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清查助建設
土地是城市發展的基礎,許多市政建設的推動往往植基於土地取得,然而臺北市土地寸土寸金,私有土地取得不易,反之公有土地常因閒置或低度利用,而一直為人所詬病。對此,市長柯文哲於104年1月6日市長室會議指示地政局清查公有空地,提供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考利用,以推動市政建設。公有空地 全面清查 臺北市轄區內之公有土地包括市有或非市有、市管或非市管等類型,由於市有或市管公有土地多已有使用計畫,或由相關單位積極管理,所以地政局清查的目標鎖定為非市有或非市管、土地上無已登記建物、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上且非抵稅之公有土地,清查結果相當可觀,總計清出16,153筆土地,面積5455.53公頃,104年公告現值達1兆4,000億元。地政局並於104年1月15日將所整理的公有土地資料送相關局處進行評估,作為後續土地活化利用之參考。1500億可無償撥用 由於行政院訂有「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規定,許多公有土地仍需支付費用取得。為減輕市府的財政負擔,鼓勵相關局處儘速使用土地,地政局依前面的清查結果再進一步挑選可提供無償撥用之土地,符合現行規定之土地約計1,800筆,面積約130公頃,以104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約1,500億元的土地資源可以無償運用(如表1),地政局遂於104年3月27日將清查結果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實際需求評估。表1:可無償撥用土地清查結果一覽表760億土地優先撥用 為了解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結果與撥用期程,以及經評估無撥用需求之用地後續處理方式,地政局於104年5月26日邀集各用地機關召開會議討論,依評估結果有使用需求的土地計686筆,面積計33.35公頃(如表2),市府將可掌握運用約760億元的土地資產,其中,大家最關心的公共住宅部分,經都市發展局評估後選定中山區及文山區等3筆土地適合使用,已向現管理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確認是否有公務需求,其他土地請各用地機關儘速辦理撥用,推動市政建設。表2:有使用需求土地撥用期程一覽表檢討都市計畫 活化公有空地 至於目前尚無使用需求的土地,則列冊函送都市發展局納入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依都市計畫法第42條,優先檢討變更為各類公共設施用地或作其他使用分區,以活化閒置土地、促進公地利用。下期預告 由上面的介紹,您是否已經了解地政局如何找土地協助市府推動公共建設,除了幫忙找土地,地政局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幫市府創造財源呢?下一期看地政局如何扮演市府財政小金庫的角色,妥善規劃平均地權基金來配合市政建設運作,充沛財政,提升市政資源運用效能。