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輔導與管理

地政士輔導與管理
發表時間 2016/01/11 18:17
閱讀人數 2812
作者 邱怡穎

        地政士,一般習稱代書,前身為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位居私經濟與公部門間之重要角色。地政局由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民眾權益2大面向出發,統計近6年地政士業務檢查及裁罰懲戒情形,將加強以下4大輔導及管理重點。

一、加強勾稽 杜絕虛設事務所

        地政士業務檢查內容均與民眾權益相關,包括地政士是否標明收費標準、有無開立收據以及執業處所是否與登記一致等項目;統計近6年檢查結果,不合格的態樣主要以「事務所地址變更未申報備查」最多,地政局分析地政士開業登記地址與實際執業地點不符,將造成下列影響:

  1. 資訊不正確,降低消費者信任感:當民眾委託地政士辦理業務後,倘消費者與地政士發生業務糾紛或爭執,而地政士未於開業登記地址執業,可能使消費者與地政士聯繫困難,進而影響不動產交易安全。
  2. 損及民眾財產權益:近年來,時有民眾陳情自家住宅於不知情下遭地政士申請開業登記為事務所,致無法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有誤課或溢課房屋稅之情形,影響民眾財產權益。

        為杜絕及降低虛設事務所情形,地政局自103年起受理開業登記或變更備查申請時,加強審查與勾稽,針對申請書填載之事務所地址與電話轄區有不一致情事者,優先列入檢查之對象,亦因此該項目查獲之不合格案件略有增加(如圖1)。

二、資訊公開透明化 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

        過去不動產市場因交易資訊多不公開,易生不當哄抬價格情事,進而衍生不動產交易糾紛,自101年8月1日起中央政府推動實價登錄制度,以建立「透明化、公開化」具備公信力及全面性的房價資料為目標,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健全發展及落實居住正義。過往地政士受裁罰案件不多,但在實價登錄推行之初,地政士對制度規定不熟悉,又施行時相關配套措施未臻成熟,以致裁罰案件較多,經地政局積極宣傳及輔導後,此類裁罰案件已明顯減少(如圖2)。

三、加強重點查核 降低不動產交易糾紛

        除了主動辦理的業務檢查外,亦有民眾檢舉地政士執行業務違反相關法令之情形,地政局均詳加調查並針對違法情形提送懲戒。綜合歷年檢舉案件,以刊登業務範圍以外之宣傳性廣告(例如貸款廣告)情形最多,提醒民眾,依地政士法第16條規定,地政士業務範圍得執行代理申請土地登記、土地測量、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及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等事項,其餘如二胎借貸、放款等不在所列,有需要者,應另洽合法業者辦理。

四、持續輔導及宣導 促進不動產交易安全

        為加強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地政局除定期辦理業檢、實價登錄查核及提供法令文宣輔導新開業地政士外,103年7月、8月進行法令宣導、編印懲戒案例彙編送地政士公會轉各地政士,以加強業者自律;同年11月起持續整理常見錯誤範例,據以宣導,積極輔導業者辦好實價登錄,並於104年度起透過公私協力創新計畫,請地政士公會協助輔導新加入業者、業檢時發送懲戒案例彙編予受檢地政士,以提升地政士執業品質,維護民眾財產權益,讓交易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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