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2月份地政講堂預告-「信託法與不動產登記研析」
信託,乃是一種代他人管理財產之制度,按信託法第1條規定:「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信託制度在運作上極富彈性,除私益信託外,亦有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公益信託。 信託制度之運用愈來愈廣泛,為增進市府同仁及民眾了解信託法及土地登記實務問題,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訂於2月24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於臺北市地政講堂(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2樓,地址為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12號)舉辦「信託法與不動產登記研析 」講座,特別邀請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陳佳聖助理教授擔任講座講師,進行信託法及不動產登記實務問題研析及探討。本講座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報名自1月25日至2月19日或額滿為止),歡迎各界踴躍參加。承辦單位聯絡方式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聯絡人:林言欣電話:02-2720-8889#7397傳真:02-2720-1978E-mail:oa-1121@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