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聽看停

不動產登記聽看停
發表時間 2019/04/19 13:17
閱讀人數 3429
作者 李健維

        您是否有為辦理不動產買賣過戶、抵押權設定或其他登記時,相關流程究竟要跑哪些單位?網路相關申請書表,琳瑯滿目,不知道該如何填寫?這麼多艱深法條看了「霧煞煞」?想找專業人士,坊間這麼多地政士及不動產仲介業者,該找哪一家?印鑑(證明)和權狀何時才該交出去?讓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來提醒您吧!

聽!先向專業人士諮詢

       不動產登記相關流程複雜難懂,官方網站資訊搜尋費時,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設有登記法令諮詢服務櫃檯,不僅可以打電話去詢問,還可以預約到場由服務人員幫您解答,現場有提供經常辦理登記案件類型的基本填寫範例及相關單位資訊說明,讓您瞭解不動產登記的作業流程!

 

看!判斷代理業者是否有合格證書執照

       不動產登記涉及人民財產權,牽涉複雜法律事項,找尋合法專業人士也是保護交易安全很重要的一環!自民國90年10月通過「地政士法」後,原本的土地代書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正名為「地政士」。所以依法執行業務的地政士是有合格的證件及識別標章。另外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除了要經過主管機關許可外,也有合法業者的標誌辨別,建議可以透過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http://pip.moi.gov.tw/v2/Default.aspx)查詢相關業者的資訊,各地方政府也會公告各年度選拔出來的優良地政士及優良經紀人員供您選擇,幫助您順利完成申辦各項登記,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

停!勿輕易交出印鑑(證明)、權狀和身分證

       不動產過戶別著急!當事人身分證、印鑑(證明)和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是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很重要的證明文件。假設欲辦理不動產登記以外的事情時,權狀可以由地政機關核發之第三類謄本代替,身分證影本及印鑑證明應註明用途。如果權狀不小心遺失了,應趕快向原核發機關申請補發,並向派出所報案。所以重要文件需要妥善保管,可千萬別輕易聽信他人而交出,想要安全又順利的完成不動產登記,就靠「聽」「看」「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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