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遺產待登記,速辦繼承保權益

百億遺產待登記,速辦繼承保權益
發表時間 2024/06/12 18:15
閱讀人數 334

臺北市逾153億元公告現值土地還沒有辦繼承登記!今(113)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723人,土地計2,467筆、建物計576棟,單筆土地價值最高近6億元。

主動通知不間斷 攏是為你不覺煩

    不動產所有權人過世後,臺北市提供多種主動通知繼承的服務,包含發送簡訊、寄發通知書及在戶政事務所辦畢死亡登記時提供繼承便利包等,提醒繼承人盡速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另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5年起,主動清查年紀超過百歲的地主,如發現戶籍資料已有死亡記事,將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損及權益。截至112年已清查3,637人,其中經通知後完成繼承登記有185人。

速戰速決!超過6個月可能有罰鍰!

    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逾期申請每超過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罰20倍。繼承人如果無法全體一同提出申請時,可以由任一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未來全體達成協議後,可以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共有型態變更或分割繼承登記。

速辦繼承保權益,男女繼承零差異

    扶養父母不分性別,民法第1138條也規定,配偶相互有繼承權,不動產繼承沒有性別區分。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經地政事務所查明後,每年4月1日起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請繼承登記;公告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將被地政局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完成標售前仍然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標售後價款將儲存於國庫專戶,繼承人應於10年內依法定應繼分領取價金,逾期未申領之價款歸屬國庫,對權益影響很大喔!

未辦繼承專區查詢不費力

辦理繼承登記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如您想知道親人是否遺有位在臺北市,可能尚未辦理繼承登記而被公告或列冊管理的不動產,可以透過「未辦繼承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情形查詢」,選擇案件狀態(公告或列管),並輸入被繼承人資訊,即可快速查得被公告、被列冊管理土地資訊,減少蒐集資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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