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禮拒絕照過來,廉政倫理規範報你知
農曆春節期間係閤家團圓時光,親朋好友互道恭喜、祝福,也是各企業或機關行號年終尾牙、春酒犒賞員工時刻,期待來年一切順順利利、工作圓滿成功,應酬多、送禮也多,怎麼做得以符合法規及情理報你知。
一、年節應酬送禮請能否參加或收受
廠商於歲末舉辦尾牙,邀請機關長官或同仁與會,可否參加或參加摸彩?又公務員辦理機關餐敘或其他聯誼活動,承商提供禮品供摸彩,可否收受?
(一)廠商舉辦尾牙邀請機關人員與會,機關人員參加前應先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
如基於維持良好公務互動之考量,尚非不得參加,惟應先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於此,建議仍宜就邀宴目的、場所性質、出席對象及外界觀感審慎評估是否與會。
(二)廠商活動中安排摸彩或私人團體所贈之摸彩品,不得參加或收受
遇廠商於活動中安排摸彩或抽獎時,無論與會之機關人員是否已贊助或提供活動禮品,均不得參加。不論是否具職務上利害關係,廠商、寺廟、學術機構、公益團體、公協會、基金會等私人團體所贈之摸彩品均不得收受。
二、規範分析說來聽
本府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第5點但書或第8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公務員除因公務需要經報請長官同意並知會政風機構,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外,不得涉足不妥當場所。公務員不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為不當接觸。
三、有禮拒絕,共同守護清廉社會
公務員倫理規範訂定,係世界先進國家之重要課題,為使本府所屬機關人員執行職務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故規範內容著重於公務員個人行為,並以公務員面對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出席演講等涉及公務倫理之行為為中心,明定各類標準及處理方式。
廉政是一場沒有終點的旅程,只有開始,沒有結束,每一步都需要公私部門的的支持與參與,做到有禮拒絕應酬送禮,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之行為守則,遵循相關原則、標準及程序,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傳遞廉潔價值,共同守護廉能政府與清廉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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