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主動精進,建物預審開跑

都更主動精進,建物預審開跑
發表時間 2018/08/13 10:10
閱讀人數 572
作者 何欣豫

都更時程冗長-北市率先精進

  都市更新建物完成建築並經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後,需由實施者向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申請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當都市更新建物經過地政事務所測量完成後,倘發現依照地政相關法令計算得到的各區分所有建物面積,與原先核定之權利變換計畫內建物分配面積不符時,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3條規定,按照建物第一次測量後所得面積製作釐正權利變換相關圖冊資料,向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申請釐正圖冊後,才能據以辦理建物產權登記。作業時程動輒6個月,拉長建物產權登記的作業時間,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及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的困擾。
  本局自105年1月1日起開辦「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作業」,實施者申領建物使用執照時,得同時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都更預審,每件預審作業可讓實施者至少提早1個月時間確認建物面積。
  為期能更早處理面積不符的問題,提前變更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106年起試辦只要都市更新建物承造人依照建築法規規定,會同監造人現地查核後,檢具勘驗申報書向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申報屋頂版勘驗完成當日起,實施者即可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審。

屋頂版勘驗完成當日起即可申請測量預審

  本(10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建物第一次測量案預先審查作業」,實施者檢附建造執照、設計圖、屋頂版勘驗完成申報紀錄等相關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都更預審」,地政事務所核對設計圖後,製作「建物面積清冊」提供予實施者,俾利實施者提前知悉各區分所有建物測量面積,如果發現與權利變換計畫所載面積不同時,能夠儘早向都市更新處申請權利計畫變更,俟實施者領得使用執照本府囑託辦理測量作業後,地政事務所再行核對預為測量成果是否一致並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每個案件約可節省作業時程6個月(圖一),本服務不收取任何規費,但以1次為限,歡迎實施者們多加利用(圖二)。並為讓市民更加了解都市更新,本局106年於本市地政講堂辦理「當地政遇見都市更新」專題講座,由本局潘副局長玉女主講,更多詳細資料,請參考本局官方網站地政講堂系列專區106年6月15日「當地政遇見都市更新」。


實施成效與未來精進

  107年共受理都更測量預審5案共計726件,每案約節省都市更新作業時程6個月,未來本局將持續秉持地政維新,不斷精進之精神,讓便民服務再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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