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價金28億沒人領!

遺產價金28億沒人領!
發表時間 2015/09/04 12:00
閱讀人數 2650
作者 周于晴

        產權不明的土地及建物,經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清查,屬於「未依有關法令清理的神明會」、「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者」、「非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登記的募建寺廟名義登記者」等4類土地,超過申請登記1年期限還沒有人申請更正或繼承登記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即由政府分年、分批代為標售。

        已標出土地所得價金存入保管款專戶,供未來10年內權利人或其繼承人申領;二次流標登記為國有者,亦可按第2次標售底價扣除稅賦餘額申請發給。

28億土地價金沒人領!

        截至104年7月底止,臺北市地籍清理清查公告的2,531筆土地及建物中,完成登記、已標售及二次流標登記國有土地共1,081筆,完成清理比例約43%。目前臺北市已發給地籍清理土地價金案件僅有1件,已標售及二次流標登記國有(以第2次標售底價估計)約有28億的土地價金還沒人申領,除因繼承人數眾多,證明資料蒐集不易外,亦可能係因法令規範所致。

條例修正 權益保障更完善

        修正前地籍清理條例規定必須全體繼承人共同在申請文件蓋章才可以領取,找不齊或有人不願配合就無法申領,既不合理也不方便。現在地籍清理條例已於104年6月修正施行,部分繼承人可以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不必再苦等其他繼承人一起申領了。

申請步驟123

1.查詢:想要知道祖先遺留下來的不動產有沒有被標售或登記國有,可至地政局網站「地籍清理專區」,點選「地籍清理狀態查詢」。

2.下載:發給地籍清理土地價金相關申請書表,亦可於該專區下載。

3.送件:從保管款儲存之日起10年內,或者國有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填妥申請書表,檢附證明文件,向市府申請發給土地價金。

        地政局呼籲,市民朋友可主動依上述步驟查詢祖先遺留的不動產是不是已被標售,倘已標出或登記國有的話,繼承人可儘速向市府申請發給土地價金,並可就自己的部分按應繼分申領,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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