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試辦開跑
發表時間
2019/10/2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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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4
作者
林士婷
內政部為加強便民服務,繼108年7月1日起試辦3個月跨直轄市收辦7項簡易登記案件後,於108年9月18日公告「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試辦計畫」,並自108年10月1日起開始,為期9個月,擴大試辦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以提升地政業務之便利與效能,提供民眾更省時省力的服務。
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均可受理全台各地的7項簡易登記案件
自108年10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本市各地政事務所配合內政部試辦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全國22縣(市)之不動產簡易登記案件(登記案件項目及處理時限如圖1),您只要就近到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均可為您辦理完成。
圖1 受理項目及處理時限
注意!下列情形不受理喔
跨直轄市、縣(市)土地登記案件,如有下列情形(圖2),無法提供跨縣市收辦服務,部分情形可改以代收方式處理,也歡迎您多加利用喔!
圖2 不受理情形
本局將持續配合內政部推動各項便民服務措施,秉持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及地籍資料正確性原則,逐步精進跨域便民服務,簡化作業流程及節省民眾時間,以貼近民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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