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新制不動產登記免附印鑑證明!
實施65年檢附印鑑證明走入歷史
自106年7月1日起臺北市辦理不動產登記可不再檢附印鑑證明,讓實施至今已長達65年的此一制度即將走入歷史,地政局積極規劃推動各項民眾申請案件所應檢附的證明文件,政府機關如可以透過資訊作業系統查詢取得者,簡化不要再要求民眾檢附。臺北市全國首創使用高科技數位印鑑比對系統,透過連接民政資料庫,減少資料重複建置成本,更是全國唯一推動申請案件得免附印鑑證明的縣市。自106年7月1日起,申請不動產登記案件可以免附印鑑證明項目高達50項,日後繼續檢討增加申請案件免附印鑑證明項目,服務再升級。
一路走來鍥而不捨
李局長表示,地政局從104年開始,就積極規劃,透過政府資源共享,推動簡化書證之便民措施,前經4次與內政部協調,終獲內政部同意地政機關介接使用數位印鑑比對系統105年12月31日開始試辦介接使用數位印鑑比對系統,作業並將試辦成果報內政部及積極建議內政部簡化法令規章,經內政部106年5月31日同意,申請不動產登記時,只要當事人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戶政事務所登記的印鑑資料,就可以免附印鑑證明。
簡政便民-內外部效益兼俱
以民眾願意選擇不檢附印鑑證明,同意地政機關連線查詢,預估1年可以創造上述多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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