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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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期,土地活化,主題報導2017/3/24促進公地撥用,活化公有空地一個城市的建設與發展,公有土地扮演重要的角色。統計100至105年本府無償撥用交通事業、水利事業及公園綠地土地面積,近2年取得面積為過去4年(100至103年)總和的6.58倍,主要為地政局自104年起全面清查非市有且非市管公有空地,提供各用地機關參考並撥用取得,以促進非市管公有空地活化,推動市政建設。無償撥用面積創新高 觀察本府各年度無償撥用土地面積累計如圖一,104至105年在交通事業、水利事業及公園綠地方面,無償撥用取得面積大幅增加,累計已達100至103年總和的6.58倍,其主要原因為地政局全面清查本市轄區內非市有且非市管之閒置公有空地,共計16,153筆,面積 5,455.53公頃後,再清查其中可無償撥用約1,800筆,面積約130公頃閒置公有空地,並經市政會議檢討,督促各用地機關儘速辦理撥用,據此統計104至105年間,本府各用地機關已依評估結果完成無償撥用,取得面積33.39公頃各類閒置公有土地,為市府增加約490億元可運用的土地資產,可達成公有土地管用合一,並加速推動市政建設。圖一:100年至105年本府各用地機關撥用成果統計圖近6年土地無償撥用統計 本府為推動各項市政建設或管用合一,並減少財政支出,各機關近年來陸續以無償撥用之方式,向其他中央或地方機關取得其原管有之非市有土地面積約45公頃,統計本府各機關近6年無償撥用土地面積如下表:100年至105年本府各用地機關撥用成果統計表圖二:100年至105年無償撥用土地興辦事業比例圖 由統計資料可以發現,本府各機關近年來無償撥用土地以興辦水利事業為大宗,其無償撥用面積22.39公頃,占整體撥用面積49.72%(如圖二),主要為水利處河川管理與及興建防洪調節池用地需要;其次為交通事業,無償撥用土地面積14.91公頃,占整體撥用面積33.11%,主要為新工處開闢道路或管用合一,以及捷運工程局為興建捷運路線需要;其餘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無償撥用面積3.83公頃(8.51%),為教育局興辦學校或文化局古蹟修復管理,公園綠地無償撥用面積2.96公頃(6.57%),為公園處開闢公園、綠地需要。 另行政院於104年底修正「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使各級政府機關如為興辦社會住宅,得以無償取得公有土地,故有都市發展局為興建公共住宅,於105年無償撥用取得42筆,面積0.57公頃之社會福利事業。持續活化公有空地 上述這些由本府各機關無償撥用取得之土地中,水利事業用地現況已作為水道、溝渠或親水公園;交通事業用地現況已開闢作道路使用;公園綠地撥用後已作為公園使用;其餘用地均已由用地機關編列預算開闢使用,為市民打造更便利、更良好的生活環境,未來也將持續優先以無償撥用方式,活化閒置公有土地。至於目前尚無使用需求的閒置公有土地,則納入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為各類公共設施用地或作其他使用分區,促進公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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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辦租金指數,第二十期,主題報導2017/3/23商辦指數接軌國際 全國首創新鮮上市北市府自102年7月發布臺北市住宅價格指數以來,廣為民眾參考及不動產業界應用,充分達到資訊揭露、提升市場透明的效果。市府為將指數資訊擴展到其他不動產次市場,在106年3月13日召開「臺北市居住正義論壇Ⅱ─主題三:健全房市」,論壇中由地政局首度發表「臺北市商辦租金指數」,期對本市已具相當規模的商辦市場,提供公部門版租金趨勢指標,協助各界解讀租金市場,進一步提升資訊透明。為什麼要發布商辦租金指數►接軌國際,建立跨國企業評估投資設立據點的參考指標北市作為全國首都,辦公室發展已具相當規模,爰參考香港、新加坡等亞洲主要都市經驗,編製發布公部門商辦租金指數,建立跨國企業評估投資、設立據點的重要參考指標,強化與國際市場接軌的能量。►避免平均租金資訊無法真實反映市場價格的水準波動由於不動產業界多以平均價格方式發布商辦租金變動訊息,但因商辦物件異質性大(如屋齡、建坪、樓層等差異),平均租金的增減未必能真實反應租金水準的變動。►提供符合統計學理、中立且透明的商辦租金趨勢有別民間以自行調查的開價或成交的商辦租金樣本發布統計資訊,地政局以更透明、公開的實價登錄商辦租金資訊為基礎,參考物價指數概念,採用國際編製房價指數常用的特徵價格模型,以「一籃子」特徵的概念,建立標準辦公室,做為衡量各時期商辦租金價格之依據,取代個案交易數據,呈現「固定品質」商辦租金之「相對變動」。冀由提供符合統計學理,透明、中立且更為嚴謹的租金趨勢指標,協助各界解讀商辦租金市場。北市商辦租金指數的內容與特色北市商辦租金指數,從規劃、建立模型、指數編製測試到發布,期間歷經4次專家學者座談研商及模型反覆測試,擇定最佳編製方案與內容,規劃過程嚴謹。除發布全市商辦租金指數,另為貼近不動產業界對主要商圈內臨主要路段商辦大樓租金趨勢需求,同時兼顧樣本充足性與模型穩定性,參考專家座談建議與統計模型檢驗,以合併敦南、敦北及信義計畫區三大商圈主要路段臨路之商辦租金為樣本編製指數,發布主要路段商辦租金指數,充分提供使用者多元的資訊界面,積極提升指數的參考性、可信度與應用價值。與民間業者發布的商辦租金資訊相較,北市商辦租金指數具有三大特色:(一)「透明」─指數編製樣本係採公開、透明的實價登錄商辦租賃資料,相對民間業者多未公開租金資訊樣本內容,資訊來源及作法更為透明。(二)「中立」─由公部門定期發布商辦租金指數,提供租金市場趨勢解讀分析參考之依據,扮演資訊揭露者中立角色。(三)「嚴謹」─借鏡國際房價指數編製經驗,採用特徵價格法,建立標準辦公室及編製商辦租金指數,有效提升對於樣本異質性的控制效果,呈現固定品質商辦租金水準之相對變動,模型並經反覆測試,至通過統計檢定及法規對計量經濟模型要求。理論基礎與作業嚴謹均優於民間平均租金訊息。北市商辦租金趨勢概況►全市商辦租金漲幅趨緩最新1期全市商辦租金指數(詳表1、圖1),105年下期租金指數103.9,標準租金1,445元/坪,為103年以來新高;自103年上期起算,累計漲幅7.47%,分析原因主要係新建商辦大樓租賃案件比例增加所致。變動率部分,與前期相較微幅上漲0.69%,漲幅創103年以來新低,顯示整體租金漲勢已趨緩和。雖與全市住宅價格指數趨勢略有不同,但兩者近半年變動均已趨緩。 表1 全市商辦租金指數及標準租金表 期別 指數 標準租金(元/坪) 變動率 103年上期 96.68 1,345 ─ 103年下期 99.20 1,380 +2.61% 104年上期 100.00 1,391 +0.81% 104年下期 101.44 1,411 +1.44% 105年上期 103.19 1,435 +1.73% 105年下期 103.90 1,445 +0.69% 備註:舉例而言,以104年上期(1-6月)為基期,當期全市商辦租金指數設定為100、標準租金1,391元/坪。當104年下期(7-12月)指數為101.44、標準租金單價1,411元/坪,可解釋為104年下期商辦租金較前期上漲1.44%。圖1 商辦指數租金趨勢圖►主要路段商辦租金表現穩定在主要路段指數部分(詳表2、圖1),105年下期租金指數99.24,標準租金2,448元/坪,變動率與前期相較微幅下跌0.88%,各期指數變動漲跌互見,幅度均不及1%,且自103年上期以來,累計變動幅度僅-0.73%,顯示主要路段商辦租金趨勢表現穩定。整體而言,主要路段租金水準普遍高於全市平均近千元,租金波動幅度則相對平穩。 表2 主要路段商辦租金指數及標準租金表 期別 指數 標準租金(元/坪) 變動率 103年上期 99.97 2,466 ─ 103年下期 100.95 2,490 +0.98% 104年上期 100.00 2,467 -0.94% 104年下期 99.94 2,466 -0.06% 105年上期 100.12 2,470 +0.18% 105年下期 99.24 2,448 -0.88% 備註:舉例而言,以104年上期(1-6月)為基期,當期全市商辦租金指數設定為100、標準租金2,467元/坪。當104年下期(7-12月)指數為99.94、標準租金單價2,466/坪,可解釋為104年下期商辦租金較前期下跌-0.06%。由於發布指數首重建立長期的趨勢變動軌跡,從而商辦租金指數,將以半年為頻率持續編製,預計每年3、9月定期發布,未來民眾如需掌握本市商辦租金變動趨勢,即日起即可至地政局網站關注商辦租金指數統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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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期,主題報導2017/3/23買賣送件必知!「常見5大補正原因」大剖析地政事務所於受理登記申請案件,如有土地登記規則第56條規定情形者,則予以補正,為使本市送件代理人了解登記案件被補正原因,本期針對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地政士代理申請買賣、設定及清償登記案件,以105年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之案件前5大補正原因加以分析。買賣案件補正原因以公司法人為申請人或義務人時文件不符居冠 經統計,本市105年各地政事務所受理地政士代理之「買賣登記案件」前5大補正原因如圖1,其中以「公司法人為申請人時未檢附最新主管機關核發之變更登記卡或為義務人時未切結或缺漏大小章」補正件數居冠,共100件;「未檢附所有權狀、權利人原有持分所有權狀,或檢附已公告註銷之舊權利書狀」補正件數次之,共99件;另「印鑑證明缺漏或登記申請資料不符」補正件數共78件;「應附切結書或優先購買權是否放棄而未檢附或加註相關文字」補正件數共62件;「未辦竣查欠稅事宜」則有54件。 依上述補正事項,大致可歸納為資料缺漏或不符,應切結事項未依規定切結及未辦查欠稅費三類,方可避免案件之退補。圖1買賣案件前5大補正原因設定案件補正原因以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符規定居冠 105年各地政事務所受理地政士代理之「設定登記案件」前5大補正原因如圖2,該5大補正原因以「未提供或所檢附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與登記申請書記載事項不符、刪改未認章」補正件數居冠,共127件;「違反公寓大廈第4條第2項規定」補正件數共92件居次,其他尚包括「公司法人為申請人時未檢附最新主管機關核發之變更登記卡或為義務人時未切結或缺漏大小章」補正件數共77件;「印鑑證明缺漏或登記申請資料不符」補正件數共46件;而「未檢附所有權狀、權利人原有持分所有權狀,或檢附已公告註銷之舊權利書狀」及「登記申請書未依規定填載或內容有誤,或經塗改未認章、漏未蓋騎縫章等」則各有30件。 上述5大補正事項,依其性質可歸納為登記書表未依規定填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資料缺漏不齊或不符,書表與權益事項塗改處未認章等四類。圖2設定登記案件前5大補正原因清償案件補正原因以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符規定居冠 105年各地政事務所受理地政士代理之「清償登記案件」前5大補正原因如圖3,其中以「未提供或所檢附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與登記申請書記載事項不符、刪改未認章」補正件數居冠,共30件,「印鑑證明缺漏或登記申請資料不符」補正件數次之,共12件,另「公司法人為申請人時未檢附最新主管機關核發之變更登記卡或為義務人時未切結或缺漏大小章」補正件數共9件;「登記申請書未依規定填載或內容有誤,或經塗改未認章、漏未蓋騎縫章等」共5件;「登記原因文件與地籍資料不符」共3件。 從上述清償案件前5大補正原因之性質,亦以登記書表未依規定填載,資料缺漏不齊或不符,未依規定切結及書表與權益事項塗改處未認章等四類為大宗。圖3 清償登記案件前5大補正原因 綜整上述,買賣、設定、清償三類登記類別之5大補正事項,可看出多以資料缺漏不齊及不符,登記書表未依規定填載及應切結事項未依規定切結,書表與權益事項塗改處未認章為其主要原因,另買賣案件尚有未辦妥查欠稅費事項及設定案件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情事。故為避免案件的退補,於登記案件送件前,應針對上開補正多加檢視,方不致延誤了領件的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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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政雲,創新便民,第十九期,數位印鑑比對系統,智慧城市,簡政便民,主題報導2017/2/20智慧地政 整合服務「服務聯網地政雲」及「地政印鑑比對系統」參展2017智慧城市展 地政局今年度持續朝數位治理目標邁進,希望達到資訊整合及智慧服務,具體的創新服務措施,包括服務聯網地政雲,及全臺率先試辦的地政印鑑比對系統。臺北市推地政雲 土地登記、地價、開發、地籍圖等資料一次看到 服務聯網地政雲,就是進行資訊的整合及系統的整併,包括整合了96項地政屬性資料,及22項空間資料,並藉由系統整併,達到資訊公開目標(如圖1)。舉例來說,民眾在進行不動產交易,查詢地價或實價登錄資訊時,因為有地籍圖、地形圖等相關空間資訊套疊,可以同步看到不動產標的(家)附近的土地使用,是否有重劃、區段徵收,或是否有嫌惡設施…..等等資訊。過去,這些資訊都是分散的,民眾及業者要去不同網站尋找,有了地政雲服務後,大部分想要的地政資料一次就可以查到。地政印鑑比對服務試辦 以後申辦地政業務,民眾免再附印鑑證明 臺北市率先全臺,首先試辦地政印鑑比對,地政事務所可用這套系統,透過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連上戶政資料庫(如圖2)。這套系統若經過試辦階段評估許可,以後民眾不用先去戶政事務所申辦印鑑證明,就能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地政業務,預計將大量節省民眾的時間、交通、規費、薪資成本。以本市各戶政事務所1年核發印鑑證明張數的5成估算,可節省民眾28,000小時、8,484,000元及節省戶政機關56,000張印鑑證明及申請書用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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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測繪,資訊開放,智慧城市,測繪資訊,主題報導2017/2/20智慧測繪再升級─衛星定位基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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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生態,智慧生態社區與田園城市,第十九期,2017智慧城市展,主題報導2017/2/20智慧生態社區前進2017智慧城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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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報導2017/2/2雙溪舊河道 北科新綠廊-公5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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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期,數位印鑑比對系統,簡政便民,主題報導2017/1/26地政印鑑比對系統12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與民政局合作,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土地開發總隊,自105年12月31日起開始試辦介接使用民政局建置的「數位印鑑比對系統」。透過機關間橫向連繫,資源共享,規劃推動免附印鑑證明之簡政便民措施。「介接使用數位印鑑比對系統」規劃各階段作業第一階段:數位、紙本雙軌作業 (1)利用精密儀器輔助承辦人員辨識印鑑證明印紋,增加辨識準確度。 (2)加強防範持偽造印鑑證明申辦土地登記,保障民眾財產權。第二階段:推動免附印鑑證明 (1)落實免書證服務,減少戶政事務所核發印鑑證明紙張使用量。 (2)簡化作業流程,免除民眾往返奔波,節省時間及金錢成本。第三階段:推動智慧地所上雲端 因應智慧化潮流,提升簡政便民服務目標,滿足民眾多元需求,創新大步向前走。圖1:介接使用數位印建比對系統三階段作業介接使用數位印鑑比對系統 節能省時又省錢全國首創地政機關連線查詢民眾在戶政機關登記的印鑑章,可節省民眾每人每次往返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時間成本約1小時、交通成本約43元、繳納印鑑證明規費成本每張20元及洽公薪資成本約240元。戶政機關還可以節約紙張使用量,如果以本市各戶政事務所1年核發印鑑證明張數的5成估算,可節省民眾28,000小時、8,484,000元及節省戶政機關56,000張紙。不但可節省公私之時間與金錢成本,具體提升服務效能,節能減碳又便利。圖2:印鑑數位化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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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維新,施政架構,第十八期,主題報導2017/1/252017地政局施政架構出爐,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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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索驥大富翁,第十八期,主題報導2017/1/232016臺北市熱門路段房價&租金索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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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106年公告現值評定出爐 全市下跌2.43%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考量最近一年地價動態及目前整體經濟狀況,並召開三次會議審慎討論後,評定臺北市106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幅為-2.43%,終止自民國94年以來連續12年上漲之走勢,且經調查全市12行政區地價均呈下跌情況。公告土地現值每年1月1日公告,作為買賣交易時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基礎,而非課徵地價稅之依據,故本次調整對明(106)年地價稅不會產生影響公告現值終止連12年上漲 自民國69年以來跌幅次深 106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期間(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受到整體經濟景氣不佳、房地合一課稅制度上路及不動產稅制改革議題等因素影響,不動產市場觀望氣氛濃厚,投資性買盤退散,全市買賣登記案件量共計24,572件,與去年同期相較減少2,222件,減少幅度約8.29%。調查全市12行政區地價均呈下跌情況,經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全市106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幅為-2.43%,終止民國94年以來連續12年上漲之走勢,平均調幅亦為民國69年有統計數據以來第二大跌幅,亦為已公布評定結果之直轄市中跌幅最深。全市12行政區均下跌 僅10.43%區段上漲 各行政區中以文山區跌幅-3.94%最深,此外中正區買賣移轉交易量較去年同期增加2.67%,交易動能相對穩定,加以市府持續投入西區門戶計畫及捷運萬大線動工興建等因素支撐下,調幅-1.05%最小,中山區調幅-1.68%次之。不過,在整體房地產景氣不佳,全市地價普遍下跌情況下,仍有10.43%區段因整體開發及重大公共工程建設帶動,或土地使用變更,土地使用強度與效益提升,或因反映實價登錄動態,公告土地現值仍有上漲情形,其餘89.57%區段多為下跌或持平。台北101四連霸 地王跌幅高於全市 眾所矚目的臺北市106年地王仍由台北101大樓(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1地號等5筆土地)第4度蟬連,惟受整體觀光產業萎縮影響, 106年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762,000元(每坪5,824,793元),與105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815,000元(每坪6,000,000元)相較下跌2.92%,跌幅高於全市平均-2.43%。 穩居地后寶座的新光摩天大樓106年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743,333元(每坪5,763,084元),與105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782,333元(每坪5,892,010元)相較下趺2.19%,與地王價差略有縮減。由於站前商圈受惠於西區門戶計畫整體規劃影響及機場捷運線即將通車等發展利基,未來新光摩天大樓能否重返昔日地王榮耀,仍視後續發展而定。精進地價評定 促進稅賦公平 落實居住正義 本府近年辦理地價作業持續以地價區段劃分細緻化、縮短公告地價調整頻率及地價單一化三項行動方案,朝向精進地價評定目標邁進。其一,地價區段劃分細致化,讓公告現值更能合理反映區域地價水準與動態差異,以105年為例,北市地價區段新增率4.27%,高於全國平均1.29%,為全國第一,106年持續新增地價區段,新增率為4.79%;其二,支持中央修法縮短公告地價調整頻率並以每年調整為目標,除可即時反應地價動態外,亦可避免累計調幅過大,減緩衝擊;其三,協同中央推動地價單一化,回歸估價專業,解決現行土地多價問題。後續將落實「臺北市健全房市行動綱領」,實踐漲價歸公,量能課稅,以健全房市發展,在本府居住正義政策架構下,達到自住輕稅、保障弱勢、扶植產業的目標。106年公告土地現值資料將於1月1日正式公告 如需查詢本市各宗土地之106年公告土地現值資料,可於106年1月1日正式公告後,逕上本局網站地價查詢多功能服務系統(http://w2.land.gov.taipei/query/prc/Input_p.as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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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活化,第十七期,主題報導2016/12/21土地活化2年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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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健全房市,第十七期2016/12/20健全房市-圓你宅可夢房市在經歷長達10多年的多頭走勢後,隨著政府推出許多調控房市政策後,持續攀高的房價開始轉而下跌,但臺北市房屋的總價仍處於高檔,對剛步入社會的年青人,甚至是已受薪階級,仍都只能望「屋」興嘆。然何以如此?主要原因在於過去政府作多帶頭炒房拼經濟、房市資訊不明易哄抬、稅賦不合理投資利多本少與國人有土斯有財觀念資產配置比重過高等因素所造成房市過熱房價高漲的現象,自100年開始推出奢侈稅、103年台北市豪宅稅、105年房地何一稅後,房市交易量持續萎縮,房價炒作空間不再,房價也開始下跌。面對近年來房市高底起伏變化,如何讓想買房市民買得起房,並促進房市健全展,實有賴政府推出一系列相關積極措施,故本府特研議本市健全房市政策與行動,以引導不動產市場健全發展。公開對話 大數據分析 聚焦房市對策 藉由長期管理與觀察不動產市場發展,分析高房價的成因,主要「資訊半透明」、「交易頻爭議」、「稅賦不合理」、「市場高起伏」,為導正不動產市場秩序,解決房市問題,使市民安居樂活,實現居住正義,開始著手推動健全房市政策與行動。 公開對話 凝聚共識面對當前房市起伏變化問題,實亟待尋求相關解決對策,故自105年1月15日起即陸續舉辦多場座談與論壇,邀請產官學研民各界參與,透過公開對話、意見傾聽,蒐集建議,並凝聚「資訊透明」、「交易管理」、「稅制健全」、「金融穩健」四大健全房市之整體架構,並催生健全房市行動與政策。 大數據分析 解讀房市趨勢為有效掌握影響歷年房市變化的主要因素,以季為單位,統計89年迄105年的房市交易量、101年實價登錄實施以來的平均房價以及不動產經紀業者之開業家數,經大數據統計後,發現3點不動產市場發展趨勢,即「政策寬鬆、房市飆車」、「量縮七年、房價始跌」及「炒房打房、房市起伏」。 聚焦房市對策 實現居住正義落實居住正義即是保障人民的居住需求,讓想買房的人買得起房,想租房的租得到房,而透過健全房市的制度設計與軟硬措施得宜,有效解決高房價帶來的問題,則無論買不起房或租不到房的問題都可減緩。故著手以健全房市四大架構為基礎下,歸納擬定出三大面向、十大策略、50項行動方案,並彙整形成本市105年~107年之健全房市政策與行動,未來並將持續滾動修正精進,健全房市政策與行動詳細內容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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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訊,第十六期,主題報導2016/11/18測量儀器精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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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測繪,第十六期2016/11/18臺北市智慧測繪發展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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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生態,在地工作坊,智慧生態社區,第十五期,主題報導2016/11/9臺北智慧生態社區在地工作坊起跑囉!地政局甫於105年8月19日舉辦「2016臺北智慧生態社區公益論壇」,凝聚各界推動智慧生態社區的共識。從9月開始,地政局走入社區,與社區大學、臺北市社區營造中心及臺北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合作,於士林、內湖、信義、文山及南港區陸續舉辦在地工作坊,邀集重劃區內公共設施及公有建築的管理機關齊聚一堂,與在地居民、關注智慧生態社區議題的市民及業者對話,聆聽在地聲音。不同於以往由上而下的行政模式,透過參與者彼此意見交流與討論互動,激盪出地區整體願景、環境更新的實際需求及在地特色的想像,由下而上體現公民參與的價值,公私協力朝向宜居永續城市的願景前進。士林廢河道─重現在地文史生態地景 9月30日首先登場的是士林二期重劃區在地工作坊,士林二期重劃區即昔日的基隆河廢河道,廢河道川流意象如同現今本區的發展,像是集合觀光美食、人潮、景點與人文的時空沙河。參與者認為應該讓後代子孫及外來的觀光客知道廢河道歷史,因此結合智慧生態社區理念提出許多具體的建議,如捷運劍潭站外增設電子看板結合導覽團體推播交通、觀光、生態及文史地景資訊;未來開闢濕地公園的保育及水陸連結;科教館周邊道路縫合,強化步行空間;基河路及士商路種植臺灣原生種植物─穗花棋盤腳,營造廢河道意象,及結合中繼觀光景點規劃遊園專車等。(觀看影片) 工作坊前的桌長會議 海報集結參與者的意見便利貼與共識結論 分組討論 社造中心吳碧霜執行長代表發表結論內湖科技園區─科技產業環境再進化 緊接著10月7日是內湖六期重劃區在地工作坊,內湖六期重劃區即臺北的科技重鎮─內湖科技園區,科技產業群聚、企業總部林立,近年來許多藝廊開始進駐,為本區增添藝文氣息,另外2處公園由鄰近的企業認養中,發揮企業社會責任。參與者認為產業聚落快速地發展,使得當地交通問題嚴重,如何與在地居民生活取得平衡,為本區重要的課題,因此建議提升搭乘大眾運輸如捷運、公車的便利性、普及電動公車、智慧型站牌及規劃自行車專用道;在公園結合環保與科技,參與者建議可評估導入可視化的空氣品質監測、智慧與太陽能路燈、種植原生物種並保持樹種多樣性;另外運動中心與停車場則建議智慧科技的運用必須滿足人性化需求,設法提升使用者的便利性及服務的創新性,引導場域設施或閒置停車位作更有效率的使用。 公園處代表簡介重劃區內公園 文化大學景觀系系主任郭瓊瑩教授特地前來指導 內湖社區大學張芳德主秘擔任主持人 分組討論 信義計畫區─商業金融中心行銷城市 第三場於10月13日登場的是信義計畫區在地工作坊,信義計畫區是臺北的商業金融中心,百貨商場、旅館、高級住宅及企業總部匯集於此,台北101更是觀光客必來的景點之一。除了繁榮的信義商圈,中強公園裡的臺北樹蛙是唯一以「臺北」命名的生物,眷村文化公園裡的四四南村則是臺北第一個眷村,因此信義計畫區身為臺北最國際化的地區,背後的文史生態亦應該被重視。為建立更友善的自行車通行環境,參與者提出了YouBike維修回報系統、市府大樓前自行車及人行空間鋪面的改善等建議;公園則建議增設智慧路燈及加強生態保育;另外亦建議學校擴大與周圍公園、開放空間等環境結合進行教育課程。 報到場面空前熱烈 市府公民參與委員會洪德仁委員擔任主持人 分組討論 北科大學生參與發表文山、南港在地工作坊等你來參加! 地政局接下來於10月19日、10月24日會分別在文山區、南港區舉辦在地工作坊(相關資訊請密切注意智慧生態社區臉書),歡迎在地居民、團體及關注智慧生態社區議題的市民與產業一起來腦力激盪,形成地區的整體願景與具體需求,為營造智慧生態社區向前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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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協力,第十五期,主題報導2016/11/8公私協力大合作105年是本局與各界大合作的一年!為創造出更符合民眾期待的施政品質,本局結合公(中央、地方機關)、私部門(企業、公會),以「地政有感心服務」、「交易秩序繫互動」及「創新建置地政雲」及「協同資源」4大策略,共同推動「公私協力促公益」,期透過公私協力合作,提供民眾跨界、跨域服務,提升政府服務品質。 策略 行動方案 重要成果展現 地政有感心服務 提供高齡社會地政貼心服務 4月份全國首創推出「臺北市高齡社會地政貼心服務計畫」,為長者朋友提供最友善地政服務環境,截至105年11月4日止,各項服務措施共計服務了5,387人次 11月份與本市2大地政士公會協力及本市里長,試辦「臺北市社區不動產諮詢服務」,提供「地政在里」、「定時定點」諮詢服務,供有需要民眾利用 交易秩序繫互助 研訂本府有關委託估價給付酬金參考表 消費爭議和解 預審買賣契約 6月份訂定並公告「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估價給付酬金參考表」 持續與本市不動產仲介及代銷公會共同處理本市不動產消費爭議案件 於104年12月底與本市不動產開發公會共同研訂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預審機制,以降低消費爭議,保護消費者權益 創新建置地政雲 服務聯網地政雲 建置過程中邀請各界共同商討服務架構,打造更貼近專業使用者的環境 公私協力促公益 簽訂合作備忘與計畫 9月份與本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簽訂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動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預審機制 11月份將與5所大學院校及4公會等簽訂合作備忘 專業地政士提昇服務 7月份與本市地政士公會代表共同協商公私協力計畫,其中「公會提供地政士專業分類名單」,係針對複雜度較高及民眾有諮詢需求之案件,例如信託、共有物分割、時效取得、繼承、判決移轉、都市更新等案件及各項節稅規劃需求,屆時將由地政士公會網站提供各類專業地政士查詢名單,民眾可作為類似案件辦理需求時之參考,而本局與公會亦將共同宣導民眾多加利用。試辦社區不動產諮詢服務 考量地政業務雖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但民眾常遇見的繼承、買賣、信託、共有物分割等登記問題,或判決移轉、都市更新、地籍清理甚或各項節稅規劃需求,往往因為過於複雜,無法獲得相關資訊或訊息而得到解決,為了切合民眾所需,協助解決問題,本局與本市2大地政士公會協力及本市里長,試辦「臺北市社區不動產諮詢服務」,提供「地政在里」、「定時定點」諮詢服務,目前第一階段已有11個服務據點,第二階段將透過與地政士公會推動會員參與,期待提供出更多的服務據點,讓民眾可以就近諮詢不動產相關問題並獲得專業意見。歡慶十一地政月逗陣來 11月11日是一年一度的地政節,今年11月本局擴大慶祝,舉辦多場地政講堂專題演講、社區大學公民素養周講座、臺北休閒輕旅行-走訪探尋控制點系列活動及11月21日在市政大樓1樓中庭舉辦的「地政嘉年華 公私協力GO」活動,現場將與5所大學院校、4公會簽訂合作備忘。並於11月22日邀請市民參與公民咖啡館,一起為以房養老議題提出想法,透過一連串活動,進一步推動深化地政業務,展現公私協力合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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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8邁向居住正義- 租賃契約規定上路了!在大台北地區有一名房東號稱手上有上百間出租套房出租,但其與多位房客發生租屋糾紛在一年內告了20多名房客,房客們指責這名房東欺騙、態度惡劣及租約的條款嚴苛不合理等,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一個看來單純的租賃糾紛卻受到如此的關注,大概也是目前社會大眾普遍關注居住正義的課題所導致吧。租賃權益,散各法 其實房屋租賃行為原係頗為常見之私法行為,民法因此訂有專節之租賃規範,內容涵蓋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另外土地法也有規定。如以承租人權利的角度出發,內容有規範出租人的租賃物交付及保持義務(第423條),租賃物的瑕疵如危及承租人或同居人的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的終止權(第424條),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第425條),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捐由出租人負擔(第427條),出租人的修繕義務(第429條),出租人修繕義務不履行的效力(第430條),承租人對於租賃物所支出有益費用的償還(第431條),承租人的部分轉租權(第443條但書),及限制房屋租賃出租人的終止權(第440條)等,以上係就民法部分的說明。至於土地法之部分更是對於城市地方房屋租金的上限(土地法第97條),租賃擔保金數額的限制(也就是押租金,土地法第99條)及出租人房屋租賃收回房屋的的限制(土地法第100條,依司法解釋此規定僅適用於不定期租賃關係)。至於出租人的權利部分,則有承租人就第三人的行為責任(第433條),失火責任(第434條),承租人依約定方法使用收益的義務(第438條),出租人因承租人遲付租金的終止權(第440條),承租人轉租的限制(第443條),出租人的留置權(第445條)及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第455條)等。由上述的說明可知,關於租賃法律關系所涉及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民法及土地法的規定大致上均已涵蓋。但仍然會制訂“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範本”的原因則是希望藉由消費者保護法的介入,避免某些人濫用契約自由原則,尤其是經常性反覆性擁有多間供住宅使用不動產出租之房東,更是此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之對象,使處與經濟上弱勢的承租人更多的保障,現在就其內容簡單說明如下: 重點事項,不可少 應記載事項共有二十項,分別為:一、契約審閱期(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二、房屋租賃標的。三、租賃期間。四、租金約定及支付。五、擔保金(押金)約定及返還 (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支付。七、稅費負擔之約定。八、使用房屋之限制(包含轉租之約定)。九、修繕及改裝。十、承租人之責任。十一、房屋部分滅失。十二、提前終止租約。十三、房屋之返還。十四、房屋所有權之讓與。十五、出租人終止租約。十六、承租人終止租約等。十七、通知送達及寄送。十八、其他約定。十九、契約及其相關附件效力。二十、當事人及其基本資料。個人認為下列部分值得注意,首先,依第一條規定承租人可要求事前審閱租賃契約內容,以明瞭自身的權利及義務及相關之風險,此實為租賃法律關係的創舉。其次在押金的部分,明確規定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此部分法律雖早有規定,但是承租人多半不了解列為應記載事項中可加強規範的落實。再來在第八條之部分,明確訂出出租人及承租人對於承租人可否轉租應明確約定,如此一來將可減少糾紛的發生。另外在第十二條之部分,雙方須對於可否提前終止租賃契約及提前終止之通知及賠償方式做出明確之約定,個人認為此一事項對於承租方甚具實益,因為如果居住以後發現對於環境不適應或是其他因素無法繼續居住時可有一退場機制,避免雙方發生爭執,而賠償金更可自押金中扣抵,對於承租方而言自屬便利有保障。第十八條則是將租賃契約是否須依公證法之規定進行公證及約定逕受強制執行事項,也列入雙方須約定之事項,也是一降低紛爭的好方法。約定這些,即無效 不得記載事項共有八項,分別為:一、不得約定拋棄審閱期間。二、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三、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四、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五、不得約定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六、出租人故意不告知承租人房屋有瑕疵者,不得約定排除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七、不得約定承租人須繳回契約書。八、不得約定違反法律上強制或禁止規定。上述不得記載事項如果記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3項之規定會導致契約無效,所以出租人及承租人都應該要特別注意。 不過私法領域內的行為均與個人切身利害及權利義務相關,即使法律規範週全,對於因自身疏忽或未能深思熟慮率爾為之的行為幫助其實有限,所以任何人在與他人成立任何法律關係之前均應謹慎為之,才是避免糾紛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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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第二十四期2016/11/8產官學研民攜手,健全房市樂安居落實居住正義為近年來民眾關注,且期待政府提出改革的議題之一。臺北市政府於105年9月12日,假台北晶華酒店舉辦「居住正義論壇」活動,邀集產、官、學、研、民各界人士就「住宅政策」、「社福補貼政策」、「健全房市」及「房屋稅制」等四大主題進行對話。其中由地政局主導之論壇主題三「健全房市」,本局李得全局長在會上提出「臺北市健全房市行動綱領2.0(草案)」,廣邀多方觀點並與各界人士進行意見交流,論壇在熱烈討論中圓滿結束。會場座無虛席,名家與談精彩 居住正義下午場次論壇,探討健全房市與稅制改革議題,近期受到產業界、學術界與民眾高度關注,參與踴躍,現場當日座無虛席。由地政局主導之論壇主題三「健全房市」主持人,特別邀請長期關心房地產市場的不動產估價專家─中國土地改革協會卓輝華理事長擔任。70分鐘的與談過程,首先由引言人李得全局長闡述當前房地產市場現象及面臨課題,並進一步說明市府目前及未來如何透過資訊品質、交易安全及土地稅賦公平三大面向引導房市健全發展,同時提出「臺北市健全房市行動綱領2.0(草案)」希冀廣納各方意見,接著由(按發言順序)李同榮(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名譽理事長)、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姜志俊(前消基會董事長暨翰笙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星宏(消費者保護會簡任秘書)、王進祥(地政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松齡(中國文化大學市政暨環境規劃學系主任)等6位產官學研界名家,分別從「資訊揭露」與「交易安全」等角度切入,暢談促進健全房市的政策建議。與談過程中,除肯定市府在維護資訊揭露正確與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的不遺餘力,更具體提出實價登錄完整性與即時性的精進,交易過程中契約預審與仲裁協助機制等重要性建言。最後在民眾發言,提供意見回饋,以及主持人期許健全房市政策能夠達到「政策安定」、「消費安心」、「交易安全」、「市民安居」、「產業安泰」等五安願景,共創政府、業者與消費者三贏。正視居住正義,樂見房市健全 在居住正義論壇中,本局所提出「臺北市健全房市行動綱領2.0(草案)」,冀由政府介入協助的方式,引導房地產市場朝向健全發展,除希望透過論壇共同探討,擴大參與凝聚共識,此外,地政局也於官方網站的「臺北市居住正義論壇-健全房市」專區,提供論壇簡報、行動綱領2.0(草案)下載,並舉辦線上問卷調查,以藉由建立良好政策溝通平台,廣泛蒐集各方意見與回饋,作為市府未來施政重要參考,攜手擘劃公平、正義、合理的房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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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期,主題報導2016/11/8穿越時光的天空之舞南港瓶蓋工廠G棟東側立面搬移紀實8:00七月二十一號早晨,一群黝黑的工程人員,忙碌地為完成就位的大型機具做最後檢查,相關局處的承辦人們,面對即將到來的搬運作業,一次次地做確認。隨著,氣溫慢慢地升高,現場的氣氛也從期待已久的興奮,多了一點微妙的緊張感,在地政局局長李得全先生完成了簡單的致詞之後,南港瓶蓋工廠G棟東側立面搬移工程就要開始。9:16起重機巨大的地錨,牢牢地紮在地面上;經歷歲月與切割工程後斑駁的東側立面,略顯滄桑沉重,二者靜默的佇立,好似即將對決。起重機轟隆隆的引擎聲響起,噴出的黑煙如同競技場上鬥牛的鼻息,驅動著巨大的工程吊臂,緩慢而堅定地向上拉起,鋼纜繃緊,東立面像被施了魔法,平地而起,飛向空中,地面上精壯的工程人員們,帶著這位巨大的舞伴在空中輕舞,那舞姿不是曼妙但絕對氣勢磅礡,在旁的觀眾目不轉睛的看著這場穿越時空的歷史之舞。1942昭和十七年國產軟木工業株式會社的創辦人宇坪敏男,在基隆河南側一個有著許多埤塘的地方,一手造起了我們熟知的南港瓶蓋工廠群,承載著許多人的夢想,工廠生長著、擴張著、變化著。如同生命的成住壞空,歷經風華的工廠群,在2004年褪下了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瓶蓋工廠的身分,進入近六年的沉睡。市政府更新處在2010透過了展覽、音樂、藝術,企圖喚醒這位睡美人,大家也在聚光燈之下,重新想起了這裡塵封的記憶也點燃了對未來開發的想像。從2010後的一萬多個日子地區的開發,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市政府和地主、護樹團體、文資團體、當地居民,各方力量交會,漫長的審議和開會;市政府內有先期執行的地政局到未來接力的產發局,再到尋找營運單位,相互交接和配合,一次又一次地和這麼多團體進行意見溝通。短短不到三十公尺,歷時不到十分鐘的搬移工程是隱身在後的工作人員,處理了數以萬計的困難和問題,點滴積累才能走出的距離, 這路是那麼的長,在不同的身分裡、角色中,所有人都在奮戰著,城市的脈絡,就在這樣的動力下,才能不停歇地向前鋪進。東側立面重新回到了它1942年的肉身,今天我們見證了歷史而後它將見證大步走向未來的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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