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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6月份地政講堂預告—「日據時期遺產繼承實務」想了解日據時期不動產繼承的朋友們看過來!看過來!「日據時期遺產繼承實務」地政講堂課程即將開課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超讚講師: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古美和助理教授上課地點:地政講堂(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2樓)上課時間:112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5時報名方式:6月5日開放線上報名至額滿為止報名網址:https://w2.land.gov.taipei/apply/本次課程採台北通簽到方式辦理,請學員先行下載台北通軟體,並完成會員註冊。2023/5/25地政講堂,好康快報,第六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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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年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地政專業人士地政專業人士您好:感謝您訂閱臺北地政電子報!為了解地政專業人士對於臺北市地政局各項地政便民服務措施滿意情形,本局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19日舉辦「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希望您不吝賜教填寫問卷,給予本局寶貴的建議。線上問卷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M4l8l※歡迎您將本封郵件轉寄給更多地政專業人士※2023/5/11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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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5月份地政講堂預告—「整體開發與居住權保障」整體開發涉及拆遷安置等議題,影響居民財產權、居住權、工作權等權益甚鉅,地政局112年地政講堂系列「整體開發與居住權保障」由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辛年豐副教授主講,帶您深入解析「居住權」內涵,課程內容豐富多元,名額有限額滿截止,歡迎各界踴躍報名( https://pse.is/4rxm7j )參加。相關報名訊息:課程:整體開發與居住權保障時間:112年5⽉26⽇(星期五)下午2時⾄5時地點: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地政講堂(臺北市文⼭區萬隆街47-12號2樓)講師: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 辛年豐 副教授講師經歷: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 系主任逢甲大學建設學院 秘書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委員報名網址:https://pse.is/4rxm7j(112年5⽉12⽇上午9時開放,額滿截止)課程採台北通簽到⽅式辦理,建議學員先⾏下載台北通APP(https://pse.is/4sgaf5 )。課程聯絡人:地政局土地開發科陳小姐(02-27287511)2023/5/10地政講堂,第六十八期,整體開發與居住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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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辦繼承保權益 男女繼承零差異臺北市逾126億元公告現值土地還沒有辦繼承登記!今(112)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704人,土地計1,879筆、建物計510棟,本年度公告單筆土地價值最高達5億餘元。主動通知繼承登記服務 那ㄟ呷甘心 不動產所有權人過世後,臺北市提供多種未辦繼承主動通知的服務,包含發送手機簡訊、寄發通知書,在戶政事務所辦畢死亡登記時提供繼承便利包等,提醒繼承人記得辦理不動產繼承過戶。另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5年起,主動清查年紀超過百歲的地主是否已有死亡記事,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損及繼承人權益,且讓地籍資料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截至111年12月底已清查3,291人,其中完成繼承登記有173人。登記罰鍰不要來!把握黃金6個月! 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申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罰20倍。繼承人如果無法全體會同申請登記時,可以由任一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未來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分割繼承登記。繼承速速辦,避免逾期申請產生登記罰鍰喔!兒女共同撫養父母,繼承不分男女 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相互有繼承權,不動產繼承沒有性別區分。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如果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經地政事務所查明後,每年4月1日起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請繼承登記;公告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將被地政局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但是公開標售前仍可以隨時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如經完成標售,所得價款於國庫專戶儲存,繼承人仍然可以於10年內依法定應繼分領取價金,如逾期還是無繼承人申領,價款即歸屬國庫,對權益影響很大喔!未辦繼承公告、列管查詢好便利 相關辦理繼承登記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如您不知道親人在臺北市遺留下來未辦繼承被公告、列冊管理的土地、建物有哪些,透過「未辦繼承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情形查詢」,選擇案件狀態為公告或列管,並選擇輸入被繼承人姓名、地所別查詢或行政區查詢,即可快速取得被公告、被列冊管理土地資訊,減少蒐集資料時間。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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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及收費標準修正系列報導-重點事項報你知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及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新制已於112年5月1日正式上路囉!這次修正的重點內容是什麼呢?就讓我來報你知!關於土地複丈 你應該要知道的事土地複丈規費,依土地面積及申請內容,分別計收基本費及施測費,依據不同的面積條件及複丈需求計收費用;那要如何計算費用呢?內政部「土地複丈規費服務網」提供線上估算服務,可將估算成果匯出、下載及列印,可於送件時一併檢附;內政部亦提供免費「土地試分割軟體」,申請人可透過自然人憑證申請地籍圖作業檔,載入試分割軟體操作;而為使地政機關方便計算複丈規費及通知鄰地關係人,民眾申請鑑界時應指定需鑑定之界址點,且複丈費用均已包含界標成本,申請人無須再自備界標,再新增「位置勘查」申請項目,取代以往「指界」服務,協助申請人瞭解土地概略位置;而申請界址調整者,除應檢附協議書外,僅能以調整後減少地界線段者為限。另外有關民眾倘遇私權糾紛的處理方式,除了一般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外,亦可透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解決。關於建物測量 你應該要知道的事建物測量收費標準要調整囉!調整項目及費額一次報你災!另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2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或依第282條之3規定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者,應檢附共通格式電子檔;而繪製共通格式電子檔得使用內政部已開發之免費「建物測量繪圖軟體」,歡迎大家多多利用!還想再多了解新制的內容嗎~那就快來參考本局測繪新制專區內容吧!20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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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及收費標準修正系列報導-土地分割不求人求解土地理想坵形及面積一塊素地的理想規劃常須配合土地分割來實現,藉由適當的坵形及面積讓土地達到心中所要的最高利用價值。但是空有理想方案,抑或連方案都不確定,有什麼工具可以幫我們精密求算出心中理想的土地坵形及面積呢?土地試分割便民服務其實無須煩惱! 內政部已幫大家備妥解決方案 ,免費提供土地試分割便民服務軟體系統,供大家使用! 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MOICA)或組織及團體憑證(XCA)或工商憑證(MOEACA)登入土地試分割便民服務網站,輸入申請土地的地段、地號及所有權人統一編號,即可取得土地「試分割地籍圖檔」(圖一);再透過網站所提供試分割軟體,利用不同軟體工具,即可繪製出心中最理想的分割方案(圖二)。圖一:土地試分割便民服務網站申請試分割地籍圖檔圖二:土地試分割軟體繪製試分割方案貼心好用不求人因為試分割軟體依繪製完成的方案提供與地政機關一致的分割點坐標(圖三),未來當您向地政機關送件時,不須冗長的溝通,試分割結果清冊就可以作為地政人員的參考,有效加速土地分割案件的進行。圖三:試分割結果清冊圖樣提供土地分割施測費試算參考試分割軟體提供之土地試分割結果清冊,內容除包含分割後面積及分割點坐標外,還因應112年5月1日修正實施之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試算該分割方案之施測費供您申辦土地分割案件收費之參考。這麼好的便民服務,歡迎大家多加利用。圖四:提供土地分割施測費試算參考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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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及收費標準修正系列報導-建物第⼀次測量/複丈應附規定格式電⼦檔為持續推動建物測量採數值法向量格式製圖,並配合「三維地籍建物」測繪發展及後續加值應用之目標,登記機關辦理轉繪之建物測量成果圖,已全面統一採用內政部開發系統繪製,並以共通格式建檔應用。今年內政部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112年5月1日實施),以下重點整理「建物第一次測量/複丈」相關規定。啟動共通格式電子檔修正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2至第282條之3規定,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者,應繳交內政部規定共通格式之「建物測量成果圖」電子檔。不能依規定繳交電子檔者,應加繳每建號600元的數值化作業費。免費提供繪圖軟體申請人委外轉繪建物測量成果圖或繪製簽證之建物標示圖,得以內政部提供免費建物測量繪圖軟體(SBpublic)製作,以電腦繪圖方式,即可產製共通格式電子檔。該程式有完整建物測量成果圖繪製功能,可匯入DXF 向量格式及上傳成果資料。相關資訊可參考「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網站。2023/4/28系列報導,第六十八期,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及收費標準修正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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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及收費標準修正系列報導–善用ADR,官司不用打臺北市土地寸土寸金,土地界線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當您對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得填寫土地複丈申請書敘明理由,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再鑑界。若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應向法院訴請處理,不過除了上法院打官司之外,其實還可利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解決土地界址糾紛。私權爭執,訴訟不是唯一解 訴訟乃是法院透過訴訟程序認定兩造之間爭執的結果,而當事人必須蒐集證據、繳納相關費用並到法院進行訴訟程序,最後獲得一造勝訴、一造敗訴。由此可知,訴訟不僅耗時冗長且需花費一定金額,甚至最後的結果有可能兩造雙方都不滿意。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包括「調解」及「仲裁」等方式。「調解」主要是由鄉、鎮、市、區公所組成之調解委員會勸導當事人雙方互相讓步,進而尋求解決方案,以終止爭執之制度;「仲裁」是基於私法自治原則而設立的紛爭解決制度,由契約雙方當事人合意,將雙方之間由一定法律關係所產生或未來可能發生的紛爭,交由他們所選任的專家(稱為仲裁人),依據雙方當事人所約定或法律所規定的程序進行審理,最後作成對當事人雙方發生拘束力的判斷。透過ADR程序,當事人雙方可以提出彼此可以接受的方案,直接交涉並協商出解決爭端的方案,藉此節省時間和金錢的支出,迅速化解紛爭,創造雙贏局面。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優勢 民事訴訟往往曠日廢時,與訴訟相比,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具有以下優勢:一、迅速:程序自由,有當事人參與得以及時達到消弭紛爭效果。二、經濟:程序簡單,節省當事人勞費。三、隱密:協商過程與結果均可選擇不公開。四、和諧:維持當事人間之和諧關係。五、自主:自主協商程序,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決定結果。六、便利:可就近選擇辦理,不若訴訟程序須限定管轄法院辦理。 綜上,ADR具有費用低、時間短、具有專業性等好處,因此除了透過法院訴訟捍衛自身的權利之外,民眾可善加利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迅速、妥適解決土地糾紛。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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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及收費標準修正系列報導-建物測量收費標準即將調整囉!建物測量收費新標準將於112年5月1日上路囉!!建物第一次測量規費調整了什麼?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時,如果由登記機關現場實地測量者,建物平面圖測量費由每單位800元調整為1,000元;屬於登記機關轉繪者,每建號將收取位置圖轉繪費200元及平面圖轉繪費800元;若是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地政士等專業人士轉繪申辦者,將收取每個建號200元的建物測量成果圖核對費。採專業人士轉繪或建物標示圖方式申辦者,應繳交內政部建物測量繪圖軟體產製之共通格式電子檔,如未繳交,每建號將加收600元的數值化作業費。另外,由地政機關轉繪或是以專業人士轉繪申辦的案件,現在都需要檢附地籍測繪資料,如果沒有檢附的話,將加收建物位置圖測量費。建物複丈規費也有調整喔!!如果申辦建物分割,複丈費由原本分割後每建號800元調整為1,000元,若是以轉繪的方式辦理,則是收取轉繪費800元;建物部分滅失測量費由每單位800元調整為1000元,若以轉繪方式辦理,將收取轉會費800元;建物全部滅失勘查費、建物基地號及門牌號勘查費,也都由每建號400元調整為800元喔!詳細內容請見: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連結網址:https://reurl.cc/GeLWmZ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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