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代銷管理PNF

房仲代銷管理PNF
發表時間 2015/09/07 11:00
閱讀人數 1765
作者 陳怡如

       自內政部立法(88年2月3日)將房仲代銷業者列入管理以來,截至104年8月31日止在北市執業之房仲或代銷業者計有1,048家,民眾透過業者居間仲介買賣雙方完成不動產交易作為買賣雙方溝通的橋樑,同時握有買賣雙方各自交易條件之第一手資訊,房仲或代銷業者本身職業素養的好壞將影響買賣雙方權益以及市場交易秩序,為此,地政局為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創造安全之不動產交易環境,採取輔導與裁罰並行,期待北市房仲代銷業者朝專業服務邁進,為北市市民造就安全之交易環境。

P(PAST)-積極查處違規 樹立專業形象

       過去部分房仲代銷業者為求交易能迅速成功,採各種誇大行銷手段,卻造成消費者畢生積蓄的購屋美夢幻滅及一連串耗費心力的訴訟,為保障合法業者之產業環境及民眾權益,並維護交易公平與安全,協助房仲代銷業者樹立專業形象,透過業務稽查及宣導執業規範,輔導業者依照法令規定專業經營。

       統計91年1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止房仲代銷業者違規查處情形,一共查獲579件執業違規情形並加以裁罰;若再與六都比較,則統計96年至103年之執業違規之裁罰件數共計476件,居六都之冠(詳如附圖)。

N(NOW)-跨域聯查增專業 廣告管理減誇大

       隨著購屋交易成為投資標的時代來臨,加上不動產交易過程涉及層面包含地政、建管、法務、稅捐等單位職掌,對於房仲代銷業者之管理,地政局之工作重點也由積極查處違規樹立專業形象,逐步擴展至跨域整合行政資源聯合稽查業者執業情形,以及積極管理業者所發布之資訊,避免誤導民眾,減少交易風險。

  • 跨域聯查

       於102年結合法務局共同前往北市新建案進行定型化契約查核,一共查核36個建案,查核結果不符合規定者皆已加強輔導並完成改正。103年再擴大邀集法務局、建管處、國稅局組成預售屋聯合稽查小組,前往預售屋案場進行稽查,103年迄今一共查核64個建案,查核結果不符合規定者皆已加強輔導並完成改正,涉違規需加以處罰者,皆已裁罰。此外,為督促代銷業者注重預售屋銷售之執業規範,特別訂定「臺北市預售屋銷售規範」,以提升業者之專業知能。

  • 廣告管理

       遏止房仲代銷業者發布誇大不實廣告,透過加強查處網路及報章所刊登之誇大不實不動產廣告內容及訂定「臺北巿不動產經紀業發布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雙管齊下,以積極輔導業者避免發布誇大不實資訊情形,104年成果詳如附圖。

F(FUTURE)-違規資訊都公開 全民監督一起來

       近年來不動產交易市場蓬勃發展,帶動大量從業人口投入房仲或代銷行業,加上不動產之從業人員流動率高,導致從業人員素質參差,業者彼此間常以檢舉作為競爭之手段,致使地政局需耗費大量人力查處房仲及代銷業者間之檢舉案件,為導正此歪風,地政局提出以下策進作為。

  • 調整查核原則

       在查核方面,透過主動檢查取代被動受理檢舉,同時為減少主動檢查所花費之行政資源,未來檢查房仲及代銷業者之原則將朝以不重複、按比例、要公開以及公會協查等四項原則進行。

  • 公開違規資訊

       在督促業者自律面,除已於網站主動公布業者違規情形以及消費糾紛原因情形外,未來將對受檢業者查獲違規事實後立即上網公布,並將併同公布被申訴消費爭議之品牌公司,以督促品牌總公司積極管理旗下加盟業者,以維護品牌公司形象。

       地政局期待以上未來的作為,能共創產業、消費者及政府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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