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健全 建設金源─智慧生態社區永續發展
臺北智慧生態社區示範計畫的推進,無論是舊區再生或新區開發都需要經費支持,而地政局經管兩大作業基金─「臺北市土地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基金」、「臺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就是智慧生態社區的重要推手!我們在去年6月曾針對兩大基金作過詳盡的介紹(臺北地政第二十三期:平均地權基金、重劃抵費地基金大不同),以下將介紹兩大基金如何運用、支援智慧生態社區的永續發展。
重劃抵費地基金 5項審議重點營運精進
臺北市土地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基金(以下簡稱重劃抵費地基金)源自於地主參與重劃共同負擔之抵費地出售後盈餘半數,專款專用回饋於該重劃區。重劃抵費地基金目前有22個專戶(24個重劃區),並設有管理委員會,透過市府各機關學校向管理委員會提案申請支用,作為區內增加公共建設及管理維護的費用補助。
為結合在地需求、增加提案執行的可行性,並有效支持智慧生態社區計畫的推進,地政局在今(107)年5月將臺北市土地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基金審議原則修正為5項審議重點(圖1),確保提案計畫符合合法性、合理性、一致性、公益性及可行性,並將跨域整合、符合地方需求與特色或公民參與程序以及智慧生態理念納入審議原則,促使各提案計畫能調查重劃區公共設施及公有建築現況,蒐集在地居民及使用者意見,融合公民參與並依在地特色提案,以確保抵費地盈餘款運用立足於各該重劃區的共同利益,落實宜居永續城市的願景。
圖1 重劃抵費地基金5項審議重點
平均地權基金 修法變革發揮更大效能
臺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以下簡稱平均地權基金)原本主要用於辦理照價收買、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性質為辦理開發之長期投資。為使平均地權基金合理靈活運用,提升運作效能,達成整體開發區永續發展目標,近年來地政局推動臺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以下簡稱平均地權基金自治條例)修法,除了將比照重劃抵費地基金建立管理委員會審議機制,同時並將已辦竣整體開發區再發展之建設、維護、管理等費用納入支用範疇。平均地權基金自治條例已在今(107)年6月經市議會三讀通過,7月6日公布施行。後續將設置管理委員會、訂頒審議原則,未來無重劃抵費地基金的市地重劃舊區及區段徵收區域,皆可以平均地權基金支應其發展建設!
兩大基金支援 智慧生態社區永續發展!
公共建設是政府的責任與義務,但龐大的資金投入亦使政府的財政負擔日益沉重,因此資產活化及多元化的財務運用方式,使政府機關與公共建設得以永續經營,是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城市努力的目標。「重劃抵費地基金」及「平均地權基金」兩大基金的制度檢討與變革,除了擴大基金挹注範圍,確保各整體開發區建設維管的經費來源,使得健全財務以永續經營整體開發區,另一方面更是將跨域整合、在地需求、公民參與的精神以及智慧運用與生態環境的導入,逐步落實於全市57處整體開發區,以有效持續推動智慧生態社區計畫及市政建設,讓我們一起朝宜居永續臺北的目標前進吧!
圖2 兩大基金支應全市57處整體開發區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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