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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桌遊同樂趣 買租資訊兔EASY-2022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上線歲末年終,地政局再度為您獻上北市特製版新春桌遊。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每年會依照前一年度實價登錄案例,整理出不動產買賣及租賃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段,推出「買房版」新成屋、中古屋,以及「租房版」出租屋等三種版本的「2022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大富翁桌遊,並以臺北找房SOP的概念,將買租交易流程、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串聯於遊戲圖版的4個ICON,同時納入地政局近一年房市交易新資訊,如臺北地政找房+「捷運房價租金地圖」新登場、「消費爭議整合查詢2.0」再升級等,讓市民朋友新春團圓玩桌遊,輕鬆攻略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行情及不動產交易大小事。新成屋房價市民大道四段最高、中古屋房價仁愛路四段連4年居冠 地政局針對2022年實價登錄的買賣案例,以屋齡5年為界,分別統計新成屋及中古屋交易量前40名的熱門路段,並以平均交易單價排序。除計算各路段交易量及單價,同時呈現與2021年相較之變動幅度及排名升降(詳圖1),讓市民朋友可輕鬆讀懂北市熱門交易路段近1年量價變化。 新成屋熱門交易路段前15名每坪單價均在百萬元以上,前3名分別為市民大道四段(203萬元/坪)、敦化南路一段(155萬元/坪)及信義路二段(152萬元/坪)(詳圖2);其中,市民大道四段每坪單價已突破200萬元,並連2年居冠,主要係因位於微風百貨周邊的新成屋拉高均價所致。中古屋單價前3名路段,依序為仁愛路四段(114萬元/坪)、信義路四段(103萬元/坪)及忠孝東路四段(100萬元/坪);其中仁愛路四段已蟬聯中古屋單價冠軍路段4年(詳圖3)。圖1:各路段地圖、街景圖、交易量價排名升降示意圖新成屋稻香路、中古屋中和街房價最低 新成屋單價可接受度相對較高的路段,依序為稻香路(58萬元/坪)、五分街(62萬元/坪)、華亭街(69萬元/坪)(詳圖2)。中古屋則分別為中和街(42萬元/坪)、溫泉路(42萬元/坪)及康樂街(53萬元/坪)(詳圖3)。分析前開路段共同條件,多數距市中心較遠,但生活機能或環境尚佳,故仍受購屋者青睞。圖2:2022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新成屋圖3:2022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索驥─中古屋出租屋房租信義路五段最高,月租金單價2,015元/坪 出租屋熱門路段統計,月租金單價最高前3名,分別為信義路五段(2,015元/坪)、南京東路二段(1,996元/坪)及市民大道一段(1,988元/坪);月租金單價相對親民的熱門路段,分別為中和街(895元/坪)、萬大路(963元/坪)及和平西路一段(1,180元/坪)(詳圖4);其中中和街連續3年皆為價格相對親民之熱門路段。圖4:2022臺北市熱門路段租金索驥─出租屋2021 v.s. 2022新成屋熱門路段變化大,中古屋、出租屋較穩定 為方便市民比較買租熱門路段近2年分布及變化,臺北市地政局特別製作「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1 v.s. 2022』比較表」(詳圖5至圖7),讓近2年變動一目了然。經綜合比較發現,2022年新成屋熱門路段,共有25個路段為新進榜;中古屋及出租屋熱門路段則分別有10個及7個路段為新進榜,變動相對穩定。圖5: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1v.s.2022」比較表─新成屋圖6: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1v.s.2022」比較表屋─中古屋圖7:臺北市熱門路段TOP40「2021v.s.2022」比較表屋─出租屋臺北找房非難事, 買租資訊一點通 遊戲圖版四大ICON結合買租交易流程、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從「找房起跑」開始了解買房、租房如何評估,並依需求分流,完全攻略租買問題,內容豐富實用。此外,地政局2022年於臺北地政找房+平台加碼推出「捷運房價租金地圖」查詢功能,將實價登錄資料結合捷運路網,統計整合捷運站周邊房價及租金資訊,讓民眾輕鬆快速掌握捷運生活圈的不動產成交行情;另為減少不動產消費爭議,並升級「消費爭議整合查詢2.0」,提供近年完整消費爭議案件的糾紛來源、原因、十大糾紛來源業者品牌等。 最豐富實用的不動加值統計資訊,在這裡都可以找到,趕快上網體驗2022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一次打包最新的房市買租價格及交易資訊!2023/1/16第六十七期,大富翁,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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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祝您新年快樂!農曆新年將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祝您新年快樂,兔年行大運!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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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幸福台北房地通手冊發行囉!歡迎免費索取!房地問題 一看就懂只知道門牌,可以查到房價或地籍資料嗎?買房租屋發生爭議怎麼辦?房地移轉登記要準備那些文件?相關費用如何計算?買賣房屋後如何申報實價登錄?自家土地被徵收、碰到市地重劃該怎麼辦?房地問題眉角多,地政局推出「112年幸福台北房地通」便民手冊,幫助市民朋友輕鬆理解地政知識,並能運用於生活當中。實用資訊 手冊全收錄本手冊透過簡單易懂的圖文呈現「找房地」、「比價格」、「尋交易」、「辦登記」、「興開發」及「查資訊」內容,此外,本年度新增地籍謄本自動櫃員機、「臺北地政找房+」及「Taipei地政」podcast節目等重要資訊,並搭配各項地政服務措施、網站使用指南、服務地點及農民曆等資訊供各界參考。數量有限 歡迎免費索取或上網下載自111年12月20日起,民眾可至本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各地政事務所、地政便民工作站、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稅捐稽徵處等場所免費索取手冊。因數量有限,歡迎至地政局網「電子書櫃」下載電子檔。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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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祝您聖誕節快樂2022/12/19#地政局、#第六⼗六期、#聖誕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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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房價租金地圖」新登場 尋找可負擔捷運宅更輕鬆想知道臺北市捷運站周邊的不動產成交行情,但面對數十萬筆海量的實價登錄資料,卻不知道該從何查起嗎?臺北市地政局繼111年建置「臺北地政找房+」社區實價查詢平台後,今年加碼推出全新功能-「捷運房價租金地圖」,透過捷運站周邊房價及租金資訊的統計、整合,讓民眾可輕鬆快速掌握捷運生活圈的不動產成交行情。實價登錄結合捷運路網 滑地圖秒查各站行情 臺北捷運通車至今26年,已成為市民日常通勤最仰賴的大眾運輸系統及不可或缺的生活機能,因此捷運站周邊往往是購屋熱區、租屋首選,是選擇住屋的重要考量因素。為因應民眾逐捷運而居、沿軌道找房的需求,並貼近民眾使用查詢習慣,提供更優質的實價查詢服務,臺北市地政局特別於「臺北地政找房+」平台新增「捷運房價租金地圖」功能,將實價登錄資料結合捷運路網,針對全市已通車5條捷運線、73個捷運站,呈現各站半徑500公尺內房屋的實價登錄均價,民眾滑地圖就能秒查捷運站周邊房價水準。 除了地圖直觀顯示捷運周邊房價水準外,進一步點選各捷運站,還可查看該站周邊新成屋、中古屋近1年及歷史平均房價、周邊公共設施等豐富資訊;另針對租屋族加碼提供租金平均單價,讓民眾可以快速掌握捷運生活圈之房價租金行情及生活機能等資訊。不動產業界專家試用心得 房價查詢更直觀、更快速 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鐘少佑理事長表示:臺北地政找房+平台新增「捷運房價租金地圖」,除了既有的社區大樓交易資訊及周邊公共設施外,加入捷運站點圖資及相關房價、租金數據分析,讓使用者以捷運地圖找房模式,能夠更直觀、快速的了解標的及其坐落區域價格水準與機能。 住展雜誌企研室成采錡經理表示:「捷運房價租金地圖」直觀呈現捷運站周邊500公尺、2樓以上房屋的平均房價和租金,可說向房市透明化,邁出了一大步!體現逐捷運而居、沿軌道找房趨勢 臺北市近年來一直努力推動實價登錄的加值應用創新服務,希望幫助市民輕鬆讀懂房價資訊、掌握區域行情。各捷運站的平均房價大致隨著與市中心的距離逐漸遞減,透過視覺化的「捷運房價租金地圖」,民眾可以衡量自身的負擔能力、通勤時間,先鎖定符合需求的捷運生活圈,再進一步瀏覽「臺北地政找房+」豐富的成屋社區及預售建案資料,以尋得心目中的理想住宅。 想要逐捷運而居、沿軌道找房,趕快到「臺北地政找房+」體驗全新的「捷運房價租金地圖」!2022/12/13第六十六期,台北找房+,捷運房價租金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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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整合查詢2.0 即時更新隨走隨用買房、租房麻煩事多,想委託仲介業或租服業,卻不知道該如何選擇嗎?快來試試「消費爭議整合查詢2.0」,一站查找業者位置、消費爭議統計數據與申訴管道等資料,且資訊即時更新,讓你選擇業者不再卡關,避開交易陷阱!即時掌握業者資訊 選擇輕鬆不卡關 地政局將在臺北市已完成公司登記的不動產經紀業、租賃住宅服務業者位置,全部揭露於地圖上,可以透過點選查詢業者曾發生消費爭議的原因及和解率(妥適處理比率),以視覺化圖表呈現,提供輕鬆好讀的查詢體驗。此外還有定位功能,讓使用者無論是在家、在辦公室用電腦或是出門用手機都可即時定位,隨時掌握所在位置周邊不動產業者資訊。資訊管道一站搞定 不動產交易好放心 除個別業者查詢以外,地政局更進一步提供107年起,本市完整消費爭議案件的糾紛來源、糾紛原因、十大糾紛來源業者品牌等加值統計資訊,除了透過網站線上查找外,還可以匯出表格以供多元應用,透過統計資訊的揭露與分析,讓消費者了解不動產交易市場發生糾紛的「眉角」。 如果遇到不動產消費爭議時,也可以透過「消費爭議整合查詢2.0」連結至地政局消費爭議申訴管道頁面,從消費選擇到爭議申訴可一站掌握,方便快速。2022/12/12第六十六期,消費爭議整合查詢2.0,消費爭議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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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區段徵收之開發效益及居住權保障政府推動區段徵收是如何兼顧保障當地居民居住權益的呢?桃園航空城的區段徵收又是怎麼推動實施的?111年度地政講堂,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特別邀請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朱沅若專門委員擔任講師,為我們介紹及分享桃園航空城的開發經驗,現在,讓我們一同來重溫精彩內容吧!桃園航空城計畫簡介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範圍示意圖(第940次審定版) 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係因應桃園機場擴建第三跑道及相關公共設施需要所設置。透過桃園機場客貨運輸與運籌服務的便捷性與國際連結性,吸引關聯產業在其附近地區群聚發展,形成機場與都會永續共生的 多元機能區域核心,藉以打造桃園機場成為東亞的運輸樞紐。 土地區段徵收作業於109年4月29日經內政部審議通過,並於同年11月9日至12月9日完成公告徵收作業。土地改良物區段徵收作業,為配合本案先建後遷原則及安置作業需要,劃分優先搬遷區及其他搬遷區,分別於110年4月26日及同年7月7日經內政部審議通過,並於同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及7月15日至8月13日完成公告徵收作業。安置措施說明 本計畫之安置措施分成5類安置對象,並由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分項辦理:一、宗教場所 (一)合法立案登記之宗教場所 依據原位置是否妨礙都市計畫及飛航安全,採原地劃設或於鄰近地區劃設「宗教專用區」予以安置。 (二)未立案宗教場所 辦理方式有劃設宗教專用區(原地或異地)、自行遷移及安排神像暫置場所等措施。二、工廠 針對領有生產設備搬遷補助費或生產設備搬遷救濟金,且全數拆除遷移並領有抵價地者,以本都市計畫劃設部分乙種工業區供工廠安置;此外,為妥適照顧附近一期內無自有土地或機場園區內之工廠權益,於區段徵收範圍內領有生產設備搬遷補助費或生產設備搬遷救濟金,且全數拆除遷移者,以專案讓售乙種工業區方式,供工廠安置使用。三、弱勢家戶及社會福利機構 於優先區土地改良物區段徵收公告1年前設籍本區段徵收案範圍內,至公告時仍設籍於該處,並有居住事實者。因居住之建物被拆遷,並為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經本府社工人員實地查訪,評估其生活陷入困境之家庭,將加發特別救濟金。社會福利機構另劃設社會福利專用區,提供協助拆遷及機構內之人員安置措施。四、住戶 (一)剔除區 依土地使用類型及使用狀況,檢視劃設剔除區之合理性。 (二)申請按原位置保留分配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7條規定,在不妨礙都市計畫事業及區段徵收計畫原則下,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得於區段徵收公告期間內申請按原位置保留分配,惟其於區段徵收範圍內須經核定領有抵價地。 (三)優先選配安置街廓 桃園市政府於都市計畫劃設之第二種住宅區,規劃適量安置街廓單元,依照就近安置(一里一安置)原則,優先提供被拆遷之建物所有權人選配並自行興建。 (四)提供安置住宅 桃園市政府於都市計畫劃設之第五種住宅區(供社會住宅使用),規劃興建安置住宅,供符合資格之原住戶承購或承租。 (五)人口遷移費 依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標準發給人口遷移費。 (六)優先(其他)搬遷地區補助及獎勵 包含自願優先搬遷獎勵金、房租補助費及搬遷補助費。五、墳墓 自行遷葬者,按「桃園市墳墓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發給辦法」發給補償費(救濟金),骨灰(骸)可就近安置於大園區第22公墓、蘆竹生命紀念園區,或其他公私立納骨塔(堂)、海葬或樹葬;未遷葬者由桃園市政府辦理起掘,安置於骨灰(骸)存放設施。2022/12/7地政講堂,第六十六期,區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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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言:「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指新建或舊有之合法建物,為確保其權屬,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請所為之登記,也是俗稱的「保存登記」。而市面上建築樣式繁多,除了傳統透天厝單純樣態以外,在土地有限、人口密集的都市地區,公寓大廈建物成為主要建築形式。公寓大廈建物專有部分、公共設施以及停車位等在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要注意哪些地方,才能符合現行的法規要求?111年度地政講堂,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特別邀請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古美和助理教授擔任講座,講授辦理建物申請第一次登記之大補帖,從基本概念到登記實務等列舉相當豐富可參循之法令函釋,於課堂上逐一詮釋,一同來重溫精彩內容吧!辧理建物登記好安心建物登記採任意登記制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屬於任意登記,由當事人自由決定是否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所有權登記,如果没有辦理所有權登記也無損其私有之合法性。建物權屬採事實認定▲建物是原始取得,不以地政機關登記為必要:自己出資起造之建築物,於房屋建造足以避風兩而可達經濟上使用目的時,即原始取得所有權,不以登記為要件,與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有別,縱使不經登記,亦不在民法第758條所謂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之列。▲起造人非當然之所有權人:房屋之建造係以真正出資者為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與該房屋行政名義上起造之人無關。如果當事人就大樓之興建,如未依約出資,是無法取得建物專用與共用部分之所有權的。最明顯的例子,如信託財產,起造人為受託人,其實真正所有權人為委託人,受託人辦理產權登記後,還是要歸還給委託人。▲辦竣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逕行認定所有權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所取得之產權即為合法之建築物,依土地法第43條規定具有絕對之效力。因此所登記之事項賦予絕對真實之公信力,取得房屋所有權之人在交易市場上為真正之所有權人,所以提醒在買賣時,應以地政機關登記之產權為準。辦理保存登記小秘訣Tip1: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要項▲需有合法房屋證明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有下列情形均得認為合法之建築物: 依建築法規定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 依建築法第98條及第99條不適用建築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分別經行政院或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之建築物。 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房屋。 於60年12月22日建築法修正公布前已建築完成,並領有建造執照之建築物。▲檢附測量成果圖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並取得建物測量成果圖,才可辦理產權登記。換言之,要有測量成果圖才可登記產權,屬於登記二部曲。▲填明建築完成日期建物所有權狀皆登記有建築完成日期,可確定該建築物建造日期,以確定使用年限,而建築完成日期是依使用執照上之「核發日期」。另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築物,則以檢附之證件所記載之完工日期登記,或依當事人按所附證件所填之日期為建築完成日期。▲要有戶政機關所核發之門牌證明建物門牌是建物登記之重要標示之一,目的在於確認建物坐落之地址。未編列門牌之建物,不得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登記之建物權利主體在登記機關可登記產權之權利主體為法人或自然人。不論何人均以取得最後所有權之人提出申請,以預售屋為例,在銷售時是以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建築,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作為交易標的之對象,故預售屋之買賣是就一個尚未存在之物為買賣,消費者僅購買一個於房屋建造完成時得請求移轉所有權之權利,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以已建築完成之實體所為之物權行為,得由最後取得所有權之權利人提出申請登記,惟起造人與申請人不同人應提出移轉契約書。▲建物起造人與權利關係人間權利有爭執應如何處理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經地政事務所審查無誤後,在地政事務所公布欄及網站上公告15日以徵求權利關係人之異議。於公告期間內,如有利害關係人提出異議,其所提出證明文件涉及公告建物權屬之爭執者,則於公告期滿後,依土地法第59條規定請雙方權利人進行調處程序,如調處成立則依調處結果辦理登記。不服調處者,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逾期不起訴,依原調處結果辦理。Tip2:公寓大廈建物登記注意要領公寓大廈建築物分為專有部分、共有部分與基地權利應有部分等三種,所謂專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可獨立,且得單獨為所有權之標的者。共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於專有部分之附屬物。因此,在登記上共有部分及基地之應有部分,應依建築物之專有部分面積與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分配。在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地政事務所會將基地所分配之權利應有部分登記在建物標示部之其他登記事欄,供明瞭每一建號所分配之基地權利範圍,如有出售、贈與或其他移轉時,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應一併移轉或設定,使產權分明。Tip3:臺北市政府遏止違章建築物處理措施臺北市為遏止違章建築,民國104年9月1日起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權人於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地政事務所應依都市發展局所核發之使用執照上之注意事項,於登記簿建物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加註:「嗣後建築物所有權人於因買賣、交換、贈與、信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3個月內有效之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嗣後因買賣、交換、贈與、信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應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3個月內有效之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如未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之無違章證明文件,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將於登記完畢後1日內通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依法查察,讓買的人放心,住的人安心,建立臺北市優資的居住環境。更多詳細資料,請參考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地政講堂系列專區111年7月15日「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022/11/7地政講堂,第六十六期,第一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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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不動產糾紛調處減少訴訟您和別人共有的土地打算分割,但共有人人多口雜意見分歧,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或他共有人居所不明無法聯繫,又不想耗費冗長的訴訟程序及高額的訴訟費用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置的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提供訴訟以外解決糾紛的管道,就是您最佳的選擇。解決共有土地問題 臺北市房地價值高昂,如僅能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共有物分割問題,除曠日廢時,還需負擔高額的訴訟費用,故為免共有土地因無法分割,妨礙經濟的利用,依土地法第34條之 1 第 6項,就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 (市) 地政機關調處,有效解決上述的難題。 依內政部訂頒之「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成立的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成員,除了由本府相關局處主管人員參與外,也聘請民間具有地政、營建或法律等專門學識經驗的人士共同組成,藉由各類型案件專家所提供的意見,達到衡平調處之結果。本市自90年9月成立「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至111年6月止,共計受理451件土地爭議案件,其中有126件共有物分割案,占調處案的大宗;又451件爭議案,有228件作成調處結果,為民眾省下許多時間成本與訴訟費用。如何申請? 任一共有人可上網至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填寫不動產糾紛調處申請書,檢附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建議方案及略圖、分割前後差額明細表(土地分割時檢附)及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之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向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申請共有物分割調處。調處費用 每件調處費用為新臺幣1萬5,000元。共有物分割案件如涉及標示分割者(例如,1筆土地分割為2筆或3筆等),應另繳納複丈費。調處效力 不動產糾紛調處,性質屬協議分割之一種。調處時,先由當事人試行協議,協議成立者,以其協議為調處結果,並作成書面紀錄。當事人試行協議未成立或任何一造經2次通知不到場,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就有關資料及當事人陳述意見,予以裁處,作成調處結果。 當事人如不服調處結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以對造人為被告,訴請法院審理,並應於訴請法院審理之日起3日內將訴狀繕本送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逾期不起訴或經法院駁回或撤回其訴者,經當事人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以書面陳報該局,並依調處結果辦理。 民眾可善加利用此調處機制,加速土地爭議案件的處理。2022/11/7不動產糾紛調處,第六十六期,共有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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