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預售屋聯合稽查 3建案未過關

臺北預售屋聯合稽查 3建案未過關
發表時間 2024/06/11 15:48
閱讀人數 18
作者 顏碩亨

配合329預售屋銷售檔期,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陳信良局長親自率隊,聯合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及建築管理工程處等單位,於本(113)年3月28日至4月1日進行本市113年第1次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本次查核8個建案,其中有1建案未依規定申報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即違規銷售,2建案所抽查已簽訂之買賣契約,有另定磋商條款、或契約內容與備查契約不符而涉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新制重點逐項查核,維護預售屋交易秩序

       地政局表示,因應平均地權條例防杜炒作新制於去(112)年7月施行,本次查核為以下5重點:

1、銷售資訊及契約是否於銷售前申報備查。

2、紅單及契約內容是否符合規範以及是否違規轉售。

3、執行業務是否涉不動產炒作行為。

4、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是否按規定申報。

5、不動產經紀業營運、廣告、建照核發情形、樣品屋(接待中心)等是否合乎相關法令規定。

3建案未過關,將依法查處

       地政局說明,本次稽查建案為大同區「雙全星」、萬華區「城中京湛」、中正區「博愛賦御」、士林區「璽琚」、「璞真上善」、中山區「鼎吉中山」、「耕青禾」及松山區「鳴森苑」等8個建案。查核結果如下,各項違規均將依法查處:

(一)7建案於領得建造執照後始為銷售,1案尚未依規定申報備查銷售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即開始銷售。

(二)8建案抽查紅單、6建案抽查契約皆符合規定,且所有建案均無紅單、契約違規轉售情事。惟有2建案抽查之已簽定買賣契約有另定磋商條款、或契約內容與備查契約不符,而涉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三)各案銷售情形、文宣、網實廣告、實價登錄資訊等,無不實資訊影響交易秩序等涉違規炒作行為。

(四)不動產經紀業務部分,主要為未簽訂委託銷售契約書即為銷售、未製作不動產說明書、不動產說明書未指派經紀人簽章或未經委託人簽章等。

(五)樣品屋均依規定申報並使用。

履約擔保資訊一站查,資訊透明有保障

        地政局陳信良局長特別說明,因預售屋買賣交易時並無交易實體且履約期間長,為提升消費保障,協助消費者掌握承購建案之履約擔保機制、帳戶收支及施工進度等資訊,地政局已於官網建置「履約擔保資訊專區」,提供懶人包知識導讀、履保銀行信託專區連結及建案工程進度查詢,歡迎市民朋友於簽約前及履約期間瀏覽運用,降低消費風險及糾紛,維護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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