊門牌顯示區間縮小為10號、社區交易履歷棟棟都可查、實價登錄聰明申報新攻略、登記規費線上退還及租賃服務業者成立專網等,在這裡都可以找到。讓民眾一次打包最新的房市買租價格及交易資訊,就在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快上網體驗吧!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https://epaper.land.gov.taipei/2019Monopoly/_Ne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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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3斯文里二期整宅公辦都更基地東側8公尺計畫道路在地發放徵收補償費全紀錄緣起 臺北市政府辦理斯文里二期整宅公辦都更基地東側8公尺計畫道路新築工程徵收補償費,原訂於108年12月18日在臺北市政府徵收土地發放補償費服務中心發放,因考量領取補償費的民眾多居住於臺北市大同區,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特地協調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出借場地,並商請台北富邦銀行派員,在地發放補償費,當日近百人申領,共發放新臺幣1,350萬元徵收補償費。另更貼心考量民眾白天上班不便領取,地政局增加夜間收件時段,擴大便民服務。努力協調各單位,在地發放補償費 因應臺北市政府辦理「斯文里二期整宅公辦都更」後增加之人潮車流,故徵收都更基地東側道路用地,開闢都市計畫道路,以改善當地交通環境。道路開闢工程徵收補償費約1,500萬元,考量領取補償費人數超過250人,多設籍於臺北市大同區,地政局為服務在地居民,經協調大同區公所、台北富邦銀行市府分行等單位,在徵收土地所在地附近之大同區行政中心發放補償費。此外,地政局發價前亦請當地里長多加宣傳,並於公文附上領款貼心小叮嚀,讓民眾有多種管道得知領款資訊。日夜服務不中斷,方便領款真貼心 在地發放當日申領情形相當踴躍(圖一),地政局更在入口處派有專人貼心提醒應備文件,仔細回答相關問題,並於收件前預為檢視有關資料,有效節省民眾時間。考量部分民眾因白天上班時間無暇前來領取徵收補償費,地政局擴大便民服務增加夜間收件時段,自下午4時至晚上8時提供匯款領取補償費之方式,協助民眾填寫匯款申請書(圖二)。當日受理之申請,經由地政局收件審查無誤後,函請台北富邦銀行將徵收補償費匯入民眾指定之帳戶。圖一 民眾領款情形及專人入口指引圖二 夜間收件情形高達近9成徵收補償費在地發放 道路開闢工程徵收補償費約1,500萬元,補償費總額1,300萬元於在地申領,占總金額89%(圖三),另有130萬元為民眾自行前來臺北市政府申領。總計完成上百戶補償費發放。至於尚未領取之補償費則全數存入保管專戶,日後將會通知應受補償人前來領取保管款,民眾可於上班時間至地政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東北區,地用科)辦理申領手續,並提供到府收件、小額郵寄申請等便民服務。而應受補償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超過15年還沒領取的補償費,將歸屬國庫。圖三 補償費申領地點分析共創宜居永續城市 本徵收工程補償費發給完竣後,將由新工處取得工程用地並開闢道路,配合「斯文里二期整宅公辦都更案」更新後將引入居住人口及車流,打通大龍街85巷至昌吉街間的道路,強化該區域防災條件、改善居住環境。地政局會持續積極協調各用地機關適時取得公共工程所需用地,加速地區繁榮發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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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第五十三期,#法令宣導2020/1/17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介紹規範目的為確保民眾對本府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並使公務員有一套可資遵循之標準,訂定「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希望公務員於處理請託關說、受贈財物及飲宴應酬等事項時,能有一合理明確、透明公開之處理標準。規範行為與對象 規範行為請託關說、受贈財物、飲宴應酬事件,參加演講、座談、評審(選)等支領費用活動,及機關因公務目的舉辦餐敘或其他活動。 規範對象臺北市政府依法從事公務之人員。何謂「與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處理程序圖1:請託關說事件處理程序圖2:受贈財物事件處理程序圖3:飲宴應酬事件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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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期,#不可不知,社子島,拆遷安置,區段徵收2019/12/23快來試試,社子島「專案住宅配售試算」小程式聰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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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多元繳費再精進 信用卡繳納罰鍰手續費報你知地政規費的多元繳費管道因應電子化潮流及本府E化政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過去已陸續提供多元繳費管道,包括現金、匯款、支票、悠遊卡、金融卡、信用卡、手機APP臨櫃感應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Android Pay)、Pay.taipei 臺北智慧支付平台繳納地政規費。109年起開放以信用卡繳納地政罰鍰為配合本府推動電子繳費之政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刻正申請介接財金公司「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臺」,將於109年1月1日起,開放以信用卡繳納地政罰鍰。手續費計算方式有關信用卡繳納地政規費及地政罰鍰之手續費如下: 地政規費:配合行政院推動電子及行動支付普及政策,自108年10月起,由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負擔民眾刷卡繳納地政規費之手續費。圖1 民眾繳納地政規費負擔手續費比較表 地政罰鍰:自109年起,持信用卡臨櫃繳納罰鍰所衍生之手續費,由繳款人自行負擔,手續費則依各信用卡發卡公司及財金公司規定(如有變更,以各信用卡發卡公司與財金公司公布為準)。圖2 民眾繳納罰鍰負擔手續費比較表圖3 各發卡公司收取電子化繳費稅平臺刷卡繳納地政罰鍰手續費(如有更新,以各信用卡發卡公司與財金公司公布為主)其他替代之繳費方式繳款人持悠遊卡及具悠遊卡功能之信用卡繳納罰鍰(選擇悠遊卡功能扣款)目前尚無需負擔手續費,惟悠遊卡及各種具悠遊卡功能之信用卡每日繳費限額仍應依悠遊卡公司及信用卡發卡銀行所之規定,歡迎您多加利用悠遊卡繳納地政規費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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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期,三維地籍建物,建物第一次測量2019/12/17臺北市三維地籍發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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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期,不可不知,集中共構2019/11/27地籍資料庫集中共構上線囉~撰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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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期,不可不知,臺北地政雲2019/11/18地政資訊查詢服務再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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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期 #不可不知 #地政線上申辦系統 #智慧地所2019/10/25地政線上申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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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善用不動產糾紛調處減訟源 保障權益不可不知共有物分割爭議 不必透過訴訟解決 共有不動產的處分,不論是公同共有或是分別共有,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應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如果同意處分之共有人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又依內政部訂頒「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點規定,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處分時,應就「共有物之全部」為之,且第3點規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所稱之「處分」,不包括「共有物分割」,所以要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依民法第819條第2項規定,應經全體共有人之同意,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時,應依民法第824條規定訴請法院裁判。 內政部為紓減訟源,特於土地法第34條之1第6項明定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時,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又土地法第34條之2明定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應設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處理共有物分割糾紛案件。如何申請共有物分割調處 共有之不動產,共有人如欲終止共有關係或簡化共有關係,而全體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時,任一共有人可填寫不動產糾紛調處申請書,檢附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建議方案及略圖、分割前後差額明細表(土地分割時檢附)及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之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向本局申請調處,每件調處費用為新臺幣15,000元。申請人應擬具具體分割方案及計算各共有人分割前後取得之價差。如涉及標示分割者(例如,1筆土地分割為2筆或3筆等),應另繳納複丈費,此類案件,在召開調處會議前,會先由地政事務所辦理前置作業,並通知申請人會同地政事務所人員現場會勘。共有型態變更也可以申請調處 不動產所有權人死後,其繼承人如果無法全體合意分割遺產或按應繼分申請繼承登記時, 繼承人只能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繼承人如欲終止公同共有關係並按應繼分變更為分別共有,必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繼承人無法達成合意時,依內政部92年7月8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10000號函釋規定,任一繼承人可以申請調處,惟應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後為之(內政部104年5月5日台內字第1041303747號函釋)。因此,繼承人就已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申請共有物分割調處變更為分別共有時,仍得由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依規定予以受理,惟此類案件受理後,如經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決議不予調處或維持原公同共有關係時,申請人亦不得申請退還已繳納之調處費用。 申請人於召開調處會議前撤回其申請,或申請調處案件被駁回者,其已繳納之調處費用及勘測費用於扣除已支出之費用後,得自駁回之日起5年內請求退還。但已實地辦理勘測者,其所繳之勘測費用,不予退還。 住宅租賃爭議調處免收調處費用 為解決租賃爭議,並減輕承租人負擔,內政部於104年12月23日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第21點,將租賃爭議調處費用由每件新臺幣15,000元,調降為(一)年租金為新臺幣180,000元以下者,調處費用為3,000元;(二)年租金超過新臺幣180,000元至360,000元以下者,調處費用為7,000元;(三)年租金超過新臺幣360,000元至480,000元以下者,調處費用為11,000元;(四)年租金超過新臺幣480,000元者,調處費用為15,000元。又為因應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內政部於107年再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第21條,增訂住宅租賃爭議出租人或承租人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調處規定,並免繳調處費用。善用調處減少訟源省時間 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之設置是讓爭議雙方當事人得以在公平公正之訴訟外管道充分表達意見,並透過委員會成員:地政、營建、民政及法律相關專業人士,在申請人及對造雙方陳述意見及現況後,依相關法令說明提供雙方當事人調處建議,假使仍未能達成協議,則由糾紛調處委員會予以裁處。如當事人不服委員會所為之調處結果,應於接獲調處結果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逾期不起訴或經法院駁回或撤回其訴者,則依調處結果辦理,所以共有物分割爭議事件,經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裁處予以分割者,對造如不服調處結果者,應於接到調處結果15日內司法機關起訴,並應於起訴後3日內將訴狀繕本送本局,逾期未起訴者,申請人即可依調處結果單獨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分割複丈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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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信用卡繳納地政規費,手續費免pay信用卡繳納地政規費免手續費 為持續提升繳納地政規費管道之便利性及多元性,免除民眾攜帶大量現金之風險,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除了提供臨櫃現金繳費、匯票或銀行本票、金融機構匯款、晶片金融卡、悠遊卡(含悠遊聯名卡)等支付方式外,自105年1月1日起開放民眾及代理人可以信用卡臨櫃刷卡方式繳納地政規費,每筆交易手續費均須由持卡人依各發卡銀行規定自行負擔;為進一步推動電子及行動支付之普及性,自本(108)年度起,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公務機關各項費用所產生之刷卡手續費,將由各公務機關以預算支應,民眾無需額外負擔手續費。108年10月起暫停信用卡繳納罰鍰 提醒您,上述信用卡繳納免手續費,僅限於規費部分,至於罰鍰之手續費仍須由民眾自行負擔。為了有效管理帳目,目前臺北市政府正接洽財金公司介接其新建置之「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系統,故各地政事務所自108年10月起,暫時停止信用卡繳納罰鍰服務,等到後續系統介接完成,及開放各機關加入平台後,才會再開放信用卡繳納罰鍰的服務喔!行動支付新選擇 為因應行動支付的時代潮流,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於107年新提供透過「手機APP(Apple Pay、Samsung Pay、GooglePay)臨櫃感應支付」及「pay.taipei智慧支付平臺」兩種規費繳納方式,只要拿起您的手機下載APP或掃描QR Code,就可以輕鬆完成支付,歡迎您的體驗!(pay.taipei智慧支付平臺之支付業者、繳納費用項目及手續費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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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期,不可不知,建物測量2019/9/11簡化建物測量做伙來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誰幫的上忙?打從內政部於85年開始推動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作業後,只要有建管機關核備竣工圖說的建物,都可以直接照圖轉繪為登記所需要的建物測量成果圖,無需辦理實地測量。依照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1及282條之2規定,除了登記機關可以採轉繪方式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外,申請人還可以委由開業的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地政士擔任轉繪人,再將轉繪完成的成果圖交由登記機關核對,加速案件處理時間。除此之外,申請人如果連建物第一次測量的程序都想跳過時,可以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及第78條之1規定,由開業的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繪製「建物標示圖」並簽證後,直接取代建物測量成果圖作為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應附文件。不會畫怎麼辦,地政局開課教你畫因此,本局為推廣宣導上述簡化措施,提供具有專業資格之人員繪圖學習資源,特別於108年8月8日與社團法人台北市地政士公會共同舉辦「建物測量繪圖軟體操作教育訓練」,並邀請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具有豐富建物測量繪圖實務經驗的彭均毅技士擔任授課講座。在課程的安排上因考量不同學員學習之需求,區分為初階班與進階班課程。其中,在上午的初階班課程中,由講座就內政部「建物測量繪圖軟體」各項功能進行說明介紹,並以實際案例帶領學員操作練習,從一開始的案件建立編輯、繪製建物平面圖、套疊建物位置圖,至最後完成建物測量成果圖繪製等,提供完整的軟體教學介紹;另外因應使用執照竣工圖說通常已有電子圖檔,轉繪時常使用圖檔匯入方式辦理,因此下午的進階班則將授課重點放在外部圖檔之匯入及編修,由講座以自身經驗講授辦理圖檔匯入時會遭遇之問題,並提供實務處理建議,大大增進學員辦理建物測量成果圖轉繪之功力。本次課程學員反應熱烈,並提供許多意見回饋,本局仍會不定期舉辦相關課程,請大家多加注意本局開課訊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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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9建物測量成果圖個資隱匿有保障緣起 各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各所)管有之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標示圖可提供一般民眾以謄本方式申請,且不限申請人身份,惟其內容含有建物所有權人相關個人資料,故內政部於106年12月4日台內地字第1061307621號函請各所就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標示圖上有關個人資料部分(如申請人之姓名、住址、印章等)儘速擬定相關隱匿作業計畫,以兼顧地籍資料公示性與個人資料隱私權保護。作業方式 本市地政局於107年3月訂定「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管有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標示圖掃描檔個人資料隱匿作業計畫」,並於107年12月修訂完成。計畫分為「既有建物測量成果圖(標示圖)隱匿檔回溯建置」及「新受理建物測量案件併同建立隱匿檔」兩類作業方法,說明如下:(一)既有建物測量成果圖(標示圖)隱匿檔回溯建置,作業流程詳圖一 經統計本市各所保管之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標示圖掃描檔之建號數量至106年底共計111萬1,129筆,各所分配數量如表一,並於107年4月間舉辦相關教育訓練事宜,俟後各所將自行規劃個資隱匿進度,並於每月統計已完成之建物成果圖及建物標示圖數量,以利後續追蹤查考。(二)新受理建物測量案件併同建立隱匿檔 各所受理建物第一次測量(包含陽臺補登)、建物分割、建物合併、建物部分滅失等案件時,應於登記完竣後,辦理建物測量成果圖(標示圖)掃描建檔時,一併完成各掃描檔之隱匿位置檔建立。個資隱匿有保障 本市自107年起陸續辦理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標示圖之個資隱匿作業,預計於108年底完成111萬1,129筆既有建物測量成果圖(標示圖)隱匿檔回溯建置資料,新受理建物測量案件之建物測量成果圖,於辦理掃描建檔時,也將一併完成各掃描檔之隱匿位置檔建立,對外提供服務,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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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2臺北市控制測量及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即將改版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分別在102年及104年開發建置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及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係為管理全市控制點之業務系統,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主要依據國土測繪法第18條收納及建檔管理各機關辦理達一定規模或條件之應用測量計畫及成果,2系統即將於今年底進行改版整併,新推出的「臺北市控制及應用測量成果系統」整合原本2系統的功能,可供民眾查詢申購控制點、查詢應用測量成果,並提供多項圖資套疊瀏覽。 系統名稱 系統主要功能 提供圖資一覽 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 查詢、申購控制點 地籍圖根點(含滅失) 都發局3D控制點、都市計畫樁、水準點 基本、加密控制點 地籍圖 都發局1/1000地形圖、航拍正射影像 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含日據時期)範圍 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 查詢及瀏覽應用測量計畫及成果 都發局1/1000地形圖、航拍正射影像 地籍圖 應用測量計畫、成果範圍 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預計109年同步推出新版面土地開發總隊於107年3月將本市衛星定位基準網、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及本市相關測繪系統入口頁面整合建置「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及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整併後,將於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內統整為1個入口(如圖1),平台亦將同步換上全新面貌,頁面將更為整齊、便捷,使民眾查找控制測量、應用測量資訊或本市相關測繪資訊更為迅速與方便。▲圖1、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現行版面新版「臺北市控制及應用測量成果系統」將可於網頁中全版面展開瀏覽,分類更為簡潔,除了2系統原有的功能外,未來將新增街景瀏覽功能及測量成果主題圖圖層(如圖2),敬請拭目以待。▲圖2、新版「臺北市控制及應用測量成果系統」功能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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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5臺北市衛星定位基準網(Taipei CORS)系統優化基本資訊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為本市加密控制點及地籍測量圖根點之測設與管理維護機關,為提供精確、可靠之控制點作為各項應用測量作業之依據,測量技術及儀器當與時俱進,遂於104年底建置臺北市衛星定位基準網(Taipei CORS),透過基準站全天候接收衛星觀測資料,配合控制中心計算處理及網際網路訊息傳送,提供使用者高精度的空間測量資訊。本市衛星定位基準網建置初期由6座基準站組成,包含自行建置之5座基準站:中山地政(CSLA)、關渡聯合醫院(GDH1)、政治大學(NCCU)、中央研究院(S101)、萬華行政中心(WHDO),以及介接1座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陽明山追蹤站(YMSM)。嗣為推廣及提升本市衛星定位基準網於大臺北地區之服務與應用範圍,於106年介接國土測繪中心於本市外圍之5座基準站:坪林(PLIN)、復興(FUSI)、五股(WUKU)、石門(SHMN)、龍洞(LND2),目前本市衛星定位基準網乃由11座基準站組成。圖1、臺北市衛星定位基準網分布圖既有服務項目 本市衛星定位基準網(Taipei CORS)目前主要提供下列服務: 靜態觀測資料申請服務:基準站24小時不間斷連續觀測、記錄衛星訊號,並將衛星觀測資料提供使用者申請使用。透過入口網站,使用者可自行下載 RINEX 2.11 版本之靜態觀測資料。 即時動態定位服務:基準站連續觀測且隨時計算該區域範圍內之瞬時定位誤差改正數值,再透過無線通訊方式將改正數值傳送給區域內的使用者,使用者透過帳號開通及登入,僅需以一部接收器作為移動站,即可完成即時動態定位解算。 線上後處理計算服務:使用者透過入口網站上傳衛星觀測資料,系統進行解算後提供定位成果報表。 動態定位歷史紀錄查詢:於入口網站透過帳號登入後,使用者可查詢其歷史定位軌跡,進而分析統計相關資料。 前項服務目前於試營運階段免費提供,使用者可透過本市測繪資訊平台(https://cp.taipei.gov.tw/appsurvey/SelectPage)– 衛星定位基準網,向土地開發總隊提出申請應用。截至108年7月止,申請本市衛星定位基準網(Taipei CORS)相關資料之使用者包括學術單位、私人公司及政府機關,其中部分私人公司申請乃基於政府機關與私人公司之合作案件。圖2、使用者及服務使用情況統計優化服務內容 鑒於臺北市位處於臺北盆地,四面環山,加以市區內高樓大廈林立,衛星訊號易受遮蔽物影響,傳統的單星系GPS衛星定位測量與雙星系GPS+GLONASS衛星定位測量容易因接收之可用衛星數量不足,造成靜態定位精度品質不佳及動態定位無法解算之結果。本市衛星定位基準網(Taipei CORS)於108年度進行優化,納入歐洲Galileo、日本QZSS等多星系衛星系統,增加可用衛星接收數量,經測試可有效提升定位品質並減少觀測所需時間,進而提高整體工作效率。未來展望 臺北市衛星定位基準網(Taipei CORS)將持續改善與優化,透過既有軟、硬體設備定期維護、持續更新系統功能(如:開放多元檔案格式靜態觀測資料下載、線上申請服務等),期望能循序漸進地推廣其應用層面與擴大服務範圍,進而落實本市邁向智慧城市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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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期,不可不知2019/7/25捷運東區地下街市政服務站要搬回老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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