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補償費輕鬆領

徵收補償費輕鬆領
發表時間 2017/08/07 14:55
閱讀人數 3332
作者 洪瑞珍

        臺北市政府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目前尚有新臺幣(下同)13億9千萬元待領,地政局為提醒民眾儘速辦理領款手續,繳庫前主動再通知地主,並提供各種申領便民服務,讓民眾輕鬆領款免煩惱,以免保管款因逾期未領而歸屬國庫。

主動通知地主  保障民眾權益

        據地政局統計自89年至106年6月存入臺北市政府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金額約101億4千萬元,尚未領取金額約13億9千萬元,占總金額14%,此一成四未領案件多數為應受補償人已死亡,繼承人眾多,準備繼承資料手續繁雜、金額過小,或是被徵收土地設定他項權利等因素,以致擱置未領。

        依土地徵收條例等相關規定,未受領徵收補償費應存入國庫專戶保管,經通知應受補償人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即歸屬國庫,地政局除了依上開規定通知應受補償人外,另針對即將屆滿15年尚未領款之保管案件,主動再行寄送通知,106年上半年通知應受補償人計105件,完成申領者40件、核發3千700萬元,另再次通知案件也約有2成民眾辦理領款手續。

多元申領服務  歡迎多加利用

      有鑑於應受補償人或其繼承人可能居住在全國各地,為免除民眾需請假申辦或交通往返之不便,地政局自104年起陸續推出臺北在地到府或醫療院所服務、全面通信申請服務及跨縣市合作代收申請案等多元的申領服務,目前已受理24件申請,合計核發239萬元:

一、臺北在地到府或醫療院所收件服務:

為服務銀髪長者或行動不便之民眾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圖一),凡實際居住於臺北市,有意思表示能力且於國內金融機構開立有存款帳戶,只要符合年滿65歲、或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醫院開立之「醫療證明」或「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核定函」確為行動不便之任一情形,得自行、委由代理人或轉介機關協助,透過電話或書面等方式向地政局提出需求,經聯繫並排定服務日期及地點,即由專人到府到院核對身分及收件服務,減輕長者或行動不便者因出門不易致無法辦理領款手續的困擾。

圖一:到府或醫療院所收件服務簡介

二、全面通信申請服務:

凡於戶政機關有登記印鑑,並於國內金融機構開立有存款帳戶者,不限具領對象、金額,於相關申請書表蓋妥印鑑印文後,皆得以通信方式,將申請書表、印鑑證明(以1年內核發者為限,領取金額在15,000元以下者可免附)及其他應備證明文件郵寄地政局申領,經審核無誤,即以匯款方式將當事人應領之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撥付其同名帳戶(圖二),方便又快速。

圖二:通信申請服務簡易流程圖

三、跨縣市合作代收服務:

為提供民眾更多元管道申領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並朝在地化之服務目標前進,本市主動聯繫新北市等20個縣市同意雙向代收代寄申請案件(圖三),民眾如需申領合作縣市或臺北市轄區之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不便親至該縣市轄區臨櫃辦理者,可就近至合作縣市政府或地政局遞送申請書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經由代收機關承辦人核對身分後,即以掛號郵件函送申請案件予管轄機關辦理後續事宜,以解決民眾交通往返不便,節省申辦時間與金錢。

圖三:跨縣市合作代收服務簡易流程圖

        有服務需求的民眾可以來電洽詢 (服務專線:02-2728-7499),或至地政局「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查詢相關服務說明,另申領保管款應附申請書表可於地政局網頁>Service查詢/申辦服務>申辦案件資訊>徵收補償類項下載填寫,歡迎多加利用,希望大家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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