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主動報你知

未辦繼承主動報你知
發表時間 2017/04/10 09:48
閱讀人數 2731
作者 賴榮章

  據統計至106年2月底,臺北市仍有14,642筆土地及1,864棟建物因繼承人遲遲沒有辦理繼承登記,被地政局列冊管理,105年公告土地現值總和計49,957,096,000元。不動產所有人過世後,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提供多種未辦繼承主動通知的服務,主動提醒繼承人別忘了仍需辦理不動產繼承過戶。

    

  繼承登記要趕快,以免日後被標售

   當親人離開我們時,繼承人記得要儘速辦理繼承登記,如果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經地政事務所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公告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列冊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但是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該價款歸屬國庫。

相關辦理繼承登記資訊,可至本局《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相關法令、流程及資訊,保障自身權益沒煩惱!

    登記罰鍰好可怕,最高處罰20倍

    繼承登記好方便!得由任一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利益。申請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申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

公告

公告

FB粉絲團

隱私權與資訊安全政策 本站使用正體字 聯絡資訊 各科室電話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交通資訊) 傳真:(02)2720-2107 電話:02-27208889 (代表號)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 (免付費電話服務,公共電話,放心講及第二類電信除外) 轉7522(服務台) 或 地政局各單位服務電話
Copyright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2024 - 臺北地政 (zh-TW) 網站到訪人次: 721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