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2020開發好政智慧生態論壇紀實(下)

臺北市2020開發好政智慧生態論壇紀實(下)
發表時間 2020/12/14 16:54
閱讀人數 775
作者 陳姿穎

  為實踐臺北市邁向「宜居永續城市」願景,推展整體開發及智慧生態推動績效與跨域治理成果,進行跨域及跨縣市交流精進,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在109年9月11日於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舉辦「臺北市2020開發好政智慧生態論壇」,邀請產、官、學、研各界菁英代表與談,分享對土地整體開發的不同觀點與思考。

#臺北市2020開發好政智慧生態論壇紀實(上)

專題論壇(二)「區段徵收安置計畫 嶄新的議題與挑戰」

  論壇下午場專題由臺北市地政局易立民副局長擔任主持人開場,揭起論壇下午場的序幕,邀請逢甲⼤學土地管理學系辛年豐副教授擔任主講人,暢談國際兩公約下的居住權保障,及區段徵收安置面臨的課題。辛年豐副教授主要以既有法律制度及對法律制度的反思、反饋作為串聯演講的主軸脈絡,先釐清居住權跟財產權的不同,並針對適足居住權做解釋,將其帶入臺灣本土的法規進行探討等等,針對安置的問題拋出議題,強調導入正當法律程序的必要性。以桃園航空城、南鐵東移案的具體案例進行安置議題的討論,最後以國際法人權應用於都市建設框架、以預警性態度面對空間治理的願景作結。
  與談人桃園市地政局蔡金鐘副局長以桃園航空城徵收案為例,提出地上物拆遷是民眾反彈最⼤的議題之一,航空城計畫以「一里一安置」及「先建後遷」兩⼤主軸作為拆遷戶區位規劃與執行作業之研擬原則,並延伸8⼤措施,在現有建物的保留、居住權益的保障及現金救助等面向均有規範,並提供居民多元安置選擇。

  新北市地政局徐鳳儀主任秘書表示,安置計畫是影響區段徵收成敗的重要關鍵,新北市的安置現況以法令規範之土地及房屋所有權人為主要安置主體。未來針對利害關係人安置措施,已開始檢討及研議。並提醒在訂定安置計畫時,對合法房屋所有權人的公平性應一併考慮,如將開發區內拆遷戶全數納入安置,開發成本恐無法負擔,亦轉嫁到合法房屋所有權人身上,其中的公平性也需要被進行檢視。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子琳律師提及區段徵收的爭議,認為沒有先解釋區段徵收的必要性是造成居民的不理解的主要原因,並提出地價非土地價值的唯一標準、規劃者應回歸居民等想法。林子琳律師再依據社子島區段徵收安置計畫進行不同的問題討論,如租金雖已低於市場行情,但居民的家戶收入是否能負擔?若無法掌握實際狀況,安置計畫都是空談,並呼籲政府應持續與民溝通,才能了解居民確切需求。
  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劉曜華副教授提出人民沒辦法信任政府,才是都市計畫無法順利推行的根本原因。並從都市發展的三步驟延伸,表示規劃專業是以整體利益為出發點,考量整體的必要性、正當性及市場性,然面對個體安置卻很是困難,並針對區段徵收的安置配套、補助措施是否逾越地主共同負擔範疇拋出問題討論。劉副教授提出都市規劃目的為土地資源重新分配,不應加諸過重的居住權枷鎖,個體居住權非涉土地資源分配,應回歸社會義務範疇以住宅法保障。並以遊民居住權為例,指出不同地區的遊民若因所在地涉開發與否而享有不同的居住權益,是有失公平性的。最後,劉副教授也呼籲,在注重自身的利益外,也能關注自己以外的議題及公共事務。

意見交流及討論
  地政司王靚琇司長提問思考,NGO是否能夠從旁協助與民眾溝通?林子琳律師回應「時機點」是溝通的一⼤重點,政府不應該到了計畫末端才和民眾溝通,並澄清NGO機構主要是民眾和政府機構間的橋樑,而非NGO本身有協助說服居民的義務。易立民副局長總結表示,以臺北市政府與民眾的溝通的經驗,本質上並不應是說服。而若能雙方能有退讓,才是有效的溝通。

由左至右:劉曜華、林子琳、徐鳳儀、蔡金鐘、辛年豐、易立民

綜合座談 「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的下一步」
  王靚琇司長首先肯定整體開發對取得興闢公共設施用地質與量的提升有很⼤的貢獻,並認為制度必須與時俱進。提及勘選整體開發範圍時,指出財務自償性是應被納入考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時呼應辛副教授提及適足居住權、劉副教授提醒的都市計畫溝通概念。王司長也拋出土地的計畫供給量是否過剩的問題,提出未來人口負成長等公共議題。最後王司長說明了內政部現階段的成果及精進作為,並點出土地開發方式的決定其實是在「規劃」,應重視都市規劃的現況調查並落實通盤檢討,讓後續的整體開發手段能順利推行。
  臺中市地政局何憲棋專門委員以自身經驗與⼤家分享,認為行政機關與民眾之間的溝通非常重要,並提出現階段區段徵收的爭議雖⼤,然以結果論而言,各項補償及安置條件未必比市地重劃差,希望未來市地重劃亦建立安置計畫的願景。何專委提及區段徵收制度已發展成為臺灣模式,與國外案例不能相提並論。「土地開發是經過選擇的、重要的公共利益」,表示土地處分應與開發目的做連結,最後以介紹臺中「共好開發」作結。
  臺北市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范乾峯副總隊長以其觀察,指出現行審議機制似存有兩⼤謬誤:首先,依程序需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核准區段徵收計畫後,該區段徵收的正當行才被肯認,在之前該案的正當性處於未確定狀態。再者,因利害關係人及需用土地人無民主辯論的契機,導致審議決定存有偏誤的疑慮。范副總隊長建議可由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先確定區段徵收的正當性,修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後,最後再談完全補償與妥適安置的建議,並於審議區段徵收正當性階段辦理公開聽證,聽取雙方意見後作成准駁決定,較能讓各界信服。

提問與回應
  臺北市地政局張治祥局長先感謝在場嘉賓的熱情參與,並提及區段徵收的公平性優點,認同溝通的時機非常重要,並點出政府在過程中遭遇的困難,接續開放提問。
  新北市地政局與會人員提問,想知道「適足居住權」如何看待違章建築,及中央立法或行政機關有無更詳細的規範。辛年豐副教授回應,非正規住居的問題與違章建築屬不同的層面,可以從資源排序的方式進行看待。同時補充劉副教授與林律師演講內容看似為兩種立場,本質上仍有許多共通點,例如倡議執行都市計畫前應先行調查,即為一種溝通方式。王司長也提出看法,認為若要補償則一定以合法建築為主,雖依循兩公約的規範,實際執行仍需要兼顧整體財務胃納程度、針對較為弱勢的群體給予適當的補貼與救濟。
  內政部地政司吳前司長萬順發言認為,所有的問題主因就是財產權利害關係,若希望溝通能順利,應以關鍵意見領袖為主要溝通對象,才能減少意見分歧。吳前司長針對近期社子島事件,期許在柯市長任內能解決社子島問題,最後表示土地問題歸結最終還是權利與利益的分配,並針對現況的困難闡述個人意見。蔡金鐘副局長則回應現場提問有關桃園A10站地區區段徵收案房租補助費發放的疑問,桃園市政府為避免點交時間不一致造成公平性的疑慮,統一一次支付補助費,並分享桃園航空城的經驗,同時對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3種開發制度表達精闢見解。
  張治祥局長表達此次論壇讓人意猶未盡,也鼓勵各地區多舉辦相關的座談,最後論壇在現場播放即時花絮影片中圓滿落幕。

由左至右:劉曜華、范乾峯、何憲棋、徐鳳儀、蔡金鐘、王靚琇、張治祥

論壇直播影片►►專題論壇(二)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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