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建物標示圖 讓您省時又省力
發表時間
2016/11/1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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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士林所
以前,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時,要先來地政事務所的測量課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由測量員依使用執照轉繪「建物測量成果圖」,如果同時間有很多案件要辦理,就會耽擱其他建物的測量時間,為了要縮短建物第一次測量的時間並革新建物測量業務的行政效率,內政部自85年訂頒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作業要點,讓開業的建築師、測量技師、地政士或其他與測量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得以轉繪建物測量成果圖,地政事務所僅需審核成果圖內容是否正確,讓建物第一次測量能更快速的完成。(上開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法令已修正併入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2條)
為了讓作業更為有效內政部於102年8月28日增訂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3條,讓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及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可以針對102年10月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繪製「建物標示圖」,以建物標示圖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需再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更是大幅簡化申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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