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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9⽉份地政講堂預告-「從租賃住宅新選擇談起-不可不知之租賃住宅眉眉角角」9/1「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新制全面上路囉,想了解房東出租房屋該遵守哪些規定?有哪些減稅優惠?房客租屋有哪些權益?如果要運用專業服務,該如何選擇呢?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訂於112年9⽉20⽇(星期三)下午2時⾄4時,於本市地政講堂(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2樓,臺北市文⼭區萬隆街47-12號)舉辦「從租賃住宅新選擇談起-不可不知之租賃住宅眉眉角角」講座,特別邀請內政部地政司租賃小組林后駿視察擔任講師,歡迎⺠眾踴躍報名參加。(112年9⽉14⽇上午10時於本局網站開放網路報名)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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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協力促都更 — 都更/地政資訊平台111年統計臺北市屋齡30年以上之建物高達70%,推動都市更新為當務之急,而民眾為進行都市更新可行性評估,需要查調現場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及使用情形、當地環境資訊、交通運輸情形、地形及地質資料等。評估者通常需申請土地及建物謄本、探勘現場以了解環境,不僅要路程奔波、耗錢耗時,後續還需要自行統計計算,才能初步判斷該地區都更推動是否可行。加速都更前期評估為協助民間評估所擇定區域推動都更之難易度,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與都市更新處(下稱都更處)共組「地政都更大聯盟」,合作建置本市「都更/地政資訊平台」,讓民眾只需用手機或電腦,在地圖上自行選定範圍,系統將自動判斷是否為都更劃定範圍、估算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數與面積之同意門檻,並提供簡易估算結果供參考,同時可在地圖平台上查閱四周公有土地分佈、環境資訊、交通情形、地形資料等圖資,協助縮短都更前期規劃評估時程,加速都更進程。一站式預約預審服務此外,為助攻都市更新計畫核定後之推動,地政局陸續推出並精進「建物測量預審」、「權利變換地價改算預審」及「地籍線與建築線預檢」等服務,透過盤點與都市更新相關之地政便捷措施,於「都更/地政資訊平台」入口頁面,可直接連結地政局預約服務專區,並串連都更處於官網設置快捷鍵,方便主要客群使用,讓一站式地政服務支援臺北都更加速精進。跨機關合作效益疊加地政局透過與都更處交流合作,擴大地籍資料加值運用,並統整預約及預審服務,節省推動都更之產權查調費用與行政作業時間、提早發現及解決都更實施遭遇問題,以務實的態度達到臺北市都更加速的目標。2023/8/31地政資訊,第六十九期,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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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規費收入憑證電子化,查詢使用更方便!規費收據電子化,隨時使用任您行!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核發地政規費收據有新措施囉!自112年8月21日起,申請人向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及測量案件,地政規費已改為電子方式開立收入憑證,並提供線上查詢服務,一指查詢輕鬆又方便!圖1 電子收入憑證節能減紙不怕丟,電子憑證好處多! 節能又減紙:原有收入憑證以特殊規格紙張列印,成本高且耗能,電子化後無需列印,申請人可自行留存檔案,也減少政府成本。 遺失零風險:原有收入憑證若遺失僅能向地政事務所調閱原案查詢,電子化後得以申請人身分直接上網查詢,不必擔心遺失風險。 查詢真方便:便於地政業務之專業代理人下載電子化收入憑證,輕鬆歸納各項案件規費內容,免去紙本整理的手續。 查驗真可靠:對於委由專業代理人申請的一般民眾,只需案件號或憑證序號即可上網確認案件收費金額及電子收入憑證真偽。一指查詢真方便,使用方式報您哉!步驟1:可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掃描案件收據下方QRCODE或上臺北市地政電子收據查詢網站查詢案件收入憑證。(網址:https://ioffice.land.gov.taipei/TPC_RECEIPT/)圖2 人民申請案件收據步驟2:可選擇輸入案件號查詢或依憑證序號查詢。 案件號查詢:需先選取受理所(本市6所)及案件種類(登記或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案件),並輸入收件年字號及申請人、代理人、義務人或權利人統一編號,最後再輸入隨機驗證碼,即可登入查詢案件收入憑證。 憑證序號查詢:在有紙本或電子收入憑證情況下,可同樣選擇受理所,並依收入憑證上憑證序號及收據檢核碼直接查詢該收入憑證,即可驗證該收入憑證內容是否與系統相符。 圖3 依案件號查詢 圖4 依憑證序號查詢步驟3:查詢結果可以顯示案件號、開立件數、申請事由、開立日期、繳費金額及是否援用前案規費等資訊,也可以透過查詢詳細資料或下載電子收入憑證做後續應用。電子收入憑證可下載存檔或列印使用,內容與原地政事務所紙本核發之收入憑證並無差異。圖5 查詢結果及詳細資料2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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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9月份地政講堂預告—「輕鬆瞭解個資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你知道應用的範圍有多廣泛嗎?不僅保護每一個人的個人資料,也限制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的使用。我們的哪些資料是屬於個人資料呢?而在公務機關如何合法地使用個人資料,違法使用又會有哪些法律責任,是我們積極探討的議題。為增進市府同仁及市民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實務運用規範的認識,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將於9月22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舉辦「輕鬆瞭解個資法」地政講堂專題講座,特別邀請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劉后安專員擔任講師,提供您最新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新知。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9月4日上午9時起至9月15日下午5時或報名額滿為止),請至本局網站\綜合資訊\地政講堂系列,選擇本講座課程點選「我要報名」,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課程採台北通簽到方式辦理,建議學員先行下載台北通APP (https://pse.is/56faxe),並完成會員註冊。本局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承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聯絡人:呂婉華電話:02-28812483轉408E-mail:fy_1207@gov.taipei20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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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績優人員 報你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為鼓勵同仁發揮創意及創新精神,激勵工作熱忱,提高服務品質及工作績效,特舉辦優秀員工選拔及表揚,藉此肯定同仁的努力與付出,112年度共選出優秀員工10名,於112年7月26日第128次局務會議由陳信良局長親自頒發獎狀及新臺幣5,000元禮券。本年度獲選之績優同仁,有的致力推動地政e化服務,有的首創地圖式社區實價登錄查詢系統或辦理重要業務績效良好,值得同仁共同學習,渠等績優事蹟臚列如下:測繪科陳峙霖技士主辦「北市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免書證及線上申辦服務」系統,自系統上線後,滿意度高達93%,廣受地政士及公會好評;開發測量儀器數位表單提供同仁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並透過系統產製,響應本府無紙化政策;另配合中央法令完成全市1,425位地政士事務所備查事宜。土登科劉冠廷科員積極推動內政部地政e化服務擔任各項系統種子人員,協助同仁熟悉系統操作及作業規範;提出地方稅之「不動產移轉作業SOP」提案,訂定與稅捐單位聯繫作業流程,並提升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之效能。地價科陳奕安科員首創「臺北地政找房+」地圖式社區實價登錄查詢系統及「捷運房價租金地圖」,將實價登錄資料結合捷運路網資訊,使資訊傳達更直覺,均獲得本府111年創意提案優等佳績。地權不動產交易科熊育賢科員辦理居住正義房市健全小組交易安全之專網規劃、整合行銷相關業務,並主辦「消費爭議整合查詢2.0」網站開發,促進消費爭議資訊透明,維護消費安全;於111年度擔任內政部地政業務督導考評本市不動產交易類及不動產租賃類報告資料編纂,獲評優等。地用科王騰寬約聘審核員推動徵收業務數位化,提供民眾全新申辦管道,至今已核發近4仟萬元補償費;統籌管理「內政部土地徵收管理系統」,督促各機關學校依核准徵收計畫所定期限完成使用,並積極配合內政部公有土地地籍資料開放政策,統籌地籍存摺系統開放事宜。土地開發總隊尤翊珊股長輔導自辦市地重劃案,建立公私部門良好互動;主動通知未領重劃保管款者之繼承人,維護民眾權益;辦理社子島土地市價及地上物查估等委外案,達成市府政策目標。松山地政事務所張穎祺課長全力推動地籍謄本櫃員機,提升民眾使用意願;擴大舉辦地政節活動,拉近民眾與地政的距離;促使地籍資料安全防護升級,妥善保管確保地籍資料的安全。建成地政事務所江秋燕課長設計買屋健檢e套餐,資訊整合便利受肯定;服務據點整合,落實e化,人力有效整合運用;戮力推動非現金支付,謄本核發達成年度績效指標;積極推動官學合作,鏈結學生職場能力。士林地政事務所張美玲專員領導該所地清小組團隊,積極推辦地籍清理業務,績效卓越;辦理「兩組併一組找到真地主」精實管理推動小組專案計畫,榮獲第1名佳績;擔任「電子收據專案小組」的PM窗口;致力協助檢視土地登記審查手冊增補勘誤。大安地政事務所賴國樑課長辦理內政部推動電子產權憑證作業,積極參與各項功能測試及會議;研發撰寫「跨域代收申請書製作程式」提高為民服務效率至今已使用5,394次。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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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份地政講堂預告—「整合遙測方法的永續土地管理模式」遙感測量(Remote Sensing)作為現代最熱門的科技之一,可以透過衛星或飛機等載體裝載的各式感測器對物體進行觀測,並進一步進行資料分析。近年來已經被廣泛應用在地表環境監測、資源調查等領域。但是,你知道遙測這樣的高科技如何應用於永續土地管理嗎?為增進市府同仁及市民對測量技術及管理之認識,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將於8月31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5時舉辦「整合遙測方法的永續土地管理模式」地政講堂專題講座,特別邀請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林士淵副教授擔任講師,提供您最新的測量管理技術新知。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8月10日上午9時起至8月28日下午6時或報名額滿為止),請至本局網站\綜合資訊\地政講堂系列,選擇本講座課程點選「我要報名」,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課程採台北通簽到方式辦理,建議學員先行下載台北通APP (https://pse.is/4sgaf5 ),並完成會員註冊。本局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承辦單位: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聯絡人:楊舒涵電話:02-23062122轉202E-mail:ba9586@gov.taipei2023/7/26#地政講堂,#好康快報,遙感測量,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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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房地市場動態-111年辦公及店面市場為讓各界綜覽臺北市辦公及店面市場交易動態,地政局以111年實價登錄資料為基礎,就全市及各主要辦公商圈與店面租賃交易案件進行統計,冀由交易價量變動分析,呈現商用不動產市場脈動趨勢。111年商辦租賃交易量減少2.68%,廠辦上漲22.41% 全市辦公市場111年租賃實價登錄交易件數869件,較110年878件減少1.03%。其中商辦租賃交易件數為798件,較110年820件減少2.68%;廠辦租賃交易件數71件,較110年58件增加22.41%(圖1)。各主要辦公商圈商辦交易量最多為信義商圈27件,其次為松江南京商圈,交易量為23件;廠辦則集中於內科地區(圖2)。圖1 102至111年辦公市場租賃交易量圖圖2 102至111年主要辦公商圈租賃交易量圖111年商辦月租金信義商圈持續領先,南京東路商圈漲幅較大 111年主要辦公商圈商辦平均月租金單價最高為信義商圈3,844元/坪。相較110年,信義商圈、敦北民生及南京東路商圈上漲,其中以南京東路商圈漲幅26.23%最大。其餘商圈略有下跌,其中又以站前商圈跌幅3.90%相對較大(圖3)。廠辦部分,南港經貿平均月租金單價為1,373元/坪,較110年上漲26.19%,惟因樣本數較少,代表性略為不足,漲幅僅供參考;內科為1,230元/坪,較110年1,214元/坪上漲1.32% (圖3)。圖3 102至111年主要辦公商圈平均月租金圖111年全市店面租賃交易量減少4.64%,平均月租金單價上漲5.11% 全市111年店面市場實價登錄租賃交易量514件,較110年減少4.64%,創近8年以來新低(圖4)。平均月租金單價2,488元/坪,較110年2,367元/坪上漲5.11%,但相較104年高點,下跌21.56%。102年至111年平均月租金,最高為104年3,172元/坪,最低為109年2,353元/坪(圖5)。圖4 102至111年店面市場租賃交易量圖圖5 102至111年店面市場平均月租金圖一張表看懂111年辦公及店面市場動態 經整理分析111年資訊,彙整如下表,希藉由重點的歸納,一張表掌握111年臺北市辦公及店面市場交易脈絡。表1 111年臺北市辦公及店面市場分析重點表不動產市場動態報導專區(https://goo.gl/zmQEF8)202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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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房地市場動態-111年住宅市場為讓各界⼀覽臺北市住宅市場交易動態,地政局以111年實價登錄資料為基礎,就全市及12⾏政區住宅交易案件進行統計,期藉由交易價量變動分析,完整呈現住宅市場變化趨勢。全市住宅交易量減少8.73%,交易總額減少8.97% 111年全市住宅買賣交易件數為12,980件,較110年減少8.73%;交易總額為3,560億元,較110年減少8.97%,交易量及交易總額皆較110年減少(圖1)。圖1 102至111年住宅交易量及交易總額圖備註: 住宅交易件數包括不含地籍資料「建物主要用途」登載非屬住宅使用,及依臺北市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規明列不得作住宅使用之土地使用分區等樣本。包括大樓、華廈、公寓等,但排除地下層、透天厝、持分移轉、其他類型及特殊交易案件(如親友間交易、債權債務關係移轉等價格異常案件)。 交易量(總額)最高以紅框標示,最低以綠框標示。全市住宅平均交易總價下跌3.44%,平均交易單價上漲4.97% 111年全市住宅平均交易總價為2,663萬元,較110年下跌3.44% (圖2)。111年全市住宅平均單價為73.9萬元/坪,較110年上漲4.97% (圖3) ,創102年以來新高。圖2 102至111年住宅平均交易總價圖圖3 102至111年住宅平均交易單價圖備註:住宅平均交易總價(單價),係以實價登錄案件所有2樓(含)以上住宅交易總價(單價)總和除以案件數所得之算術平均數。一張表看懂111年住宅市場動態 經整理分析111年資訊,彙整如下表,希藉由重點的歸納,一張表掌握111年臺北市住宅市場交易脈絡。表1 111年臺北市住宅市場分析重點表不動產市場動態報導專區(https://goo.gl/zmQEF8)2023/7/20不動產動態年報,第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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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期遺產繼承實務臺灣光復前祖先遺留的不動產該由何人繼承、繼承權如何分配及怎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均與現行法令不同。臺北市地政局特別邀請古美和老師擔任講座,講授日據時期遺產繼承實務。期藉由相關案例研討,帶領學員深入淺出地了解日據時期遺產繼承及登記重要事項,並增強土地登記審查及相關法務人員繼承法規實力,提升專業知識。一同來重溫精彩內容吧!一、遺產繼承概說繼承,於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依現行民法繼承相關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此外公同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係屬潛在,與分別共有人之應有部分為顯在者,迥然不同,公同共有人不得主張公同共有物有其特定之部分,亦不得單獨處分其公同共有物之權利。此外對於遺產所屬之各公同共有之不動產,在遺產分割之前,仍有潛在的物權的應有部分,繼承人相互間,其權利之享受與義務之分擔,宜以應繼分之比例為計算之標準。二、日據時期習慣臺灣民事習慣大多為初民渡臺時由內地帶來,清朝舊法制民間生活關係係委諸習慣及私下締約,爭執告官通常飭令兩造公親人調處;刑案輕微者,亦以私和或私罰了事。臺灣民事習慣實質變化在日據50年期間內,前期採放任主義,尚無多大改變。大正8年前後,日本認其統治基礎已臻穩固,臺灣人對世界情勢思想潮流已具相當智識,法制走向同化政策,採日本本國延長主義,大正10年開始頒行各項僅臺灣異地法域適用之法律敕令。臺灣光復後,民事習慣仍可成立,但親屬、繼承、祭祀公業、神明會、寺廟、合會等則各有差異。三、日據時期遺產繼承(一)繼承法令之適用繼承開始在日據時期,由於民法繼承編尚未施行於臺灣,依當時有效法例,有關遺產之繼承應適用臺灣習慣處理。此外,依法務部109年函釋,臺灣在日治時期本省人間之親屬及繼承事項不適用日本民法親屬、 繼承編之規定,而依當地之習慣決之,倘具體個案如當事人仍有爭議,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並以法院判決為準。(二)家產及私產日據時期台灣省人財產繼承習慣可分為家產繼承與私產繼承兩種: 家產為家屬(包括家長在內)之共有財產;即因戶主喪失戶主權(如死亡、隱居)而開始之財產繼承,依習慣由在家之男性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承繼,也就是說,家產係家屬公同共有,而非家長個人所有財產,並非由繼承戶主權者單獨繼承,應由繼承戶主權者與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如無法定之財產繼承人,亦即無法定之推定戶主繼承人時,方得由被繼承人指定財產繼承人,或由親屬協議為其選定繼承人。 私產係指家屬個人之特有財產。因家屬死亡而開始之私產繼承,僅有法定繼承人而無指定或選定繼承人。此外,私產之法定繼承人順序依序為直系卑親屬、配偶、直系尊親屬、戶主。(三)日據時期收養習慣日據時期之習慣,妻於結婚後於其本宗姓冠以夫姓。至於收養,日據時期養子女應入養於養家而取得嫡子女之身分,以養親之姓為其姓。此外,日據時期之收養,係以雙方合意即告成立,是否申報戶口,於收養關係之成立並無影響,收養之終止亦同,不以申報戶口為要件,不得僅依戶口登記與否作為判斷收養關係之存續,應依具體事實認定。特別的是,日治時期臺灣民間習慣,有出生前收養及死後收養,亦有以立嗣為目的而收養之過房子、螟蛉子及以將來為子媳目的所收養之媳婦仔。(四)日據時期夫妾婚姻效力臺灣在日據時期,承認夫妾關係為合法,換句話說,妾之身分既為合法存在,則其與夫及正妻及其父母間便發生親屬關係,即妾與夫為準配偶,與妻或夫之父母為姻親。日據時期成立之夫妾婚姻,夫得繼承妾之遺產,但妾非配偶,對夫之遺產尚無繼承權可言;此外,其繼承在臺灣光復後開始者,則夫妾間互無繼承權。以上內容節錄自課程講義。更多詳細資料及課程回顧影片,請參考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地政講堂系列專區112年6月19日「日據時期遺產繼承實務」。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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