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公設在哪裡?地政機關為您把關
發表時間
2020/06/0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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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6
作者
楊舒涵
一、 何謂公設
現今購買公寓大廈或社區型房屋,購買之標的常包含了社區的「公設」,所謂「公設」究竟是什麼?又在哪裡呢?其實公設即是由社區所有權人共有的部分,而共有又區分為「全部共有(俗稱大公)」及「一部共有(俗稱小公)」,分別是全體住戶共同分擔,以及部分住戶分擔,這些「公設」的位置在「專共用圖說」都有清楚的標示。二、 地政機關逕依專共用圖說測繪登記
本市為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作業流程,自103年3月12日後申請建築執照者,專共用圖說皆已標明「全部區分所有權人共有」及「一部分區分所有權人共有」範圍,得免附共有部分切結書或協議書,地政機關逕依專共用圖說辦理測繪登記,以確保公共設施產權清楚明確,避免日後交易、使用糾紛,民眾產權有保障。三、 內政部頒訂共有部分分類及項目表再把關
除自103年已實施之簡政便民措施之外,109年內政部再修正發布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增列共有部分之分類及項目,賦予地政機關核對專共用圖說共有部分之責任,如有不符時,將通知辦理變更、更正或備查,為消費者把關,維護民眾權益。隱私權與資訊安全政策 本站使用正體字 聯絡資訊 各科室電話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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