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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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檢附建物標示圖,產權登記更迅速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一定要先申請建物測量再申請登記嗎?其實,您可以有更快速的選擇!建物標示圖在手,申請登記快易通 以往建物向登記機關申請第一次登記前,必須先申請第一次測量,取得經登記機關或由起造人委託地政士、測量技師或建築師轉繪的建物測量成果圖後,再併同其他應檢附的文件一起申請登記;為了提供更多元的申辦管道,內政部於102年間修正土地登記規則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的相關規定,自102年10月1日後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物,除了原本「先測量後登記」的申辦方式外,也可以檢附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並簽證的「建物標示圖」後,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無須再申請第一次測量(如下圖),讓您省時(無須等待登記機關排件及轉繪)又省力(無須多次往返送件),產權登記更便捷!圖 建物第一次登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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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第五十八期、實價登錄2020/12/16實價登錄照過來,防錯抓漏一把罩109年7月1日實價登錄新制正式上路,此次新制修法的3大重點,包括「申報義務人改為買賣雙方」、「申報登錄提前至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及「依申報不實情節予以輕重不同裁罰」。為了讓市民朋友減少新制申報填寫疏漏情形,特別列出常見易錯缺漏欄位,並提供防錯抓漏秘方,減少申報錯誤避免受罰。 常見易錯缺漏欄位 1.交易日期:指簽訂買賣書面契約之日期。如未簽訂買賣書面契約,依雙方合意成立契約之日期填載。 2.買方賣方基本資料:資料除電子信箱外,其餘均為必填欄位,尤其是聯絡電話記得一定要填寫喔。有2人以上者,第2位以後請於次頁附表填寫統一編號並簽章。 3.代理人委任關係:申報書代替委託書者,應於「委任關係」欄勾選①並填寫代理人姓名,其受任人代理權限及委託期間之內容,得依當事人約定修正,並由代理人於修正處蓋章;隨申報書另行檢附委託書者,應於「委任關係」欄勾選②並填寫代理人姓名。代理人所為之申報如有不實,仍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負責;又隨申報書另行檢附委託書者仍 須於委託書及申報書上代理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4.建物現況填寫注意事項:(1)建物現況格局:以交易當時實際之現況填寫。(2)有無管理組織:僅車位交易時仍須填寫(記得要填喔)。(3)有無電梯:僅車位交易時仍須填寫(記得要填喔)。(4)車位資訊:車位類別及車位所在樓層請依車位實際現況填載,若無固定車位則所在樓層應填載「無固定車位」。如無車位交易者,勾選「無車位」,車位清冊則無須填載。※很重要提醒您,有關以下欄位: 8.交易總價 9.車位資訊之「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 10.車位清冊之「車位價格」為【價格資訊】,如申報不實將逕予裁罰,請依契約內容核實 申報。5.備註欄:⑧□僅車位交易: 僅車位交易時須勾選。6.附表:申報人中權利人或義務人有2人以上者,第2位以後請於附表簽章,並須填寫統一編號。附表欄位不足時,請自行擴充,並於騎縫處由買賣雙方中任一人或代理人蓋章。委託代理人申報登錄之案件,如另行檢附載明代理權限包含代理申報登錄並經買賣雙方及代理人簽章之委託書,且代理人已填寫本申報書「4.代理人」欄位者,本欄得免簽章。申報書騎縫處須由買賣雙方或代理人蓋章。善用地政申報系統填寫,防錯抓漏更輕鬆 實價登錄新制目前開放2種申報管道,分別是「表單申報,紙本送件」及「紙本申報」, 前者是指經由地政線上申辦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申報並列印出申報書後簽章,併買賣登記案件申報;後者則是填具紙本申報書後簽章,併買賣登記案件申報。如採「表單申報,紙本送件」方式,地政線上申辦系統會協助檢核欄位是否漏填及申報邏輯是否有誤,能減少申報人以紙本填寫申報書後缺漏的機率及自行檢查所耗費的時間!實價登錄專區 想要更深入了解實價登錄新制的內容及規定,歡迎參考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實價登錄專區」(https://land.gov.taipei/cp.aspx?n=54C2E2F7AD76EBB3),完整呈現實價登錄新制法令及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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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期,不可不知2020/10/30創新無極限 亮點看的見為提升服務品質與行政效能,本局鼓勵同仁集思廣益,發揮創意,踴躍提供地政業務興革之建議,經由每季創意提案小組會議,研討規劃可行之創意措施。近期採納之創意提案,可分為三大系列:個資產權為您守護系列 項目 說明 亮點 團體申辦 預約到府收件 團體 5 人以上申請,3 日前電話預約,由地所派專人到場服務;除向洽公民眾宣導外,並與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合作,針對社區公寓大廈管委會加強宣導。 電話預約到府收件 跨域合作宣導 繼承登記通知單敘明委辦者請洽合法地政士 於繼承登記通知書敘明「為保障及維護您的財產安全,如委託地政士申辦不動產相關登記案件者,請洽內政部網站查詢」,提醒民眾委辦登記案件者請洽合法地政士,降低民眾受詐騙風險。 保障及維護市民財產安全,減少不動產繼承登記糾紛。 為民服務大心又便捷 項目 說明 亮點 指界附圖一覽無疑 民眾申辦指界案件時,主動提供地籍套繪電子地圖作為輔助參考,有助民眾理解土地坐落位置、地籍與現地之空間對應關係,並節省民眾需自行上網搜尋圖資時間。 幫助民眾快速理解土地指界情形。 智慧地所線上繳納規費及申辦退費流程便利包 「智慧地所線上繳納規費及申辦退費流程便利包」,置於各地所網站及服務櫃檯供民眾參考。 藉由淺顯易懂的流程圖,突破民眾操作不便的心理障礙,提升臺北市智慧地所系統線上繳納規費及申辦退費功能之使用率。 行政作業數位化 項目 說明 亮點 不動產消費爭議熱點地圖2.0 統計104~108年爭議案件,公開各業者的消費爭議案件,以數據來顯示業者處理爭議的熱度。 給予消費者更加明確之風險資訊,提醒消費者審慎選擇往來商家。 房仲廣告認證機制 由本局地政雲與591房屋網系統界接,提供經紀人員不涉及個資之公開資訊予591房屋交易網站。 與平台合作辦理刊登廣告之從業人員認證機制,降低非法業者刊登廣告及私接案件等違法情形發生。 未來展望未來本局將秉持便民服務之精神,以減少辦理期程縮短民眾等待時間、有效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及提升形象為目標,持續激發及加強運用智慧,思考創新、精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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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跨縣市辦理拍賣、金融機構抵押權相關登記超方便您因工作、求學等眾多原因,導致現居住地點與持有不動產所在的縣市不同時,產生就近申辦土地登記之需求,地政單位聽到了!因此內政部推動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使您可就近選擇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土地登記案件,並將全程辦理完畢,申辦跨越地域疆界、節省大量時間及交通成本。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均可受理全國各地的10項登記案件自109年7月1日起,本市各地政事務所配合內政部辦理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除原有的7項簡易登記案件項目外,又新增試辦拍賣、抵押權塗銷登記和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等3種案件類別(受理項目及處理時限如圖1),您只要就近到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均可為您辦理完成。圖1 受理項目及處理時限如有下列情形(圖2),無法提供跨縣市收辦服務,可改以代收方式處理,也歡迎您多加利用喔!圖2 不受理情形 本局將持續配合內政部推動各項便民服務措施,秉持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及地籍資料正確性原則,逐步精進跨域便民服務,簡化作業流程及節省民眾時間,貼近民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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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期,不可不知2020/6/20地籍清理價金請領服務及重新清查並進為推動地籍清理業務,本府地政局就申領地籍清理價金案件開發便民新措施,並且持續清查地籍清理土地,保障民眾權益。三大地籍清理價金請領便民新措施:1.增加申請窗口為提升地籍清理價金申請案件的行政效率,地政局於109年4月28日修訂「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清理條例價金申請案件通知補正事項試辦計畫」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暨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受理地籍清理價金申請案件協審作業計畫」,以利民眾就近至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各所)辦理地籍清理價金申請案件補正作業。簡化民眾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案件作業程序,免除民眾往返奔波之苦,將受理窗口由1個窗口增加為7個窗口,民眾可以向地政局或全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收件,不受轄區限制。2.簡化申請書表時有民眾反映,委託代理人申請地籍清理價金請領時,需另附委託書,較一般登記案件不便,考量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未明定須檢附委託書,自109年3月12日起,如申請人已依內政部訂頒申請書格式於委任關係欄填明委任關係,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者,已足以審認申請人係委託代理人代為申領地籍清理價金,申請人無須再檢附委託書辦理,落實書表簡化、簡政便民。3.主動預約省時辦理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價金發給作業,須依法發給利息,為便於公庫處先行作業,避免案件申請人數眾多時,民眾須於公庫處等待利息結算作業,地政局自109年1月1日起由承辦人於發函通知民眾辦理領價手續時,另以公文將領款單送至公庫處,另主動聯繫民眾確認領價日期,並同時向公庫處單一窗口預約領價時間,以利公庫處先行辦理土地價金利息結算作業,提供民眾更便捷的領價服務。領取價金當日,民眾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鑑章先至地政局核對身分,並由承辦人親自引導至公庫處櫃檯於銀行已預先結算利息之領款單用印,即可領取支票,節省民眾等待銀行作業時間。持續推動地籍清理土地清查計畫地政局持續協同各地政事務所推辦地籍清理土地清查計畫,截至109年6月底止,總共完成重新清查942筆土地,其中經清查發現非為地籍清理權屬不明土地者共418筆,撤銷國有登記土地撤銷324筆,以二次底價計價約7.5億元;尚未收歸國有土地改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約94筆,以109年公告現值計價約2.7億元,守護非必要補助款公帑支出約新臺幣10億元。 本市清查各類土地是否確屬地籍清理標的成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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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9實價登錄3重點 新制關鍵簡單說109年7月1日實價登錄新制正式上路,此次新制修法的3大重點,包括「申報義務人改為買賣雙方」、「申報登錄提前至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及「依申報不實情節予以輕重不同裁罰」。為了讓市民朋友快速掌握新制重點,本局一次打包6個關鍵問題,深入淺出解析實價登錄新制。問題1:什麼時候的買賣案件開始適用 以登記收件日期在109年7月1日之前或之後,作為適用實價登錄舊制或新制規定的標準,換言之,登記收件日期在109年6月30日以前,實價登錄的申報方式、流程及適用表單依舊制規定辦理;登記收件日期在109年7月1日以後,則依新制規定辦理實價登錄。問題2:誰要辦理實價登錄 實價登錄新制的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故應由買賣雙方一起申報實價登錄資訊,買賣雙方也可協議由其中一人或委託他人代理送件申報。問題3:什麼時候要辦理實價登錄 申報實價登錄的時點由買賣登記完成後30日,修正為申辦買賣登記案件時併同申報。問題4:怎麼申報,管道有哪些 實價登錄新制目前開放2種申報管道,分別是「表單申報,紙本送件」及「紙本申報」,前者是指經由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申報並列印出申報書後簽章,併買賣登記案件申報;後者則是填具紙本申報書後簽章,併買賣登記案件申報。如採「表單申報,紙本送件」方式,地政線上申辦系統會協助檢核欄位是否漏填及申報邏輯是否有誤,能減少申報人以紙本填寫申報書後自行檢查耗費的時間!問題5:沒併登記案申報怎麼辦 如果未併登記案申報,應儘速補申報。在接到本局限期申報通知後7日內仍未申報,將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並按次裁罰至申報為止,買賣雙方一定要記得儘速申報!問題6:申報不實會被罰嗎 申報不實將依情節輕重處以不同罰鍰,價格申報不實者,直接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並按次裁罰至改正為止;價格以外內容申報不實者,經通知有一次15日的改正機會,如未改正則處以新臺幣6千至3萬元罰鍰,並按次裁罰至改正為止,故誠實申報為上策、荷包滿滿不縮水!實價專區換新裝 6大主題資訊齊 看完6個關鍵問題,是否感到意猶未盡?想要更深入了解實價登錄新制的內容,歡迎參考本局官方網站「實價登錄專區」,該專區收錄有「懶人包」、「申報大補帖」、「數位教室」、「法令園地」、「Q&A」及「統計資訊」等6大熱門查詢項目,包括申報書填寫說明與範例、各類表單、教學影片、實價登錄問答及相關法令規定,實價登錄資訊應有盡有!想要全面了解實價登錄新制及相關服務,快上「實價登錄專區」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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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期 不可不知 線上聲明2020/6/9印鑑證明替代新措施-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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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第一次,專共用圖說,公設,第五十五期,不可不知2020/6/9買房公設在哪裡?地政機關為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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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5地政電子謄本 e指辦好免等候,地政地籍謄本馬上請一定要到地政事務所才能申請地籍謄本嗎?其實只要利用「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中華電信)」及「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關貿)」,在家申領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省時、便利又安心。地政電子謄本e化申請真簡單以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申請為例,簡單三步驟即可申請完成,步驟一﹕準備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插入讀卡機。步驟二﹕上網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登入Hient帳號,進入謄本申請作業(送件區)填寫相關申請資料。步驟三﹕前往謄本進度查詢(領件區)點選預覽並繳費,即可在家列印地籍謄本。系統亦提供謄本送件及領件練習區,可於實際使用前先練習操作,熟悉介面。此外,網路電子謄本系統亦提供線上驗證三個月內之地政電子謄本功能,可掃描謄本右上角之QRcode進行線上查驗,系統將檢核地政電子謄本資料之完整性、內容是否被竄改及驗證簽章者之身分。掃描謄本右上角之QRcode後,輸入列印時間,按送出超商也可以申領二類謄本如果您沒有讀卡機也沒有印表機,只要您在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帶著自然人憑證到到四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使用多功能事務機(e政府服務申請/繳費/列印),即可列印所需要的第二類謄本、地籍圖或建物平面圖。免排隊、免等待,線上即可申領全國任一縣市的謄本資料,歡迎大家多加利用地政電子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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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5鑑界注意事項什麼是鑑界? 鑑界是土地複丈的其中一項,佔人民申請土地複丈案件70%,針對已辦理地籍測量之土地,由於實地界址因人為因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界標移動、湮沒或遺失,導致經界不明,由相關權利人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確定位置,地政事務所受理後,依據原測量資料,協助相關權利人埋設土地界標,確定實地界址之測量作業,稱為鑑界。申請人要注意什麼? 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5及207條規定,申請複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向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為之,須填具土地複丈申請書(圖1),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每筆每公頃為計收單位,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不足1公頃者,以1公頃計,超過1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圖1 土地複丈申請書 申請人於土地複丈時,應攜帶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到場指界並埋設界標(圖2),界標可於申請案件時向地政事務所購買,並由本所同仁代送至測量現場,倘事先無法估算需購買多少界標,也可以在測量時,視情況向測量員購買。有關界標的詳細介紹可以參考<土地界標埋設好 產權清楚無煩惱>。圖2界標樣式 另外為方便申請人領取成果圖,如果順利測量完畢,測量員會現場繪製成果圖(圖3),當場核發給申請人,申請人要記得領取喔!圖3測量員現場繪製成果圖鄰地關係人要注意什麼? 地政事務所辦理鑑界案件,於測量日期前會先寄發定期通知書(圖4)給相鄰土地所有權人,許多民眾第一次收到通知書會很慌張,我的房子是不是佔用到別人的土地?我從以前住到現在都沒事,為什麼政府機關突然要來測量?測量完我的面積會不會變小?以上都是民眾常有的想法。其實收到通知書不用緊張,地政事務所不會主動去測量,一定是有相關權利人提出申請,而且鑑界之後面積不會變動,鑑界是依照土地登記面積於土地現場埋設界標,界定範圍(圖5)。圖4 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圖5現場測量情形地政用心 民眾放心 有關鑑界案件,民眾如果還有其他疑問,不論是申請人或鄰地關係人,都可以事先以電話詢問地政事務所,或是直接到地政事務所服務臺,將由專人親自指導。至於測量的成果,民眾更是不用擔心,地政事務所的測量員都接受過各方面的教育訓練,也擁有專業的測量技術,測量之後,也會清楚而且有耐心的向申請人解釋測量結果。申請鑑界是民眾的權利,如果對土地界址有疑問的話,歡迎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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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測繪資訊系統,第五十五期2020/5/8臺北市控制及應用測量成果系統上線囉!系統整合背景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原有「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及「應用測量成果管理系統」,分別管理全臺北市控制點及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的應用測量成果,民眾須因應不同需求分別使用兩個系統瀏覽不同圖資,較為不便。為便利使用者操作並提升系統運作效能,爰於108年辦理兩個系統整合,整合後系統名稱為「臺北市控制及應用測量成果系統」,並於109年4月22日正式上線。測量系統再升級、整合使用好便利 新系統網頁以WebGIS圖台介面設計,無須下載及安裝任何外掛程式即可以瀏覽器或智慧行動裝置開啟,而系統整併後,除了既有功能如線上查詢控制點、瀏覽本市各機關辦理的應用測量計畫及成果外,新系統另新增應用測量成果主題圖套疊、子母畫面瀏覽街景等功能(如圖1),相關圖資整合更加完善,讓民眾於查詢時可獲得更多資訊,有效提升便民服務品質。▲圖1、子母畫面瀏覽街景線上申購好方便、行動瀏覽夠即時 原控制測量成果管理系統控制點申購功能已移植於新系統內,民眾可於線上點選欲申購的控制點,並線上送出申請單,繳費後即可經由電子郵件收到控制點坐標資料,線上申購好方便(如圖2)。▲圖2、控制點線上申請畫面 本系統亦建置行動版網頁供民眾使用智慧型行動裝置瀏覽系統,透過簡潔的頁面、便利的點位展示及點位搜尋導航功能,能隨時隨地查詢控制點及應用測量成果等相關基本資料並進行圖資套疊。(如圖3)▲圖3、行動版網頁介面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看了這麼多關於系統的介紹,那就快來登入使用看看吧!本系統可經由連結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網頁>服務園地>圖資查詢>臺北市測繪資訊平台>控制及應用測量成果系統進入,或直接點選網址https://survey.gov.taipei/LDA/,點按「民眾登入」(如圖4),不需任何帳號密碼就可以瀏覽圖資喔(如圖5)!▲圖4、民眾登入畫面1▲圖5、民眾登入畫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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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8快筆記!速辦繼承保權益逾671億現值土地沒有辦繼承登記!截至109年3月,臺北市仍有17,883筆土地及2,166棟建物因繼承人遲遲沒有辦理繼承登記,被地政局列冊管理。不動產所有人過世後,臺北市提供多種未辦繼承主動通知的服務,提醒繼承人別忘了仍需辦理不動產繼承過戶。繼承登記要趕快,以免日後被標售 當親人離開我們時,繼承人除了要申報遺產稅外,如遺產中有不動產時,記得要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如果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經地政事務所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請繼承登記;公告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但是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該價款歸屬國庫。相關辦理繼承登記資訊,可至本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相關法令、流程及資訊,保障自身權益沒煩惱!登記罰鍰好可怕,最高處罰20倍 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申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罰20倍。如繼承人無法全體會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可由任一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免受罰!主動清查逾百歲地主為了加強清查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5年7月1日起針對年紀超過百歲的地主,主動清查是否有死亡情形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地籍資料長期處於不確定之狀態。截至108年12月底已清查2,274人,其中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辦理公告有87人、辦理列冊管理有1,037人,另完成繼承登記有95人。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地政局持續辦理清查並通知繼承人,以保障繼承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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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4成屋重要資訊報你知!-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及不動產說明書修正重點內政部為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秩序,強化「成屋買賣」重要資訊之揭露,於108年10月31日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109年5月1日起生效。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要修正其附件1建物現況確認書之內容,為了讓消費者更清楚掌握修正的重點,分別整理如下: 建物型態、現況格局以例示方式備註說明:即將建物區分為「一般建物」(即單獨所有權無共有部分之建物,例如:獨棟、連棟、雙拼等)及「區分所有建物」(例如:公寓、透天厝、大樓、華廈及套房等),並應揭示格局(即房廳衛數量)。 修正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標準之備註說明:於備註說明增列104年1月13日修訂公布之檢測標準,容許值含量為0.15㎏/m3。 增列有無住宅火災警報器:建商應於現況確認書加註「非屬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所有權人應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設置及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明確提醒民眾應確認住宅是否設置住警器。 增列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等資訊:建商應於現況說明書中揭露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設置樓層,行動電話基地台則僅限設置於建物樓頂平臺。 內政部為因應成屋買賣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事宜,亦同時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二點,規定經紀業者於製作成屋不動產說明書時,亦應說明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等資訊。 消費者若有購買成屋之需求,簽約前除應逐條審閱契約主文外,亦應詳閱建物現況說明書,倘該成屋係透過經紀業介紹,更應確認業者製作之不動產說明書之內容,以避免發生爭議,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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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4109年工程用地取得研習班回顧為使本府各需地機關辦理徵收業務順利、新接或加強撥用人員熟稔土地徵收及撥用之相關法規與作業規定,取得市政建設用地更加順遂有效率,地政局於109年3月30、31日舉辦工程用地取得研習班,課程內容包含「協議價購實務經驗分享」、「細說徵收程序」、「土地徵收後,原地主可以行使什麼權利」、「土地徵收經驗分享及意見交流」、「公地撥用法規及撥用計畫書範例」等5種課程,邀集府內外機關薦派具實務經驗人員、地政局潘副局長玉女及秘書室吳主任盈奮擔任講座,宣導法令及實務作業程序事宜。用地取得多溝通,耐心貼心減陳抗 本次課程中從用地取得原則、策略至協議價購作業程序、簽約應備文件等,多方面帶入,如土地徵收條例等法令面,及協議價購是需地機關先行與所有權人就未來徵收標的以協議方式購買之法定行為,由需地機關依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取得等實務面;在此次本府捷運局之實務經驗及案例與學員分享後,期許承辦人員能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落實協議價購程序,務實處理問題,減少陳抗的情形發生。法令修正順潮流,民眾權益有保障 為充分保障民眾權益,課程中亦宣導內政部於108年12月16日最新公布修正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及新增第57條之1規定,即參照民法第828條第2項準用民法第821條規定意旨,修正可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撤銷或廢止徵收之申請人資格。所以被徵收的土地一旦發生得請求收回、撤銷或廢止徵收情形,被徵收土地原所有權人死亡者,任一繼承人可敘明理由為其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直接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撤銷或廢止徵收,不再需要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請,大幅增加對民眾權益之保障,同時也提醒需地機關土地徵收後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避免被民眾收回、影響市政建設推動之情形發生。結語 本次課程除了詳細講述徵收前置作業、徵收各項流程及徵收後原地主可行使的權利外,更以實務案例解析各程序應注意細節,一方面,協助本府各需地機關及本局辦理徵收人員熟悉相關作業程序、法令規定,將有助於加速市政建設用地取得,另一方面,因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請求收回、撤銷或廢止徵收申請人資格放寬,藉由課程積極宣導、督促需地機關徵收後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掌握徵收工程辦理進度外,並對於徵收土地程序亦應嚴謹處理,減少行政爭訟事件,提升及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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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9智慧地所繳費功能升級更便利增加線上繳費項目 為提供您更便捷之申辦案件方式,落實「多用網路,少用馬路」政策,臺北智慧地所系統自107年3月29日上線,提供土地登記及測量案件網路申辦,及介接「全國繳費網」利用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規費(手續費每筆8元),並持續優化、增修系統功能。而為了擴大便民服務,臺北智慧地所系統自108年12月30日起,不論是使用智慧地所系統送件或親至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之案件,皆可於智慧地所系統線上繳納相關費用(使用前請先洽地政事務所服務人員)及查詢繳費情形,簡單、快速又方便。申請退費e指搞定 如果申請案件經撤回或駁回,現在也可經由智慧地所系統線上申請退費喔!您只要在智慧地所系統的「線上退費作業」裡填寫退費申請資料,並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後送出,經地政事務所受理並完成退費後,系統將自動發送手機簡訊通知您,您也可以直接利用系統內的「地政規費退還查詢作業」功能查詢退費申請進度(如圖1)。圖1 退費查詢作業智慧便捷歡迎體驗 智慧政府是目前各國發展潮流,臺北智慧地所系統精益求精,除了持續收集使用者意見、開發更貼心的申請書表線上填寫功能外,未來將陸續開放更多線上申請項目及繳款方式,讓您免奔波、省時間,安全輕鬆地申辦地政業務,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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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5新春一起玩桌遊 買租資訊馬上有-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上市迎接新年,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再度以前一年度實價登錄案例,整理出不動產買賣及租賃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段,運用大富翁桌遊型式,推出「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買房版-新成屋、中古屋,及租房版-出租屋三種版型,並延續臺北找房SOP的概念將買租交易相關資訊、應注意事項串聯於遊戲圖版的4個ICON中,同時納入地政局近一年房市買租交易新資訊,如實價資訊門牌區間縮小為10號、社區交易履歷棟棟都可查等,讓市民朋友新春團圓玩桌遊,輕鬆攻略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行情及不動產交易大小事。新成屋房價和平東路一段最高、中古屋房價仁愛路四段居冠 本次地政局針對2019年實價登錄的買賣案例,以屋齡5年為界劃分新成屋及中古屋,分別統計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街,並以平均交易單價排序,除計算各路段交易量及單價,同時呈現較2018年的變動幅度與排名升降(詳圖1),讓市民朋友可輕鬆讀懂北市熱門交易路段及其近1年量價變化。其中新成屋熱門路段平均單價前3名均在百萬以上,分別為和平東路一段(137萬元/坪)、中山北路二段(109萬元/坪)及和平西路一段(100萬元/坪)(詳圖2);中古屋單價前3名路段,每坪單價都在85萬元以上,依序為仁愛路四段(91萬元/坪)、忠孝東路四段(86萬元/坪)及忠孝東路五段(85萬元/坪)(詳圖3)。圖1:各路段地圖、街景圖、交易量價排名升降示意圖新成屋崗山路、中古屋溫泉路房價最為親民 全市新成屋及中古屋買賣單價相對親民,未達50萬元/坪的熱門交易路段共有10個,其中新成屋有1個,為崗山路(47萬元/坪)(詳圖2);中古屋有9個,最親民路段為溫泉路(38萬元/坪),萬大路、興隆路四段及康樂街均為42萬元/坪,並列第二(詳圖3)。分析前開路段共同特色,雖距市中心較遠,但生活機能或環境尚佳,故仍受購屋者青睞。圖2: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新成屋圖3: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中古屋租金單價信義路二段、市民大道一段最高,突破2,000元/坪 今年出租屋熱門路段統計,租金單價最高前3名,分別為信義路二段(2,475元/坪)、市民大道一段(2,028元/坪)及瑞安街(1,944元/坪);租金單價相對親民的熱門路段,分別為民權東路六段(1,010元/坪)、瑞光路(1,090元/坪)及八德路四段(1,141元/坪)(詳圖4)。圖4: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租金索驥─出租屋2018vs2019新成屋熱門路段變化大,中古屋、出租屋較穩定 為方便市民比較買租熱門路段近2年分布及變化,地政局特別製作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18 VS 2019」比較表(詳圖5),讓近2年熱門交易路段變動一目了然。經綜合比較發現2019年新成屋熱門路段中,共有26個路段為新進榜;中古屋及出租屋熱門路段變動相對穩定,2019年分別有33個及35個路段連2年上榜,新進榜路段則較少。圖5:臺北市熱門路段新成屋TOP40「2018 VS 2019」比較表臺北找房SOP,租買問題全攻略 此外遊戲圖版四大ICON結合買租交易流程、應注意事項等交易相關資訊,從「找房起跑」開始了解買房、租房如何評估,並依需求分流,完全攻略租買問題,內容豐富實用。地政局推薦五大新亮點:實價資訊門牌顯示區間縮小為10號、社區交易履歷棟棟都可查、實價登錄聰明申報新攻略、登記規費線上退還及租賃服務業者成立專網等,在這裡都可以找到。讓民眾一次打包最新的房市買租價格及交易資訊,就在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快上網體驗吧!2019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https://epaper.land.gov.taipei/2019Monopoly/_Ne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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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3斯文里二期整宅公辦都更基地東側8公尺計畫道路在地發放徵收補償費全紀錄緣起 臺北市政府辦理斯文里二期整宅公辦都更基地東側8公尺計畫道路新築工程徵收補償費,原訂於108年12月18日在臺北市政府徵收土地發放補償費服務中心發放,因考量領取補償費的民眾多居住於臺北市大同區,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特地協調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出借場地,並商請台北富邦銀行派員,在地發放補償費,當日近百人申領,共發放新臺幣1,350萬元徵收補償費。另更貼心考量民眾白天上班不便領取,地政局增加夜間收件時段,擴大便民服務。努力協調各單位,在地發放補償費 因應臺北市政府辦理「斯文里二期整宅公辦都更」後增加之人潮車流,故徵收都更基地東側道路用地,開闢都市計畫道路,以改善當地交通環境。道路開闢工程徵收補償費約1,500萬元,考量領取補償費人數超過250人,多設籍於臺北市大同區,地政局為服務在地居民,經協調大同區公所、台北富邦銀行市府分行等單位,在徵收土地所在地附近之大同區行政中心發放補償費。此外,地政局發價前亦請當地里長多加宣傳,並於公文附上領款貼心小叮嚀,讓民眾有多種管道得知領款資訊。日夜服務不中斷,方便領款真貼心 在地發放當日申領情形相當踴躍(圖一),地政局更在入口處派有專人貼心提醒應備文件,仔細回答相關問題,並於收件前預為檢視有關資料,有效節省民眾時間。考量部分民眾因白天上班時間無暇前來領取徵收補償費,地政局擴大便民服務增加夜間收件時段,自下午4時至晚上8時提供匯款領取補償費之方式,協助民眾填寫匯款申請書(圖二)。當日受理之申請,經由地政局收件審查無誤後,函請台北富邦銀行將徵收補償費匯入民眾指定之帳戶。圖一 民眾領款情形及專人入口指引圖二 夜間收件情形高達近9成徵收補償費在地發放 道路開闢工程徵收補償費約1,500萬元,補償費總額1,300萬元於在地申領,占總金額89%(圖三),另有130萬元為民眾自行前來臺北市政府申領。總計完成上百戶補償費發放。至於尚未領取之補償費則全數存入保管專戶,日後將會通知應受補償人前來領取保管款,民眾可於上班時間至地政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東北區,地用科)辦理申領手續,並提供到府收件、小額郵寄申請等便民服務。而應受補償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超過15年還沒領取的補償費,將歸屬國庫。圖三 補償費申領地點分析共創宜居永續城市 本徵收工程補償費發給完竣後,將由新工處取得工程用地並開闢道路,配合「斯文里二期整宅公辦都更案」更新後將引入居住人口及車流,打通大龍街85巷至昌吉街間的道路,強化該區域防災條件、改善居住環境。地政局會持續積極協調各用地機關適時取得公共工程所需用地,加速地區繁榮發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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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第五十三期,#法令宣導2020/1/17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介紹規範目的為確保民眾對本府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並使公務員有一套可資遵循之標準,訂定「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希望公務員於處理請託關說、受贈財物及飲宴應酬等事項時,能有一合理明確、透明公開之處理標準。規範行為與對象 規範行為請託關說、受贈財物、飲宴應酬事件,參加演講、座談、評審(選)等支領費用活動,及機關因公務目的舉辦餐敘或其他活動。 規範對象臺北市政府依法從事公務之人員。何謂「與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處理程序圖1:請託關說事件處理程序圖2:受贈財物事件處理程序圖3:飲宴應酬事件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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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期,#不可不知,社子島,拆遷安置,區段徵收2019/12/23快來試試,社子島「專案住宅配售試算」小程式聰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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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多元繳費再精進 信用卡繳納罰鍰手續費報你知地政規費的多元繳費管道因應電子化潮流及本府E化政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過去已陸續提供多元繳費管道,包括現金、匯款、支票、悠遊卡、金融卡、信用卡、手機APP臨櫃感應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Android Pay)、Pay.taipei 臺北智慧支付平台繳納地政規費。109年起開放以信用卡繳納地政罰鍰為配合本府推動電子繳費之政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刻正申請介接財金公司「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臺」,將於109年1月1日起,開放以信用卡繳納地政罰鍰。手續費計算方式有關信用卡繳納地政規費及地政罰鍰之手續費如下: 地政規費:配合行政院推動電子及行動支付普及政策,自108年10月起,由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負擔民眾刷卡繳納地政規費之手續費。圖1 民眾繳納地政規費負擔手續費比較表 地政罰鍰:自109年起,持信用卡臨櫃繳納罰鍰所衍生之手續費,由繳款人自行負擔,手續費則依各信用卡發卡公司及財金公司規定(如有變更,以各信用卡發卡公司與財金公司公布為準)。圖2 民眾繳納罰鍰負擔手續費比較表圖3 各發卡公司收取電子化繳費稅平臺刷卡繳納地政罰鍰手續費(如有更新,以各信用卡發卡公司與財金公司公布為主)其他替代之繳費方式繳款人持悠遊卡及具悠遊卡功能之信用卡繳納罰鍰(選擇悠遊卡功能扣款)目前尚無需負擔手續費,惟悠遊卡及各種具悠遊卡功能之信用卡每日繳費限額仍應依悠遊卡公司及信用卡發卡銀行所之規定,歡迎您多加利用悠遊卡繳納地政規費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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