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為何會選擇親辦登記案件?

民眾為何會選擇親辦登記案件?
發表時間 2016/03/18 16:00
閱讀人數 4404
作者 陳振惟

        土地登記涉及法令龐雜,一般民眾不易了解不動產稅務及登記等相關法令的規定,故往往會委託地政士來代為辦理報稅及登記手續。然隨著民眾教育程度提高,以及公務機關提升便民服務機制,越來越多的民眾會選擇自行申辦登記案件。我們統計了近5年的登記案件,加以歸納分析,以了解民眾選擇自辦案件的類型與原因,作為精進服務作業之參考。

自辦案件比率分析​

        平均近5年登記案件申請人身份,發現民眾自辦案件比率約32.96%,另委由地政士送件比率則為67.04%,有將近7成的案件仍委由地政士辦理。

民眾自辦案件比率及原因

自辦案件大宗的登記類型

        分析近5年逾3,000件民眾自辦的案件,係以清償及設定為大宗,分別占36.93%及22.54%,兩者合計約占民眾自辦案件60%;其次則為書狀補給約占6%,繼承及分割繼承合計約5.8%、買賣約占5.15%、夫妻贈與及贈與合計約占4.7%。

民眾選擇自辦案件的原因

        從600份自辦登記案件民眾的問卷調查資料顯示,選擇自辦案件原因,端視案件應備文件之取得、申請書表填寫之難易程度、辦理案件所需時間和民眾本身是否有時間配合而定,節省代辦費用亦係考慮重點之一,歸納問卷結果,綜整如下:

  1. 機關能提供必要協助。例如本市推行申請書表自動列印、地政事務所的諮詢服務,皆可助其辦理更為順遂。
  2. 案件辦理簡易、法律關係單純。例如簡易案件、書狀補給及清償登記案件,民眾自辦比率最高,約有8至9成以上案件皆為民眾自辦,是類案件即屬應附文件及申辦程序簡易。又如金融機構的抵押權設定案,銀行大多已備妥案件之申請書及契約書,民眾僅需備妥印章、身分證及權狀正本即可至地政事務所申辦登記。
  3. 節省開支,例如繼承案件,因各地政事務所主動通知、家庭人口結構單純,透過多元化之宣導管道,使資訊公開透明,民眾為節省委託地政士代辦費用,使此類登記案親辦之件數及比率逐年穩定提高。
  4. 不放心將證件交予他人。
  5. 自己有充裕時間。

民眾選擇自辦案件主要原因

        從本次民眾選擇自辦案件原因之分析,可看出民眾所以選擇親辦登記案件,仍多自案件簡易、單純為考量,而如涉及契約訂定、履約及稅務規劃等專業知識的案件類別,民眾自時間成本及市場交易的特性,仍會洽請地政士代辦,也因此類如買賣、信託等登記案的自辦比率不高。另就自辦原因分析中,機關能提供必要協助,是首要原因,顯見本市推行的申請書表自動列印、諮詢服務與提供完整填寫範例的便民措施,獲得民眾認同,未來仍應持續的研議簡政便民的措施,讓民眾申辦案件更加輕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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