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徵收制度設計特點及其衍生課題」地政講堂回顧

「我國徵收制度設計特點及其衍生課題」地政講堂回顧
發表時間 2023/11/21 15:13
閱讀人數 318
作者 國立政治大學戴秀雄副教授(蔡立筠整理)

一、前言

       徵收是國家對於人民私財產權最終極的侵害,亦為特別犧牲的終極樣態,因此須具有足夠之實質正當性及程序正當性,究竟,徵收是如何運作的?我國現行徵收制度設計為何?本次講座特別邀請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戴秀雄副教授,深入淺出的為我們講授我國徵收制度設計的現況及面臨的問題,以下節錄講座精彩內容,讓我們重溫這場受益良多的思辯之旅吧!

 

二、徵收的法治意義與控制

       自美國獨立戰爭、法國大革命以來,各國國內法治主義興起,其背後或多或少蘊含壓抑公權力之目的,大眾亦逐漸認知到並非所有公益皆大於私益,行使徵收權力除了須符合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外,其公益性目的相對於所犧牲之私產權應具有壓倒性,作為徵收具有正當性之判斷依據,而徵收正當性又可從「實質」及「程序」兩個層面說明。

       如前言所述,徵收是國家以公權力直接對人民私產權進行侵犯,其背後是否具有壓倒性之公益性目的,即稱作徵收之實質正當性,而公益性該如何界定,是審議徵收計畫過程中重要的關鍵,原則可先從徵收目的是否足夠具體作為依據,例如採徵收方式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明確表明土地徵收後作為公共使用且以公益為目的,基本上可視為滿足實質正當性。惟徵收目的倘係為滿足整體開發,其公益性是否足夠具體且具有壓倒性?留有自行思考的空間。此外,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於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往後都市計畫倘經宣告無效,原附隨之徵收處分是否該辦理廢止或撤銷?亦是值得深入討論的課題。

       而徵收之程序正當性,涉及自徵收計畫擬定、審議核准並作成徵收處分等過程,需用土地人、處分機關與該管地方政府之間權責分工,故又得拆分為「組織面向」及「程序面向」來討論,本次講座針對本國現行徵收制度之設計,就上開兩種面向剖析,探討本國特殊的權責分立情形以及其衍生出的相關問題。

 

三、組織面向的問題

       辦理徵收作業的程序中,組織層面上共涉及需用土地人、徵收處分機關及該管地方政府等三個角色,由需用土地人擬定徵收計畫書,送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經核准徵收後轉由該管地方政府辦理公告及補償費發放作業。在此組織架構下,內政部為徵收審查及處分作成機關,而地方政府僅於收到內政部徵收核准函後協助辦理公告及處分送達作業。是以,倘經內政部核准徵收之土地,地方政府於徵收公告時遺漏公告,該徵收處分因未送達而自始不生效力,徵收行政責任到底該誰負責? 法理上,若以內政部為處分機關,實際上的行政責任由內政部承擔,但內政部的審議與核准,究竟是監督行為還是實質決定行為,不無可以議論的空間。與此同時,需用土地人除了依照計畫使用土地與給付補償金外,在此權責分立的情況下,近乎純獲利益且不需負行政責任,對於非行政機關之需用土地人而言,徵收處分是否等同授益處分?處分經撤銷後,是否涉及信賴保護原則?

       此外,徵收處分成立後啟動補償處分程序,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補償地價評定作業屬地方政府權責,故地方政府雖不直接作成徵收處分,亦另作成補償處分,因此一個徵收行為涉及二個處分機關,除使責任歸屬較難釐清以外,程序面上也衍生許多問題,例如原所有權人對補償價格有意見,理論上須提出確認訴訟而非撤銷訴訟,惟訴訟結果不動搖徵收處分,是否真的合理?

 

四、程序設計面向的問題

       按現行做法,需用土地人於提送徵收計畫書至內政部審議前,皆要求先行辦理協議價購、公聽會或聽證會等作業,並載明於徵收計畫書內,作為徵收是最後手段之佐證說明,惟需用土地人在提出徵收計畫前之行為是否屬於可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行政行為?部分學者認為需用土地人辦理協議價購等行為屬徵收之前程序,應可歸類成行政行為,然而講者則認為將上開行為視作徵收前的準備作業並無疑義,惟自徵收計畫書送審起,始可稱作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行政行為,故此前提下,處分機關做成徵收處分前,是否應依法辦理協議價購及公聽會等作業?而徵收審議過程是否仍需滿足徵收最後手段性要求?例如,審議程序中人民主張願意接受協議價購條件,是否應停止審議?該議題存在爭議,本次講座僅為分享自身看法,以期大家萌發思辨的種子。

       關於補償價格決定與補償處分做成的問題,考量地方政府掌握地價,因此由地方政府做成補償金額度之決定,並無疑義,但補償處分附隨於徵收處分之下,本身並非全然獨立之地方事務。所以,補償情形是否無須與徵收處分一併被監督或在做成處分時一併考量?二種處分分立的清況,後續亦衍生辦理撤銷徵收或廢止徵收時,補償處分如何處理之問題,是否就附隨原徵收處分消滅?值得大家仔細思考。

 

以上內容節錄自課程內容及講義。更多詳細資料及回顧影片,請參考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地政講堂系列專區112年7月10日「我國徵收制度設計特點及其衍生課題」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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